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禁放烟花爆竹总结

更新时间:2023-01-12 17: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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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禁放烟花爆竹总结(精选6篇)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能够给人努力工作的动力,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禁放烟花爆竹总结(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区禁放烟花爆竹总结(精选6篇)1

  我区20xx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监管工作,在市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共同配合,通过严格审批、定点定人、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措施,认真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和安全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保证了我区烟花爆竹经营中未发生人员伤亡和火灾事故。现将我区20xx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区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海曙区安监局关于海曙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事项的通报》(海安监管〔20xx〕45号)、《海曙区安监局关于往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代保管的烟花爆竹处理办法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46号)、《关于印发〈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2号)和《关于印发〈海曙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3号);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胡余波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郭保荣、安委办副主任、局长卢洪波为副组长,区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在海曙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我区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13日,我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了47次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7人次、车辆39台次,取缔无证经营35家、收缴非法产品404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各1份,取缔非法储存窝点1个,治安拘留1名,发放举报奖励费14万元。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长假是烟花爆竹违规经营的高发期,除夕和正月初一又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火爆期,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城管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除夕全天早中晚共三次、初一下午和晚上共二次、其他时间每天一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经营和举报投诉。季节性零售结束后,区安监局又及时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回收和禁售情况进行了抽查;确保做到不留下一个盲点、全区所有经营户全部按规定停止了销售,确保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燃放安全。

  三、坚持标准,严格条件,规范经营许可

  根据宁波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我区今年春节期间共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95个。在发证过程中,针对我区实际,按照“严格条件、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照发证条件,严格把关,逐一上门审查。发证过程中坚持做到“两个一”,即发证前普遍对零售经营者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各零售点进行了一次安全检查,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素质,增强了安全意识,核查了各零售经营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发证。

  四、加大宣传、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非法储存和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要求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社区和居民中。在此期间,区安监局印发了20xx份《海曙区居民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发放了20xx份宣传画、95块全区统一的零售点标示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片、16条LED显示屏标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卓有成效的完成了今年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行政监管工作。

  存在问题:今年我区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意识差,“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个别经营点在经营烟花爆竹的同时,违反规定,经营非本辖区批发公司的物品;三是无证经营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力争使明年的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的监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社区禁放烟花爆竹总结(精选6篇)2

  在县应急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下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一切以人民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

  扎实推进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镇主要领导传达了上级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并亲自带队检查安全工作,亲自督办重大隐患,真正做到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全力维护保障全镇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实现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年初计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隐患

  为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镇根据县安委办的一系列工作安排和部署,在辖区内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建筑施工、森林防灭火、食品安全、汛期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不同时期,我镇都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08家/次,共排查出一般隐患55处,已完成整改55处。

  (一)消防安全方面

  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及消防队等力量对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深入镇域范围内的加油站、民宿、超市、三小场所、电动车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三年行动年度计划深化推进专项整治,严查“三合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消防车通道堵塞等突出风险。对排查出的消防隐患,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此外,统一与加油站签订了《加油站安全承诺书》及《责任书》,切实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

  (二)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方面

  对危化品企业(加油站)进行检查。我镇主要对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涉及重点监管的重大危险源开展检查工作,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安全监管,以及各种消防设备、环境等的安全监管,严防油泄漏、爆炸、污染等事故发生。节日期间,组织人力对各个烟花爆竹销售点逐一进行安全检查,与8个具有销售烟花爆竹资格的销售点签订《安全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明确具体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三)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一是对重点路段及区域开展摸查。重点对中、小学校周边及镇区经营性场所、市场路段等人流聚集处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尤其注重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中、小学校师生出行安全。二是开展车辆规范化整治。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三轮车及拖拉机等车辆摸底排查,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劝导、查扣,对非法载客的车辆予以扣押,限制其上路;积极组织辖区内各类车辆,尤其是中、小学校等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求其立即整改,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立即报废。

  (四)建筑施工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筑施工安全,及时排除建筑施工隐患,我镇联合规划办等有关部门对在建的房屋逐一摸排,组织建筑户和建筑施工包工头等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排查各个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安全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从源头上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五)学校安全方面

  主要对学校安全、学生安全教育、学校安全制度、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学生交通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政府要求中心校园及时做出整改。并要求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

  (六)森林防火安全方面。

  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在清明节及防火警戒期间组织林业站对辖区内重点林区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并在广大群众中大力宣传,通过挂横额、发宣传单等形式提高群众防火能力和降低森林火灾发生。今年来,林业站在下洋辖区发宣传单达200多份,挂横额20余条。

  (七)汛期安全治理方面。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掌握工作的主动性,我镇政府已多次组织水利所、应急办、渔政中队等相关部门,对按照“查细、查全、查实”的要求,对全镇主要防护堤、水闸、在建的建筑物、危房、加油站、低洼地带、水产养殖场、渔船、涉渔“三无”船舶、电力通信等重点设施(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安全隐患进行了详细的排查摸底,并做好检查登记工作。同时,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度汛措施,为今年的防汛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其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为了使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治,应急办每星期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既查硬件上、行为上的隐患,也查管理上的疏漏,发现隐患现场下达整改指令,跟踪管理,做到五落实,严重隐患坚决停产停业整顿,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他行业领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根据上级要求,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提高安全认识,切实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组织各有关单位、企业开展自查、自报,切实反映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并认真执行四项制度,按照镇委镇政府提出的绝不能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和厌战思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严格实行值班制度,各部门严格落实定岗值班和领导轮流值班制度,行政主要负责人全程带班,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随时备勤出勤。二是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预测预警、协调指挥、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落实人力、物资、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预备措施。三是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值班备勤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状况,应急队伍成员能够在规定时间全部到达。

社区禁放烟花爆竹总结(精选6篇)3

  自1月份以来,我乡对烟花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了由乡长刘赤乾任组长的工作组,成立排查小组,抽调安监、供电、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联合包片、包村干部、村干部,逐村逐户逐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乡政府与各办事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了责任落实。

  二、安排部署到位

  我乡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故仙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在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烟花爆竹销售排查表等表格。

  三、宣传发动到位

  制作50条宣传条幅,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万份,通过集市、广播等形式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公布举报电话,0317—xxxxxxx。

  四、排查摸底到位

  按照村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屋的原则,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摸排,特别是闲置民房、废弃厂房进行重点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任何死角。截至目前,没有发现烟花爆竹非法制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的生活提供有力的安全保证。

社区禁放烟花爆竹总结(精选6篇)4

  XX区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社区禁放烟花爆竹总结(精选6篇)5

  xxxx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x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xx个乡镇xxx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xx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xx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xxxx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xx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xx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xxx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xx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

  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xxxx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xxx家减至xxx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xxx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照经营xx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x个A级要素和xx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三、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成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xx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xx箱,价值x万元。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强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xxxxx-xxxx)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强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xxx%。

  (二)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xxx家。

  (三)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社区禁放烟花爆竹总结(精选6篇)6

  一年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相关文件安排和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现将本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分别为:贵阳修文伟业气体公司、贵阳市修文县皖黔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其中:皖黔公司长期停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经营户19家,其中:氧气乙炔供应站10家、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4家(无储存设施)、油漆店1家、久长镇黄磷转运站1家。

  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贵州省修文县马家桥火炮厂(停产),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2家(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修文县日用杂品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户159家(其中限放区内短期经营户10家,目前正常经营的有149家)。

  全县化工企业2家,分别为:贵州佳美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佳美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全县医药企业24家,目前正常生产19家,停产2家,在建3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执行监管检查计划。按照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按时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截至10月18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及经营户175家(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410条,现已整改379条,剩余31条正在整改中。

  2、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管理。按照上级相关工作安排,制定《修文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修安办发〔20xx〕3号)、及时转发《贵阳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贵阳市贵安新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烟花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户的安全管理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县公安部门、应急部门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7次,出动人员37人,共查处取缔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窝点8个,查处非法运输案2起,行政拘留2人;处理群众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收缴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390余箱(件)。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户专项巡查检查15次,巡查烟花爆竹经营户50余家(次),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提出,要求经营户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

  结合今年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修文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工作方案》(修安办函〔20xx〕6号),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县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限放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入户、入小区上门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公共场所的显示屏播放烟花爆竹宣传片,在企业LED显示屏、出租车、电梯内等播放相关安全燃放知识及张贴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开展烟花爆竹巡查活动,结合巡查计划,继续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春节期间销售旺季,要求烟花爆竹经营户依法销售合规产品,做好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销售人员销售烟花爆竹时要向消费者讲解安全燃放说明及注意事项等,确保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

  县安委办联合县文明办、县大气办印发《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带头在春节期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倡议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响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在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严格按照《修文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求,在指定时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深入贯彻落实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紧围绕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任务,全面排查烟花爆竹行业生产、运输、销售、燃放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有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存的情况,也未接到群众举报相关情况。

  3、持续督促企业做好“双控”工作。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双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助推企业把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敏感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出纰漏;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学习及贯彻,把《导则》相关内容作为安全工作的主要检查指南,认真抓好落实;日常工作中及时督促企业登录风险隐患“双控”系统,发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在日常“双控”系统运行滞后,考核得分较低时,及时跟踪到企业,了解企业“双控”系统日常运行操作情况,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双控工作,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双控”工作已全部开展。

  4、抓好20xx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根据《贵阳市应急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后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抓好节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春节前后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修应急函〔20xx〕3号)工作要求,对涉及复工复产企业(贵阳修文伟业气体公司),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重点,切实抓好节后危险化学品复工复产工作。

  5、开展汛期防范工作。迅速转发《贵阳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汛期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汛期相关安全防范工作,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下发工作提示,督促企业做好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6、认真开展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制定印发《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7、积极组织参与安全月相关工作。按照《修文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系列活动的通知》(修安委发〔20xx〕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月相关系列活动,组织企业悬挂安全月宣传标语横幅,营造安全月氛围,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悬挂安全宣传标语20余条,在LED显示屏上播放安全月宣传标语,为安全月营造了良好氛围。制定本企业安全月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安全月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员工开展网络安全答题活动,督促企业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活动,各相关企业按照演练预案和演练计划,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安全月系列工作。

  8、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贵州省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黔安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全县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县涉及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5家(分别为:贵阳伟业气体有限公司、贵阳市修文县皖黔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久长油库、久长气库、安顺市安大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久长分公司);燃气充装企业2家(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公司、修文县星源净宇公司);加油站27家。6月12日,贵阳市经开区西江路三强兴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装卸甲酸甲酯发生泄漏造成8死3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迅速作出批示和工作安排部署。县安委办立即组织县危化专班成员单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县领导同志的。批示和省、市、县会议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全县出动检查组7个,对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7家,发现一般隐患15条,已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县商务部门牵头,检查加油站12家,发现一般隐患7条,现已整改完毕,检查工作正持续开展中。

  9、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修文县及时组织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系统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一是加强领导,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成立了修文县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开展相关日常工作,并及时动员及安排部署全县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大力宣传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制作《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海报在各村居、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张贴,向群众发放《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册,公布举报电话。同时通过“微信群”“QQ群”,政府相关网站平台等,及时推送、宣传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面营造“小化工”违法违规打击氛围。共发放《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海报1460份,张贴宣传海报1440余份;在修文县融媒体中心的“心修文”发布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信息1条;在微信、QQ群平台上发布《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信息150余个群,涉及3万余人。通过宣传,向社会公开非法危险化学品行为特征特点,危险化学品事故带来的危害等,广泛依靠社会公众力量,确保排查摸排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强力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三是深入开展摸排工作。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并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全面排查,突出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排查,对发现危险化学品行为或疑似危险化学品行为的企业及时进行辨识判断并进行处置。自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排查2810余处。自活动开展以来,打击取缔非标柴油生产经营窝点1个,现场收缴非标柴油68吨,及过滤器、计量器各一件。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件4起,拘留涉案人员4人。

  10、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省、市领导对“贵阳经济开发区发生一起危化品泄漏事故”的批示精神以及6月12日下午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筑安发〔20xx〕9号)要求,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6月12日以来,开展燃气行业

  打非治违行动3起,收缴各类非法液化气瓶317瓶,涉及非法液化石油气介质约1000kg,对3名涉事的人员已进行行政拘留处理;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12起,没收成品油5。1吨,罚款6。5万元;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1起,查封扣押非法储存的氧气瓶和二氧化碳气瓶31个,对当事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理;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扎佐街道取缔1家烟花爆竹经营户。

  11、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定《20xx年度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工作方案》,对《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修文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督促各企业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进度控制计划表(20xx—20xx)》完成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具体为:

  一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方面

  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全县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全县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新出台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相关工作任务,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我县。经摸排,我县无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生产经营企业,对我县涉及使用液氨的制冷企业、以及涉及储存经营含硝酸铵成分炸药的物资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在全县开展相关工作。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已建立“三个清单”。县相关部门对部分企业进行检查,企业已基本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已完善“三个清单”。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确认工作,全县2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现已全部完成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确认工作,相关评估诊断分级确认情况,已汇总上报相关部门。

  结合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贵阳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筑应急发〔20xx〕7号)的通知,县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及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分别于5月7日、6月10日、8月5日、8月31日对久长油库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促检查工作,共发现隐患36条,已立即下达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同时督促企业扎实开展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我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xx〕12号)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保障监测预警系统稳定、有序运行,有效防范化解我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协助县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等的检查。协助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置工作。

  二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方面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xx)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xx)等标准。经排查,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安全标准。

  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有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

  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我县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储存企业有一家(修文县物资公司),经查阅相关安全评估资料及现场检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安全条件,检查时未发现超量储存情况。

  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我县涉及的企业已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企业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督促企业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督促企业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已在年初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经营户生产经营企业175家,发现一般隐患410条,现已整改379条,剩余31条正在整改中。年初以来,未接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报告。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县3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3家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已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控”体系建设,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有效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我县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已达三级标准,县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正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中。

  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活动,培训和复训的时间达到相关要求。督促危化生产企业聘请相关危化专家,开展专家“汇诊”工作,目前我县危化生产企业已组织专家开展“汇诊”工作,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配合做好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目前,我县已完成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在线监测工作。

  12、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开展情况。修文县应急局负责办理有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两项行政审批事项,这两项事项入驻修文县政务服务中心,并将办事指南、受理条件等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办理方式可以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审批事项。同时,为方便部分不熟悉电脑操作的群众,也可以通过我局在县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进行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办证。精简审批材料,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是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此之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是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此之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三是公示审批程序,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上传该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受理条件、办理法定时限、承诺办理的时限等。

  为提升效能,我局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要求,压缩审批时限,将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由法定的30日的时限,压缩为9日;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的法定时限20日,压缩为6日,在网上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截止10月18日,我局共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家,办理20xx—20xx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59家(其中:包含10家短期证)。

  13、做好医药企业安全服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职责转变,我组将县医药企业纳入监管服务对象,积极开展医药企业安全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开展排查摸底检查企业10家,发现安全隐患71条,已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打非治违情况

  危险化学品方面:联合县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及涉及的乡镇,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共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活动5次,查处无证成品油经营案件7起,行政处罚6.5万元,没收柴油80余吨。处理非法经营柴油车辆2台。配合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对瓶装燃气经营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4起;暂扣非法瓶装燃气瓶394瓶。对涉案人员4人进行拘留。

  烟花爆竹方面: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年初以来,联合县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涉及乡镇等相关单位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12次,出动人员72人,共查处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窝点8个,收缴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1120箱(件),处理群众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

  四、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企业中,绝大部分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低,导致违章作业情况时有发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较弱。

  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全面、不及时。

  三是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质量不高,部分企业只是开展简单的灭火器材操作及灭火的演练,未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相关综合演练等。应急救援物资日常管理不到位,如未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等。

  四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企业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时,未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排查,排查存在不全面,不细致情况。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按时限、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取得有效成果。

  二是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遏制发生相关事故。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存储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四是持续加大对企业“双控”系统日常运行操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服务指导企业力度,做好双控工作。

  五是继续开展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导则》和《意见》作为指导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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