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更新时间:2023-01-02 18: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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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就是知识的源泉,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令我最喜爱的,便是《简爱》这本书。书中主人公简?爱有一颗坚强高尚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的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这本书不像网络小说那样令人感到甜蜜与轻松,也不似《三国演义》班使人一窍不通,但我就是喜欢上了这一本看上去并不复杂却用一个曲折的故事狠狠的抨击人们最深处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主要通过简?爱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她借一个出身贫寒的年轻女子的奋斗经历,抒发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愫。

  女主人公简爱她是一个积极向上,不向困难折服的人,虽然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为此而自卑,她拥有者自立自强,不向命运低头高尚人格。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暴自弃,相反,而是换回了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一切的内在人格力量。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女孩简爱从小受人欺负,饱受着肉体与精神的摧残,决定离开孤儿院开始工作。终于她被聘用成了一家庄园的家教,在这忧郁空旷的庄园,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上天终究不会薄待那些正直勇敢的人。最终,经历了种种困难,简爱终于收获了真诚的爱情。

  认真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足以感受到作者向我们创造的一个独立,坚强的女性,并深深的受到了触动。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

  简爱从生活上鼓舞了我,从人格上触动了我,如一杯水,净化了人们浑浊的心灵。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的话发人深省。书好比一剂良方,人读了书再愚笨的人读了书也会豁然开朗。一个人若不读书,那便是天底下最悲哀的事。你们爱读书吗?有爱读的书吗?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当然爱读书,也有爱读的书。我最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该是本冒险小说了,不像《冒险小虎队》那么悬疑、不切实际。这是一本以水手历险故事为基础改编的书,作者肯定花了不少心思。整整28年!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孤单、寂寞,与野兽生活。当终于来了一个活人时,鲁滨逊该多么高兴。为了无障碍交谈,不辞辛苦地教他学英语;为了信仰统一,不发生宗教战争,教他信基督,拜上帝,读《圣经》;教他吃面包,吃动物肉,穿衣服。为了让一个食人生番成为后来的忠实伴侣、仆人,鲁滨逊花了巨大精力!而在鲁滨逊初上小岛时的无助、窘迫,父母的劝告一起涌上心头,作者又用极其细腻的笔触写了鲁滨逊的心理活动。再后来与野人的战争,救下西班牙俘虏和星期五的父亲时,当见到一个活生生的欧洲人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去形容,看他的动作便一目了然了。此外,星期五的赤子之心也让我惊讶,一个曾经的食人族也会有孝心?但他接下来的行为证实了这一点:星期五在替西班牙俘虏用甘蔗酒搓脚时,不时回头看看父亲是否还在那儿。突然,他发现父亲不见了,立马跳起来往大石头方向奔去。直到看见父亲躺在大石头上才放下心来,原来他父亲为了舒展一下筋骨躺了下去。连我这种不易感动之人也不禁热泪盈眶了,一个食人族如此,更何况我们?鲁滨逊的智慧救了他,如果说上帝塑造牛顿是为了告诉我们地球上有万有引力;塑造霍金是为了告诉我们黑洞的性质的话,那么塑造鲁滨逊就是为了告诉人类还有一种叫智慧与动手能力的力量!

  这不是一本简简单单的书,而是一个活的生命体,它表现的那种历险、勇敢以及其他所有语言所无法表达的精神,激励一代一代的奋斗指南。相信这部巨著会流传千古,有更多更多的人拿起它并为之疯狂,激励自己奋斗,奋斗,再奋斗!

  再多的话我也不说了,这也竭尽我所能。只希望你和千千万万个你也能捧起这本书,捧起更多书如饥似渴地在书之海洋中遨游。谢谢你们,我的演讲完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兔子坡》,是纽伯瑞儿童金奖的作品,作者叫罗伯特·罗素。

  这本书的由来,是我在上二年级时候的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带我和弟弟一起逛鸿泰购物商场,选购家里日常生活用品。逛到了书柜旁,我突然发现了《兔子坡》感到十分的好奇,叫到:爸爸你看兔子坡!有意思。于是,就从书柜上帮我取下来。爸爸取下书,看了看说道:“堾业!你瞧金奖的标志,这本书不错,爸爸给你买下,回家去好好读读。”我听了很高兴,于是爸爸就帮我买了下来。

  我回家后,仔细的读了读,才知道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童话故事。故事说的是在一个山坡上住着许多许多的小动物,它们过着很艰苦的生活。山坡虽大,但尽是光秃秃的石头,只有一块大不太大的田地,却也排不上用场,因为那片地,是一座房子院落,可那房子已经三年没有人住了,一直荒废……

  有一天,一个好消息来了,大家听说一个新居民要搬到房子里来住,动物们的心情一下了激动起来。不过它们还十分的担心,不知道新居民是不是庄稼人?于是,它们议论纷纷……

  让我最深刻的地方,是小乔吉自己独自去找阿那达斯叔叔的一段情节,一条凶狠的猎狗发现了他,穷追不舍,小乔吉拼命地往前跑,丝毫没有怯懦。小乔吉被猎狗追赶到山顶时的时候,山顶上没了去路,眼看猎狗就要扑过来,小乔吉二话不说,不顾一切,奋勇、坚强的跳下去……

  这本书有很多精彩的地方,也有很多令人感慨的场面,不过让我敬佩的是那些小动物们生活环境虽然恶劣,但他们却不畏生活艰苦,虽有猛兽侵犯,但他们从不怯懦,依然勇敢、坚强、的拼搏,他们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他们有大胆尝试的勇敢精神;他们有不畏强权的坚强意志。

  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管是做什么时,都要大胆、勇敢、坚强的去尝试,只有这样,才会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书是丹尼尔·笛福创作的举世闻名的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虽然是一本小说,但是书中的描写是那么真实,让我感觉像是发生过一样。小说主要讲述了鲁滨逊死里逃生,被海浪推到岸边,漂到了一座不为人知的孤岛上。在这座岛上,鲁滨逊从刚开始的手足无措,到后来的把自己想象成整座岛的国王。甚至还自力更生,用自己的双手圈养山羊,播种食物,住在自己的山洞里。最后,还顺利地驯服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28年,救出船长,回到了英国。

  令我引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看到沙滩上的脚印后,每天茶不思饭不想的,当时我的心情和鲁滨逊一样,也非常害怕有野人出没。我继续往后翻,看见了遍地人骨的草丛,尽管我很担心有野人,但好奇心让我一页页地看了下去。终于,鲁滨逊发现了野人们野蛮的宴会,还有三个俘虏他们竟想吃掉自己的同类人!这时,有一个俘虏摆脱了他们,朝鲁滨逊这边逃来,鲁滨逊要抓住他,做自已的奴隶,于是把他带回自已家中,鲁滨逊教他说话,取名“星期五”。这让我感受到了鲁滨逊耐心善良的一面。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情节紧张生动,更多的是因为比较喜欢鲁滨逊的性格和理想。鲁滨逊青年时期有自已的梦想航海家,尽管他父亲不同意,他也敢于去追逐梦想,实现梦想。我非常喜欢这种敢于拼,敢于追逐梦想的性格。是啊,如果我们没有梦想,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空虑,毫无意义。一个没有梦想的人就像一个牵线木偶一样,任凭他人摆布,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鲁滨逊还有一种强烈的正义感和自力更生的能力。正义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别人有难,我们要尽全力地帮助别人,就像鲁滨逊那样救“星期五”和遇难船长一样,义无反顾。自立更生的能力决定了你的命运,有些人被放到哪里都可以生存下去,而有些人十几岁了还等着父母喂饭,相信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我们要勤劳,才能成为鲁滨逊那样会生存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中隐藏了许多知识,再加上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难怪是世界名著,我真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必大家都喜爱这句谚语。我就很喜爱读书,所以每次写作文的时候我的材料都十分多。这次联通公司的叔叔阿姨给我校捐了很多书,我迫不及待的寻找着、读着。在这些书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故事中的大道理》。

  《故事中的大道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一个小故事竟能说出一个大道理。《故事中的大道理》十分的好看,在这本书里,有我最喜爱的一个小故事名叫:熊爸爸买鞋。

  熊爸爸买鞋讲的是:在一个春天,小熊要过生日,熊爸爸给他买了一双蓝色的运动鞋、一双白色的凉鞋、一双红色的靴子。

  有一天,爸爸带小熊到游乐场去玩。小熊找到了那双蓝色的运动鞋,可是它穿来穿去,怎样也穿不进去,小熊看着躺在地上的运动鞋,悲哀极了。

  夏天到了,熊爸爸带小熊去郊游,小熊找出了那双凉鞋,可他还是穿不进去。熊爸爸说:“夏天赤脚也挺舒服的。”到了半路,小熊的脚疼了起来。于是熊爸爸背小熊到了家。

  冬天来了,外婆要过生日,小熊又找出了小靴子,可是他穿不进去。熊爸爸这才明白,原先鞋子不能早买。

  为什么熊爸爸给小熊买鞋都不适宜呢?原先,熊爸爸买鞋思考不周全,没有想过鞋合不适宜,需要穿在脚上才明白合不适宜,还有他忘了小熊的脚是会长大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之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不要盲目行动。

  故事是这个世界上最让我们喜爱的乃至着迷的东西之一。故事有着曲折生动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风趣幽默的语言、耐人寻味的寓言。

  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好故事一向陪伴着我们,他们揭示的道理深深印刻在我们的脑海里,无法磨灭,让我们受益终身,与父母关怀、老师的教导一样,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心灵鸡汤。

  就是在小小的故事当中,我们领悟了一个又一个宝贵的生活哲理,我们就这样长大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爸爸从小教育我要满怀希望,不怕困难,要有不服输的精神,如今这句话成了我的座右铭。我看了《根鸟》这本书,更加把这种精神深入到了我的灵魂里。

  《根鸟》讲述了一个住在菊坡里的孩子,他叫根鸟。他们家非常穷,经常到深山里打猎。连续几天,他做了同一个梦,梦见了一个大峡谷,里面有一个女孩,十分孤独,她名叫紫烟,她请求根鸟救她出去。根鸟把梦告诉了父亲和家乡里的人,但他们都告诉他,这只是梦,不是真的。最终他还是决定,他要去寻找那个长满百合花,有白鹰在上面飞的大峡谷。经过了几年之后他终于到达了那个久违的大峡谷。

  我简直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因为里面的故事非常精彩、感人,而且书中语句优美,读完这本书,我收获了不少。我知道,根鸟是一个坚韧不拔的孩子,在探险的道路上,他经历了种种磨难,父亲的去世也让他有沉重的打击,不过这都没能阻挡他前进的动力……回头想一下,假如我们就是根鸟的话,在经历几次困难之后,很有可能就打退堂鼓了,对于我们孩子来说,从小锻炼自己持之以恒的精神是非常重要的。而我们现在生活条件变好了,天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还是不满足。想想根鸟,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依然坚持自己的梦想,去拼,去追,我们现在有几个能做到呢?他做到了持之以恒,那么我们也可以做到有一颗毅力的恒心,在学习的时候,不懂的一定要当天弄懂,不要总是靠老师靠父母去给我们解决问题。在家里,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多帮妈妈干家务活,像根鸟一样有恒心,就不怕做不好了。

  我觉得根鸟最后到达了大峡谷不是偶然,因为,“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只有有足够的信心和恒心,才能完成自己想要的事情。我要把书推荐给更多的同学看,让我们像根鸟一样,经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的果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学习的小助手。我无意间在班里的图书角发现了一本书名叫《赞美点亮你我他》。当我看到它时就被它深深地吸引着。

  在生活中,你是否会遵守别人和你约定的承诺呢?曾经我有一件事一直让我耿耿于怀,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朋友约好周六下午一起做作业,可是中午妈妈告诉我说要去阿姨家看小表弟。我已经很久没见小可爱了——小表弟,好想捏捏他那肥嘟嘟的小脸蛋儿,好想拉拉他那小巧玲珑的手,好想抱抱他亲亲他。现在我正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是选择遵守约定呢?还是跟着妈妈去看小可爱?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最终决定“抛弃”朋友,跟妈妈去看小可爱。

  那时,我并不知道承诺是多么的重要。当我看了这里面的《无价的承诺》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遵守承诺的重要性。这是一份坚守8年的承诺,而维系它的却是一个瘦弱的肩膀。张芹是一位小女孩,她从生下来,上天就没有赐予她行走的能力,因为她得了小儿麻痹症,下肢没有任何知觉。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就到了张芹该上学的年纪。孙园娜比张芹小一岁,从她记事开始便经常看见张芹每天坐在窗户前抬头张望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在那时她便在心里默默地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带张芹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在开学前跑到张芹爸爸妈妈面前说:“我来背张芹去上学。”正是这短短的几个字却震撼了所有人。从那天起,孙园娜每天都背她上放学。虽然张芹的体重很轻,但对于一个未满10岁的小女孩来说,这需要付出多少汗水,需要多少勇气才能担起这个责任。

  8年是个多么漫长的时间,试问有多少人能坚持呢?孙园娜为了8年前那短短的几个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她做到了。突然间我意识到遵守承诺是多么重要,孙园娜8年都坚持了,而我为了自己的私事,成为了不遵守承诺的人。既然先答应朋友一起做作业的,那我就应该说到做到,而不是说话不算话,失信于人。

  承诺不仅仅是许下的诺言,更多的是一种责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生命的价值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苏联伟大的革命作家——奥斯托罗夫斯基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告诉了我答案。

  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用顽强的一生拼命地战斗,忘我地工作,他的意志比钢铁还要坚硬。在白色恐怖下,他为地下工作者探消息,送情报,冒着生命危险救助革命者。为此,保尔坐过牢,受过惨无人道的酷刑,却依然坚贞不屈。他骑战马,挥大刀,同白匪进行激烈的战斗;在寒冷无比的冬天,他忍着严寒与饥饿,挖冻土,奋力抢修铁路;尤其是当病魔缠身时,保尔时时刻刻与死神斗争,顽强学习写作,没有一丝颓唐。这都是因为它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才能百折不挠地克服重重困难与挫折。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的只有一次,人的人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起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反复思索它的含义。上好的铁,需经过千锤百炼才能成钢。保尔就是从一个贫贱、无知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的。而我,难道就炼不成一块好钢吗?只要有理想,而且目标远大,并且坚持不懈地努力着,总有一天会做出伟大的事。

  老师的话:远在苏联,时隔久远的英雄人物“保尔”,用他火一般的激情与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令你感慨万分,心潮澎湃。《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自传入中国之日起,就影响了几代人,激励了几代人。书中的这句话更是成为了万千中华青年的座右铭——“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的只有一次,人的人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起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你从书中得到了启迪,相信你,凭着信念,一定能到达梦想的彼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说起最喜欢的一本书,好像有许多选择,可是真正触动心灵的,引领自己细细感悟的,第一时间想起的便是李尚龙的《你只是看起来很努力》

  这本书引起我们的深思,时间都去哪了?很多时候不知道过去的时光是如何偷偷溜走的,只是越长大越发觉时间的宝贵,在这过去的是时光里,你又付出了多少?

  书中讲到作者从军校学生,到参加全国英语比赛,到当英语老师,再到后来作为导演去拍摄电影,不断的折腾,从而不断的升华。反思自己,为何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我明明已经努力了啊。可是真的努力了?然而并没有。我没有真正努力的原因同样也在这本书中被提到,是因为我们没有“用心”。没有真正的用心过。我只在乎了学习的形式,然而却没有学习的结果。只有了输入与过程,然而却没有输出,或者说是输出的质量并不是很理想。因为在过程中根本没有用心过。

  整本书,所有的内容,几乎都是用着轻柔的文字,淡淡的描述着作者自己或身边人们的故事 淡淡的文字和故事,反映出一个又一个我们在当今社会上的迷失。以及看似努力的`外观下,那颗懒惰的心。

  我是真的很努力吗?还是故意表现给别人看,让别人觉得我很努力?我静静地反问自己,答案的确是我不够努力。

  很多时候,我们看起来很忙,实际上是焦虑。我们经常想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于是努力锻炼自己,然而却在迷途中失去了自我,我们已经走了太远太远了,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何出发。

  其实,生活可以很简单,就像作者所讲:如果不够优秀,那就让自己与众不同。而与众不同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干别人不愿意干的事,二是别人都可以做好的事情做到卓越。

  我相信生活中的偶然都是生命的必然,我愿意用真正的努力去规划好每一个当下,用仅属于我的方式去活出独一无二的人生。如果说今天的选择是一个偶然的话,那么我将用十分的努力继续坚持,而真正的努力并不是给别人看的。每次都应该向自己真的走心了吗?真的在提高吗?真的问心无愧吗?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感悟,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启迪,它好似指明灯一般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它是一本好书,更是一名好的导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杨苏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书,那就会变得灰暗无比。

  在众多书中,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百看不厌。这本书讲述了海伦·凯勒的坎坷故事,只要你翻开这本书,一定会为海伦女士感到怜惜。这本书出自马克。吐温的笔下。在海伦年幼的时候就拥有不同寻常的本领,她在出生以后几个月,就学会了站立,在一两岁就发出“茶、茶、茶”的声音,在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时候,但还有一个“水”字令她记忆犹新,想想这些一定会让你感叹万千。在一个万物复苏的好日子里,年幼的海伦女士突然高烧不退。家里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最后医生诊断后宣布没救了,她感到万分沮丧,一个灰暗漫长的夜晚终于过了,一个风和日丽、鸟语花香的早晨缓缓来到我们身边,海伦女士的高烧竟然奇迹般的复原了,这件不知来龙去脉的离奇事件,让海伦家人欣喜若狂,可这已经夺走了海伦的双目、双耳。

  在这以后的日子,海伦·凯勒只能坎坎坷坷过完这一生,大家想想双目失明,双耳失聪,整天的生活能有趣吗?能过好吗?这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沉痛的打击。最后海伦女士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能拥有三天光明,第一天,海伦女士不知道什么是灵魂之窗,所以第一个目标是看人,从容貌看出他们善良、淳朴,看出他们的友谊,使自己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她想看看祖国的美好景色,人类的飞速进步的奇观,看那变化万端的万古千年;而这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她想做一天正常人,去正常人经常奔波的地方,所以城市的各个角落,成了海伦女士的目标。海伦女士只想拥有三天光明,而我们呢?每天都成长在阳光下,她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她活得那么坚强。纯粹是身残志坚。而我们呢?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虚度每一寸光阴,不觉得惭愧吗?

  我们只要花到海伦女士十分之一的时间,你就能成为栋梁之才,大家千万不要虚度时光,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书。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大家好!今天是世界读书日,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在达尔小时候,他并不喜欢学校,因为学校里的老师会因为他弄坏钢笔尖,向同学借个笔尖而将他痛打一顿,所以他异常自卑。但好在达尔的学校旁边有一座巧克力工厂。那儿经常会送巧克力给孩子们品尝,并请他们提意见。于是,这成了他唯一的乐趣。所以在达尔长大之后,抱着对当时学校边那座巧克力工厂的向往,写下了这本香香浓浓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贫穷的小男孩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从来没有人进出。有一天,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在五块巧克力包装纸中藏有金奖券,得到它们的孩子就能参观工厂。查理幸运地得到了金奖券。最后,查理通过自己良好的品质,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在这个工厂中,有许多让人叹为观止的发明:供夜间在床上吃的发光硬糖;给说话说得太多的父母吃的黏嘴糖;供上课时吃的隐形巧克力糖……难得的是,这本书中居然没有反派成年人,而是形成了查理与另外四个获得金奖券的小孩的性格对立。为了突出另外四个小孩的缺点,达尔的描写也是夸张到了极致:例如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的缺点是太贪吃,所以文中说:“照片上是个九岁小男孩,胖得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他浑身都是鼓出来的松软肥肉,脸像一个大面团,上面有两个小葡萄干似的贪婪眼睛窥视着外面的世界。唯奥利特·博雷加德的缺点是爱嚼口香糖。“我不能没有他。我整天嚼口香糖,除了吃饭时的几分钟,我会把它从嘴里拿出来,为了安全地放好,我把它贴在我的耳朵后面。……”

  对于这些坏孩子,达尔的惩罚也是不失幽默。贪吃鬼格卢普悄悄溜到巧克力河边,用双手捧起热巧克力溶液大喝特喝,喝得要多快有多快。因为伸出去太远,他掉进了河里。你以为他会淹死吗?不,达尔安排了一根大玻璃管吸住了他。随后,他像一个鱼雷飞快地升了上去。现在,可以去草莓牛奶巧克力夹心软糖车间把它打捞出来了。

  甜蜜的浪漫、极致的夸张、随性的幽默,怎么样?相信大家已经被这本书的魅力深深吸引住了吧!想必你已经等不及捧起这本书了!那么,祝你阅读愉快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古今中外,文学史上的明珠有很多:有令人浮想联翩的《西游记》,有令人回味无穷的《红楼梦》,有令人受益匪浅的《论语》。而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我阅读的第一本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又名《三国志演义》、《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我国小说史上最著名、最杰出的长篇章回体小说。

  《三国演义》的作者是元末明初人罗贯中,记叙了从汉灵帝中平元年黄巾起义到西晋太康元年三国统一九十余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形象地再现了这一风云变幻而又动荡不安的历史时代,生动地揭示了统治阶级内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互相勾结而又互相争夺的关系。

  在它描写的曹操、刘备、孙权三个统治集团中,曹、刘两个集团是主要的对立面,而刘备集团则处于中心地位。曹操与刘备是一对对立的艺术形象,曹操的奸诈、凶残与刘备的宽厚、仁慈形成鲜明的对比,正如刘备向庞统所言:“操以急,吾以宽;操以暴,吾以仁;操以谲,吾以忠。每与操相反。”

  如果说曹操是“大奸大恶的权臣”典型,刘备是“仁君”的典型,那么诸葛亮则是“贤相”的典型,智慧的化身。而他的智慧在书中则被描写成神机妙算。所谓的神机妙算,剥去其神秘的外衣,无非是诸葛亮在斗争中,能认识并把握到事物的发展规律,从而取得预期的效果。

  草船借箭的成功,是因为掌握了长江冬季气候的变化;火烧博望坡,这是充分利用了地理环境的自然特点;六出祁山使用的木牛流马,则是在战争中运用了科技发明的成果;空城计的成功,则是利用了司马懿多疑的心理特征。所以,诸葛亮的形象比起曹操、刘备来,更富有民间传说色彩。

  《三国演义》与《三国志》的不同点在于《三国演义》有不少艺术虚构,富有想象色彩。但这也成就了《三国演义》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详有略,有虚有实,波澜起伏,摇曳生姿,也是古典小说中不可多得的精品。清代的史学家章学诚说《三国演义》是“七实三虚”,这个估算也大体不错。

  如今,《三国演义》不仅是对过去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还广泛流传于海内外。我们要做的是:学习经典,传承经典,发扬经典。

  《三国演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体验自我,感悟人生!《爱迪生》这本书是我挖掘出自己。

  小时候,外公指着夜幕下千家万户亮起来的电灯,出谜语让我猜。那时,我还不知道似瓜似梨的电灯是谁发明的。自从读了《爱迪生》这书,才知道电灯是美国科学家爱迪生发明的。

  爱迪生出生于劳动人民家庭,一生只在学校里读过三个月的书。然而,他一生出了发明电灯以外,还发明了留声机、电影摄影机等一千三百多种东西......

  我合上我心爱的书,心中就像静静的湖面上吹来一阵强风,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爱迪生,对人类做出如此巨大的贡献呢?他成功的奥秘是因为他是天才吗?

  一句熟悉的话在我脑中盘旋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我明白了,一切成就的取得在于辛勤的劳动,在于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于孜孜以求的精神啊!

  想想爱迪生,比比自己,我惭愧得很。就拿我的作文来说吧:起先我在老师的辅导下写了上百篇习作,可一篇也没能发表,我灰心了,我放弃了,不想继续练笔了。后来,经过老师的教育、同学们的鼓励,我又充满了信心。我不断地写啊写。终于辛勤的耕耘迎来了收获,我的习作发表了很多篇,而且在“增城市首届中小学生作文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在小小的成绩面前,我沾沾自喜,学习劲松懈了,我的作文水平也有所下降。老师抚摸我低下的头,并且递给我一本书----《爱迪生》。

  “如果爱迪生遇到困难,遇到失败时,灰心了,后退了,他能取得科学成就吗?如果爱迪生取得一点成就就满足了,不再勤奋了,不继续在科学道路上求索了,他还能成为“发明大王”吗?”我想着,我觉得自己的脸像火烧一样。当别人问到当时84岁的爱迪生什么时候退休时,他回答:“在我出殡的前一天!”我仿佛看到了结束生命前还在办公桌前勤奋研究的爱迪生。

  《爱迪生》使我最喜爱它是因为它使我明白很多道理,使我懂得做事要坚持、努力和创新......总之,《爱迪生》使我终生受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你喜欢读书吗?你有自己最喜欢的书吗?我有一本最喜欢的书,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吧。

  我最喜欢的书叫《国家宝藏》。这本书的封面是深蓝色的,给人一种深邃的感觉。封面上的书名是金色的,特别大气。这本书把正文和日历结合起来,左边是正文,右边是日历。正文部分的文字言简意赅,说明精当,字里行间洋溢着文化的清香。看着老祖宗们留下的一件件宝贝,我不禁为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而倍感骄傲。这些宝藏是一件件多么朴实而又充满灵气的工艺品啊!这又是多么勤劳而灵巧的双手制作出来的啊!

  此刻,我仿佛看到了那暖暖的炉火,薪火不灭,代代相传。在当时如此简陋的条件下,他们却烧制出了一件件精美绝伦的工艺品,真是让人佩服、赞叹。

  说起来,这本书能来到我家,还有一段故事呢。那天,我去书店买书。转着转着,我看到了《国家宝藏》。它特别厚,且与其他书的浅色封面形成鲜明对比,十分显眼。不知怎的,我一看到这本书就特别想把它买下来。

  我拿起这本书,仔细地看了几页,觉得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的确值得一读。可一看定价——128元!好贵呀,我的兜里只装了100元钱,还差28元呢。我只好有些失落地把书放回了原处。

  回到家,我还是闷闷不乐。妈妈问:“你怎么了?”我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了妈妈。妈妈听后,没说什么。

  过了几天,妈妈拿着一个快递回家了。她笑眯眯地把快递递给我,说:“喏,你的书。”我先是一怔,但立马就明白了:我想看的书,妈妈给我买来了。

  我飞快地打开快递,一股清新的墨香便扑面而来。我认真地看了起来。这本书里,既有精美的插图,又有引人入胜的文章。我津津有味地读着,一下子就沉浸在了知识的长河里。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一本本好书,人类就不可能进步,就不可能创造出这么的辉煌成就。所以,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在文字和图画里来一段纵横世界,驰骋未来的读书之旅。

  《国家宝藏》里藏着知识的宝藏。我觉得,这是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一本穿越古今的书,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书。这样的书,我打心眼里喜欢!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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