读《狗》有感

时间:2023-04-19 17:38:46
读《狗》有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狗》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狗》有感1

  今天,妈妈给我买字帖时候发现了最新出版的笑猫日记之绿狗山庄便给我买了一本,回到家我拿起书就读了起来,不一会儿边读完了,下面我来讲讲故事内容。

  球球老老鼠被人类踢上了,万年龟背着他来到了翡翠公园,主人公笑猫见到了老老鼠,老老鼠说他见到了地包天日思夜想的小白,笑猫给地包天说了他见到了小白,地包天听了高兴极了,准备和笑猫还有球球老老鼠一起去小白在的地方,笑猫问老老鼠小白在哪里,老老鼠说在绿狗山庄,笑猫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有绿狗么?翻过了一座山,到了第二座山的山腰,笑猫看见了代表绿狗山庄的一尊绿狗的雕塑,他们到了绿狗山庄。

  当天晚上老老鼠和笑猫一起去寻找小白,可是找遍了山庄的每个角落都没发现小白,不久,地包天也失踪了。小猫和老老鼠也发现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秘密,一位雕塑家为了完成100件绿狗的作品,为了追求自己的艺术个性,他剥夺了一百只狗的快乐和自由,将一百只各种各样的狗的毛漂染成绿色,还残忍的给这些狗做手术,把钢丝埋进他们的`耳朵里,硬是让他们的耳朵支陵起来。可是笑猫和老老鼠无法救这些狗,就在这时老老鼠喝了一瓶神奇的红酒让他有了不可思议的能力,于是,在一个晚上绿狗山庄上演了惊奇的一幕……

  读完了我为雕塑家的自私感到耻辱,不能为了自己就剥夺别人的生活。

读《狗》有感2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作品,了解了很多动物的生活习性,特别是《小火鸡与狗妈妈》这本书,让我震惊,让我感动。

  那是在一场严重的鸡瘟之后,母火鸡孵出来的小火鸡差不多都被鸡瘟夺去了生命,作者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把最后一只小火鸡送到狗妈妈——花娘的窝里。奇迹出现了,花娘用爱抚的舌头舔小火鸡的.背,并把小火鸡搂在怀里当成自己的孩子照顾,这是多么神胜的爱呀!小火鸡也十分乖巧,从此小火鸡开始了由狗妈妈花娘照看它的新生活。小火鸡一天天长大。黑色的羽毛闪闪发亮,它不仅仅活下来了,而且还非常健康、漂亮。可是好景不常,花娘在一次追猎物时后腿骨折了,乡里的兽医说它太老了,很难再站起来了。小火鸡不甘心看到花娘终身躺在窝棚门口样子,就每天重复一套动作:下蹲、起立、再下蹲、再起立。鼓励花娘能够重新站起来,都无济于事。小火鸡并没有放弃,而是用激将法去“挑衅”花娘。它在花娘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用嘴猛啄花娘的额头,使花娘疼时发怒站起来追打它,就这样连续一个多月花娘的额头上伤痕累累,小火鸡也没有放弃对花娘的训练。慢慢地花娘从站不起来,到能站的时间长一点,终于有一天,花娘脚下生风,一个前扑把小火鸡扑倒在地,搂进怀里,用舌头不断舔吻小火鸡背上的羽毛,花娘懂得小火鸡的良苦用心,而小火鸡也依偎在狗妈妈的怀里,享受着成功的乐趣。

  这真是一个传奇的故事,是一个励志的故事,使我看到了动物之间的情感所在。这个传奇故事,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懂得报恩。

读《狗》有感3

  还记得那天,妈妈带我去博库书城买书,我挑啊挑,挑了三百多元的书,其中就有一本叫《保姆狗的阴谋》。

  从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并且就在那天,我就把那本书一口气给读完了。在后面的时间里,我一有空就看,都看了好多遍了,也还是感觉到很有喜欢看。这是为什么呢?

  这本书的作者是鼎鼎有名的杨红樱阿姨。杨红樱大家都很熟悉吧!她写过许多趣味的`童话故事,比如:《贪玩老爸》、《天真妈妈》、《女生日记》、《巨人的城堡》……

  在《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里讲了很多真实的故事,保姆狗之后出车祸死亡的。

  这本书里的好词十分多,比如:亲密无间、悲痛欲绝、热情似火、绝处逢生、鬼使神差。

  在这本书里我得到了一个启示:心灵黑的人,永远没有好下场!

读《狗》有感4

  我刚拿到这本书时,就似乎很了解这本书了,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只狗,想必那就是杜明尼克了,他还扛着一个矛枪!说不定是个战士,矛枪上还挂着一个布袋,我懂了,这只狗是一个“离家人士”!

  翻开第一页,这只狗给我的印象就非常深了,原因是看了杜明尼克的字条,写得工整又亲切,我发觉杜明尼克一定是一只好狗!等到看了一半时,不禁赞叹道:“这只狗真牛!”“太强了!!”没想到一只狗竟然有那么强的正义感,再加上打败末日土匪帮的那股勇气,这本书几乎令我爱不释手。

  看到最后一点儿的时候,我觉得杜明尼克非常勇敢,他能力超强的鼻子和敏锐的观察力找出了婚礼放火的真凶——末日土匪帮,而后来,大家杀气腾腾地去找末日土匪帮算账的时候,杜明尼克也越战越勇,就算挨了末日土匪帮的人和自己人的一阵乱打(末日土匪帮是有意要舍身跟他干,而自己人是误伤)还是坚持了下来,最后凭着他的毅力和大家的.干劲把末日土匪帮给打跑了,被末日土匪帮欺负的百姓也得到了安宁。

  我觉得巫婆鳄鱼给杜明尼克的帮助很大,可是她为什么会给在最后和杜明尼克一起走的那只狗施魔法呢?还有,米汪那生活在非洲,为什么会遇到巫婆鳄鱼?我喜欢这本书恰恰就在这些疑问之中,给读者一些疑问,让他们自己开发想象,也可以给自己留个写续集的余地,作者真是聪明啊!

  这就是我的读后感,希望大家也来看看这本让我看得如痴如醉的书吧!

  

读《狗》有感5

  最近,我正在阅读一本叫《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就让我来给你们讲诉故事的内容吧。

  这本书讲了一只牧羊犬和一只保姆狗的故事,牧羊犬帅仔刚出生不久,还是一只不起眼的小狗,那时主人很喜欢保姆狗老头儿,后来老头儿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他们很相爱。可时间一长,帅仔长大了,变成了一只帅气而有高大的狗,主人便喜欢上了帅仔,却不喜欢保姆狗了。保姆狗很嫉妒帅仔,便用各种各样来陷害帅仔,最终老头儿后悔了,可世上有后悔药吃吗?讲到这里,小朋友们听明白了吧。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十分沉重 ! 主人不能因为保姆狗老了而喜新厌旧,她可以喜欢帅仔,但还要一如既往的对待老头儿,毕竟是和自己生活了很多年的朋友。老头儿就更不应该了,帅仔是他含辛茹苦养大的朋友,不能因为主人的'偏心而伤害了无辜,宽容一些,坚强一些,不停的强大自己,发掘自身的闪光点,来重新获得主人的青睐和尊重!

  “每个人都有一片自己的天空。”这句话是书中给我启发最深的一句话,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有一颗宽容的心,懂得包容,但光有一颗宽容的心还不够,还要有一颗坚强的心,让自己强大起来。我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获取更多的知识和道理。

读《狗》有感6

  今天,我读了“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它把我带进一个引人入胜的动物世界,让我从中受益匪浅。帅狗杜明尼克是一只敢于闯荡世界的小猎犬,他总想见识一下外界,对于自己家附近已经无法满足他的冒险需求了。于是,他开始了一番伟大的冒险。杜明尼克在探险的征途中,不慎坠入了陷阱,他遇上了一群无恶不做的坏蛋—世界末日帮。无论世界末日帮怎么讥笑他,折磨他,杜明尼克始终保持乐观态度,因为他觉得闯荡江湖是一种有趣的事,他巧妙的逃出了世界末日帮的`圈套,并让他们吃了大亏。

  但杜明尼克也结识了很多伙伴:他救下了一只会写字的黄蜂:认识了一头不愿驮重物的懒驴:一只世界上行动最快的乌龟:救了一只姓“狐狸”的母鹅:还成全了一头野猪的婚事:认识了一头会魔法的侏儒象。他在结交了许多知心朋友的同时,还与世界末日帮土匪展开了殊死搏斗:当杜明尼克继承了老猪巴塞勒谬·獾先生的财富,从地里挖出金银财宝时,那群无恶不做的歹徒又来偷袭,杜明靠仅仅一只狗和一根矛枪的力量,与敌人恶战,他严防死守的保护着宝物,不让歹徒得到一丁点财富。杜明尼克凭着大无畏的勇气和惊人的胆量,把矛枪使得那样出神入化,成为了铲奸除恶的大英雄。

  实际上,也有很多这样的伟人,:奥运会有一位残疾火炬手,当不法分子的“贼手”伸向火炬时,她死死的护着火炬,寸步不让,尽管她坐在轮椅上,但仍然表现出过人的勇气。四川大地震的英雄少年—9岁的林浩也表现出了这种精神,他舍己为人,自己的膀臂却受伤了。帅狗的选择让我感到胆量与勇气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它,再威力无比的巨无霸,也不如拥有额胆量与勇气的弱者。

读《狗》有感7

  杨红樱的《绿狗山庄》讲述了当秋风吹开满园菊花时,球球老鼠回到了翠湖公园,他在一座群山深处的绿狗山庄里见到了小白。于是三个好朋友开始了在绿狗山庄的探险之旅。

  曹操有句很著名的话:“宁愿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说的是当年他逃到官府通缉逃亡时,他便和朋友积雪逃亡,逃亡中他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带着朋友返回那家驻地,二话不说就将那家人全杀了,朋友不解,他说万一官府查到此地,这家人定会出卖他。

  自私与冷漠,残忍与无情,巧取豪夺与麻木不仁,贪婪与不择手段……这些动物有或本没有的堕落行为,通过在追逐利益金钱的不归路上暴露无遗。

  早听说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活着总会有目标。若是触手可及自然是好,但是生活往往事与愿违,当你需要东西的时候恰恰也是别人想的到的。你会怎么做?为了自己的目标而不择手段?我想若是我,一定不会这么做。

  无论竞争多么残酷,无论我有多么渴望,我也一定会有自己做的尺度和底线。也许会有人认为,你还是个学生能懂什么,当你真正走入社会的那一天,在周围的压力和利益的诱惑下,自己又能坚持多久那脆弱的原则和可怜的自尊心。

  有野心是应该的,然而可怕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不惜任何代价的念头。很多人刚走出校门时,往往都是满腔热血,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但是社会现实往往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们在各方各面的打击下最终走极端,进而信奉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极端实用主义的思想,变成圆滑的“斯坦利式”人物,不择手段的人,往往是用手段为目的的挖掘坟墓。如果你走在社会之初,就成为一个不择手段的人,那么你可能因为眼前的小利益而丧失长久的利益。就像在公司做销售刚入门的有些员工,一进门就凭着自己的小聪明把自己当个老手吃回扣,甩单子,为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他们往往自以为得计,其实他们这样做等于用蝇头小利买断了自己的前程。

  从历史上看,官员道德体系崩溃直接导致政治黑暗;商人道德体系崩溃直接将导致百姓的安足幸福;而君主的道德体系崩溃直接导致改朝换代。

  由历史和道德看,我们可以得出:要从小把自己塑造成一个道德体系能够控制自己行动和有正确荣辱观的中国人。

读《狗》有感8

  杜明尼克,一只不甘平庸的狗,他踏上了旅程—因为身边没什么新鲜事了,读《帅狗杜明尼克》有感450字。他还是一只浪漫的小狗,他有几顶帽子—或俏皮、或亮眼、或威武。他还是一只重友情的小狗,虽然来不及向所有的好朋友道别,但他还是把一封感人真挚的辞别信贴到了门口。杜明尼克的旅程充满了奇遇,而所有的奇遇又揭示了他的品质,及富泽的人生底蕴。

  杜明尼克,一只勇敢的狗,当他面对岔路口时,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冒险的路,而且“翘起尾巴”,就把杜明尼克坚定的个性展示了出来。如果没有向左走的选择,杜明尼克就不会遇到世界末日的土匪帮,无法展现他的'勇敢机智,也无法拥有他与老猪獾的友情,及大批稀世珍宝的宝藏,由此可以看出“选择”是一个人一生要成长的路程,每个人都要学会果断地选择,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大人。

  读完了书后我觉得杜明尼克的“帅”字十分传神,首先他是一只外表很帅的狗。他有几顶帽子,但帽子不是为了保暖,而是为体现出他的“帅”。其实他的行为很“帅”,与世界末日土匪帮的交战,显示了他的勇敢,帮助黄峰,显现了他的不计前嫌和善良。

  一次次的奇遇表明杜明尼克帅就帅在他很乐观,坚持走自己路的精神!

读《狗》有感9

  最近,我读了杨红樱作家写的《保姆狗的阴谋》。

  这本书写的是牧羊犬帅仔和它的保姆狗——腊肠狗老头儿发生的事情。帅仔是保姆狗老头儿带大的。可是,帅仔越长越漂亮,太受主人的喜爱,老头儿渐渐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它的爱,所以它嫉妒帅仔,它决定将帅仔杀死。可经过几次精心策划,都没能将帅仔置于死地,反而老头儿在一次谋杀中害了自我。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当我们应对成功者,不应嫉妒,不应只看到成功者的光环,不应自怨自艾,而是要自我反省,总结他人成功的经验,用自我的努力,走出自我的成功之路。

  我想起了张海原姐姐。她5岁时因一场车祸而左腿高位截肢。在常人看来:她今后的人生注定是灰暗的,没有色彩的`。可她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她向命运发起了挑战。11岁那年,她参加了跳高、跳远队。经过勤学苦练,她屡屡获奖,还打破了女子跳高的世界纪录。之后,她还成为亚运会的火炬手,扬名世界。她创造了奇迹,创造了一片属于自我的天空!

  美国贝纳特学校出来的学生50年来在纽约警察局的犯罪记录是最低的。这所学校在入学的第一堂课就告诉孩子们“一支铅笔有多少种用途”。原先,铅笔除了写字,还能够用来当尺子画线、当礼物送人表示友爱、当商品出售获得利润、在野外缺水时抽掉笔芯喝石缝里的水”总之,让孩子们明白,一支笔尚且有如此多的用途,有着眼睛、耳朵、鼻子、大脑和四肢的人更有着数不清的用途,任何一种用途都足以使他们生存下去。该校的毕业生无论贵贱,都有一份职业,生活得十分乐观,并且他们都能说出一支铅笔至少20种用途。

  正如书中说的:“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我的天空,谁都能够在这片美丽的天空下,好好地活着。”每个人都不应轻视自我,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们都应当努力追求、创造属于自我的天空,活出自我的精彩!

读《狗》有感10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神勇狗王》。这本书讲述的是金刚是一只与人类生活的雪橇犬,他勇敢、忠诚,既照顾小主人一家,还处理着全镇的事务。他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只叫冰狼的母狼来到小镇,她要召唤全镇向往自由的狗狗们回归大自然,加入她的狼群。金刚的忠诚受到动摇,而他最后还是和人类在一起,打败了劲敌红火的挑战,还是坐上狗王的座位。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狗王金刚身上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

  书中令我最佩服的人物是狗王金刚,他身上有许多可贵的品质。他非常勇敢,在面对沙利文举起的长枪时,金刚毫不畏惧,一跃而起,扑向沙利文。在闻到枪的气味,他果断让白杨和冰狼先走,自己面对可恶的朱扒皮。

  金刚这样的勇敢,我和狗王金刚相比,就相差太远了了。在生活中我一点儿也不勇敢,很胆小,回想起在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和爸爸、哥哥去杭州,在杭州的青少年少年宫活动中心玩耍。一进少年宫,我就看见高大的摩天轮,哥哥高兴地说:我们去玩那个吧!说着,他指向了摩天轮,我一看这庞然大物,立刻手脚发软,胆怯地说:太吓人了,还是不要玩吧。可在一番争执后,我们还是去玩了。刚开始的时候还不吓人,当我的座位转到最高处,我抬头望了一下,四周都是蓝蓝的天空,吓得我立马低下头,而哥哥和爸爸都勇敢地站了起来,看着四处美丽的风景。爸爸风趣地说:赶快站起来看风景呀!我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望着四处美丽的风景,低头却看见万丈深渊的峡谷似的,立刻坐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来减少自己的恐惧,心想:太吓人了,我这么害怕,他们还很高兴,我再也不坐摩天轮了。现在回想,我这么点高都害怕,而金刚这只雪橇犬连枪也不怕,我真为自己感到羞愧。

  读了《神勇狗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困难,但只要你勇敢,就一定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

读《狗》有感11

  今天,我读了巴金爷爷写的《狗》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了巴金爷爷小时候很怕狗,一见到狗,他就逃,狗就追。后来,他渐渐认为怕狗是一件可耻的事,于是就不逃避,他站住,狗也站住,他顿脚,狗马上退了两步,最后他用石子扔,狗不等他扔第二块石子,就已经逃走了,从此他不再怕狗了。

  想想我自己,小时候每次看见狗,我总是逃,而且边逃边哭,狗也总是追我。后来妈妈叫我看见狗别跑,要镇定自若地走过去,最要注意的是自己的眼睛不要看狗的'眼。有一次,我看到一只小狗,它用它那乌黑乌黑的眼睛看着我,我害怕极了,拔腿就逃,但在提腿的瞬间,我想到妈妈的话,就马上站在原地,努力装作镇定自若地样子,可事实上却心惊胆颤,生怕狗猛扑上来咬我。小狗与我对眼了一回会儿,看我镇定自若,就乖乖地走了。

  其实,在人的一生中,会遇上无数只可怕凶恶的“狗”,而且很难缠的。但我从与狗的“交往”中,悟出了一个诀窍: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所以,我们决不能被这只“狗”吓倒。就像像我们做奥数题,遇到复杂的题,只要你勇敢地去面对,认真思考,一步一步地解决,就能把这道题解出来。

读《狗》有感12

  前几天,我读了《保姆狗的阴谋》,我感受到了牧羊犬帅仔因为善良一次次被腊肠狗伤害,非常的可怜。

  保姆狗很喜欢牧羊犬帅仔小时候的样子,因为小时候人们看不出牧羊犬帅仔的可爱漂亮,腊肠狗像保姆一样安心的照护着它。后来帅仔越长越可爱漂亮,主人把对腊肠狗的爱转移到了帅仔的身上,所以腊肠狗就渐渐失宠了。腊肠狗以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它的爱,所以它嫉妒帅仔,它要想办法除掉帅仔。

  保姆狗的'阴谋开始了,它不让帅仔吃饭,骗帅仔出去吃放了老鼠药的饼,结果帅仔中毒了,保姆狗自己跑了回去,这次多亏了笑猫它们的帮助,帅仔才被救了回来。主人对保姆狗起了疑心,把保姆狗送到了一家工厂里,保姆狗把帅仔也带到了这里,结果帅仔又被主人领了回去。有一次,帅仔来到工厂看望保姆狗,保姆狗设计想让帅仔被车祸死亡,结果反而自己被车撞了。它临死前看着帅仔伤心的样子,非常后悔,后悔不该恨帅仔,去害帅仔。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人不应该又嫉妒心,嫉妒心会害人害己。

读《狗》有感13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一章,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章还是第十六章:金刚偷肉,这章主要写了金刚为了冰狼的康复,下山去主人杰克的家偷了一块肉,也做了一次坏事——偷窃。

  我觉得金刚对朋友十分重情义,尽管冰狼是一匹狼,但金刚竟用自己狗王的荣誉去偷肉给冰狼吃,让别人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条坏狗。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金刚对朋友那么好,而我却……

  想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在我上五年级的一个星期五的劳动课。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扫科技馆。我负责扫地,胡聪慧负责擦桌椅,胡璇拖地。由于我是第一个开工的,所以我打扫得最快。擦桌椅的工作量轻,干得也不慢。拖地是个体力活,干起来很费力,胡璇最慢。我和胡聪慧不到半个小时就收工了,可胡璇还在吃力地干活。虽然我和胡璇是好朋友,但我想:这自己的`活干完就已经筋疲力尽了,再帮胡璇干,岂不是要累趴下了。就不愿意帮胡璇。

  自从读了《神勇狗王》后,我才发觉自己错了。我们本应该在朋友需要帮助时伸出双手,尽力去帮助她们。可我却为了个人的快活、玩耍,而不顾朋友的劳累,就一走了之。想当初,胡璇不知费了多少劲才拖完地,而我却袖手旁观。金刚为了朋友,连自己的荣誉也不顾了,一只狗都知道要帮助朋友,而我却冷漠地对待朋友。我连一只狗都不如。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她们,而不是冷漠无情读袖手旁观。只有我为人人,才能人人为我。

  《神勇狗王》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读《狗》有感14

  寒假里,我去书店买了杨红樱的新作笑猫日记之绿狗山庄,读了这本书我感触颇多。

  故事中,自私自利的雕塑家为了完成一百件狗雕塑,以一百条狗作他的“模特”。他残忍地将它们的毛染成绿色,在它们的耳朵里埋下钢丝,使得它们符合他的要求。他为了捕捉它们各种各样的表情,更是绞尽脑汁,用上所有的办法。他把一条狗放在摇摇欲坠的木板上,狗便露出惊恐的表情。

  他就在绿泥上雕刻下狗惊恐万分的形态。他又把一条狗放在一面闪闪发光的镜子面前,那狗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以为是另一条狗,便热情似火地扑了上去。雕塑家面露喜色,有了灵感,便在泥上雕下了一条狗欣喜若狂的面目……手段残忍至极。虽然,最后那些狗都获救了,但我的`心情却久久难以平静。

  我不禁想到了新闻里报道的“毒”、“地沟油事件”、“假酒事件”……大头婴儿、喜事变丧事的镜头历历在目。事件中的不法商人,为了谋取利益,不顾他人健康,甚至生命安全,自私自利到了极点,毫无公德可言。让我看到了人类为追逐名利而不择手段的丑陋面孔。这些人虽然获得了所谓的“名利”,但却丧失了人性。要成为一个真正成功的人,不仅要事业成功,更要有好的人品。

  我们从小要养成良好的品德:乐于助人、大爱无私,可千万不能自私自利啊!

读《狗》有感15

  《小火鸡与狗妈妈》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场鸡瘟使火鸡一家几乎死光了,只剩下一只出世没几天的小火鸡。为了让小火鸡活下去,主人把它交给了花狗——一只老母狗喂养。在狗妈妈的关爱下,小火鸡不仅活了下来,而且长得健康漂亮。狗妈妈在一次捕捉猎物时摔断了腿,小火鸡整天陪伴在它的身边照顾它,找食给它吃。为了让狗妈妈站起来,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用嘴啄狗妈妈的头,激怒狗妈妈站起来去追它最终站起来了,小火鸡冒着生命危险,报答了狗妈妈的养育之恩。

  火鸡和狗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可是这两种动物却能很好的生活在一起。狗妈妈把小火鸡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这说明了动物也有非常人性的一面。母亲的身份都是大爱的,狗妈妈作为一名母亲,同样也是这样。虽然小火鸡不是自己肚子里面出来的,可狗妈妈体内的母爱同样展现出来。狗妈妈时刻守在小火鸡身边,为的就是不让小火鸡受到别的动作的伤害。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火鸡是长大了,可是狗妈妈却越来越老了。我由此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我的妈妈很爱我,爱我的心远远超过了狗妈妈对待小火鸡。我想:我的妈妈也会变老的,等妈妈年老的时候,我已经长大了,有能力保护妈妈了,我一定会好好保护妈妈的。

  一次狗妈妈捕捉猎物时出现了意外,摔断了腿不可以走路了。也因为狗妈妈已经年老了,想重新走路也显得非常的不容易。小火鸡是看以眼里急死了,开始小火鸡是鼓励狗妈妈重新站起来的,可是狗妈妈就是站不起来。于是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虽然这方法令狗妈妈很痛苦,可是小火鸡都是为了狗妈妈好,最终狗妈妈重新站了起来。其实小火鸡的做法,也足以证明小火鸡是非常聪明的。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感恩,不仅要感恩辛苦养育我们的父母,还要感恩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感恩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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