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2-12-11 1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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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

  五里镇法律服务所接到上级通知,在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20日结合当前农村开展春耕生产以及清明期间坟山纠纷的多发现象,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五里镇法律服务者按照上级的精神和法规、法律服务之职业操守约束自己,认真扎实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这次的活动总结如下:

  一、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群众法律素质

  (一)上下联动推进,抓好工作落实

  我局整合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资源,联通上下,沟通左右,扎实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一是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认真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将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制信息送至百姓人家。二是推进“四有三助”工程建设,引导社区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队、普法领导机构、法律图书角,帮助社区建章立制,协助邻里签订互助协议,援助社区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三是印发“法律进社区”手册1万册,方便了群众学法,组织居民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促进了“法律进社区”工作的落实。

  (三)抓好民主法治社区创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突出抓好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一是细化创建工作标准,将“法律进社区”纳入创建工作重要内容,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统一考核、统一评比。二是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分期分批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进行面对面指导,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改进工作。三是打造省级民主法治社区。通过抓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了“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了法制教育与和谐社区建设的有机结合。

  二、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律师继续深化“结对子”法律服务活动。每个律师事务所都与临近的社区结成对子,签订了结对服务协议,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到结对的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送法律书籍,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社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制动态,帮助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还积极为社区依法治理建言献策,帮助社区加强依法建章立制工作,为社区涉法方面的工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每个律师事务所还组织本所律师与3户(名)以上贫困家庭或贫困学生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定期上门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学习情况,提供一些帮助和法律援助。

  (二)公证服务方便社区群众做到“三坚持,三公开”。坚持方便社区公证服务,公开公证员身份上墙。根据社区工作特点,一年来,每个公证处继续坚持将进社区的公证员的姓名、性别、相片、工作电话、工作时间、工作地址制成一张卡片,公开张贴在社区的办事大厅墙上,公开接受社区居民监督,进一步明确社区办理公证的具体人员名单,坚持定人、定时、定点为社区居民办理公证,及时解决社区居民办理公证不知如何联系,找谁,到哪里办理公证等程序问题,这种形式深受社区居民接受和认可。坚持方便社区居民办证,公开公证服务办证程序。贯彻“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工作要求,结合社区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实践活动,每个社区公证人员坚持把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公证法律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以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为民解忧。同时,对其他当事人的合理办证需求也毫不推诿,即使午休或下班时间来办证也热情予以接待,赢得社区居民交口称赞。

  (三)法律援助设立社区联络点提供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为开通向社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以街道司法所为依托,在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结合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

  (四)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扎根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深入社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先后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八一”广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二是努力为弱势群体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积极为个私工商户、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城区法律服务所在宣传法制、开展法律咨询和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积极担任社区和个私工商户法律顾问工作,维护社区及个私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共担任社区、个私工商户法律顾问39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2

  为了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近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组织控申、预防等部门青年干警组成志愿服务队,在虢镇阳光广场开展了学雷锋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活动中,该院干警在街道设立法律服务点位,悬挂横幅,佩带志愿者袖标,向过往行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热情耐心地为群众进行普法宣讲。活动开展短短半日间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25人次。干警们热心、专业的讲解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受到群众好评。

  近年来,该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每年3月4日在人民街、育才园等重点街区、主要广场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广泛发动全体干警积极投身学雷锋法律宣传集中服务活动,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3

  3月4日,由崂山区司法局主办、各律师所协办的“学雷锋集中月·法律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在中韩街道华都社区拉开了序幕。本次活动旨在发扬“雷锋精神”,以崂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为重要依托,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服务公益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区协同、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的“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新模式。

  活动的第一站选在了人口众多的北村小区中心广场。崂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山东道安律师事务所委派优秀律师,亲临现场为社区群众解答婚姻家庭与继承、邻里关系、民商事借贷、老年人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丰富本次“学雷锋集中月”法律服务活动的内容,提升趣味性和参与度,还邀请了青岛市知名公益团体——蒲公英公益平台、悠然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社会组织参与其中,采取了“志愿活动”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社区群众在体验公益服务和趣味游戏的同时,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手册及公益纪念品600余份,超过100余人参与了现场公益志愿活动,解答法律咨询90余人次,会场氛围异常活跃。

  在接下来时间里,崂山区司法局将以“学雷锋集中月”活动为契机,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结合“崂山律师护航发展在社区”工作,以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为主体,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服务力量下沉,组织法律服务工作队伍走进社区,为群众提供贴心专业的法律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法律服务人员进社区“坐堂问诊”的形式,使之成为“法治宣传的广播员”、 “矛盾纠纷的化解员”、“社区矫正的助理员”、“社区干部的指导员”和“诉讼仲裁的代理员”,为社区“两委”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把专业法律服务融入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中,惠及最广大的基层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当代雷锋精神。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4

  艰难的20xx年终于熬过去了,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感觉自己比起前两年刚执业时更加的小心、细心,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种感觉就像开车一样,前两年时天不怕、地不怕,开车时间越长越胆小。经常是每时每刻都沉浸在对老案件的琢磨,对新案件的思考当中,时常在睡梦中因为对眼下一个案件的思考突然在三四点钟醒来不能再入睡;期间有为突然找到案件的死穴而兴高采烈,也有为找不到抽丝剥茧的那根主要线头而懊恼,这一年中,真的让我偿遍了案件带来的酸甜苦辣。为了更好地做好下一年的工作,现对过去一年律师工作做一总结,我认为只有更好地总结过去,才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以便指导20xx年的律师工作,因为我始终认为总结永远比学习更重要。

  取得的成绩:全年共办理案件54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理民事案件44件(10人采光权案作为1个案件,4人劳务合同纠纷案作为1个案件),其中包括与其他律师合办的4件。

  在办理的44件民事案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以下几件:

  案例一:李x行政撤销纠纷案。

  李x之子杨x平是x公司的保安,在值班期间晕倒在岗亭,被同事发现后送到了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在医生的建议下放弃了治疗。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为当事人亲属放弃治疗就不予工伤认定。这是我接的第一个工伤认定案件,开庭前我搜集了大量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由于准备充分,本案在开庭过程中,我基本上做到了脱稿,最后休庭时审判长和对方两位被告的`律师在法庭上当着的全体参加庭审人员的面说“庞律师,这个案子你准备的也太充分了吧!”,我立即纠正说“我每个案件都充分准备,唯恐对不起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唯恐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说实话,能得到法官和同行的认可,当时自己真的很有成就感,着实让我心里激动了几天。

  案例二:樊x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

  樊x在果洛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受害人是当地的藏族同胞,语言不通,导致樊x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连夜从交警队逃回西宁,委托我去办理此案。到了果洛交警队才知道,樊x是在没有抽血的情况下逃跑的,而受害者家属20几个人一听肇事司机的律师上来了,就把交警队门口围住,不让我外出,非得让我掏各种赔偿费15万元,我给他们讲法律、讲道理他们根本就不听,连中午饭和晚饭也都是交警队长开警车赔着我去饭店吃的。更让我难忘的是正在吃午饭时,女儿打电话祝我生日快乐,我当即回答:“今年爸爸的生日能快乐吗?已经让被害人家属围困四个多小时了,姑娘听后哈哈大笑,交警队长和两个警察也笑了起来,可以这样说,今年的生日是我终生难忘的生日,因为是果洛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队长和果洛交警队的两名警察陪我过的生日。”最后,本案调解结案,我方只向对方赔偿了各项费用共计七万元,当事人对这样的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三:杜x民间借贷纠纷案

  杜x作为债务人被起诉到法院,与我是战友关系,并且我当连长时当过我一段时间的通信员,九月里的一天,多年不联系的杜x突然给我打电话跟我说,“刚才城西法院让我取原告的诉状,而我人在云南,得几个月后才能回西宁,你是律师,只能让你先去城西法院把原告的诉状取上了”,我告知他,我们所是先缴律师费才能取律所手续,只有得到当事人的委托后,法院才能给我原告诉状的。杜x当即表示,你是我的老领导,我的为人你还不清楚吗?今天下午我就把律师费给你打过去,最迟明天中午之前,并要了我的银行卡号;出于战友情,我向律所主任说明了情况,并说明:“此人是你们山东老乡,绝对可靠!”在这种情况下,主任破例让我在没有先缴律师费的情况下拿走了全套律所手续直接代理了此案。然而,一直到本案开完庭,杜x也没有把律师费缴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此案对我感触很深:我感觉自己做人很失败,自己当年在部队最信任的通信员就这样把我给骗了,当年我曾在全连大会上说过这样的话:“我和指导员不在时,杜x所做的决定就是连里的决定,全连人员必须遵守。”而现在,当年的通信员对我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明一点,我与当年红军长征时的张国涛一样,连自己的通信员都跟自己不是一条心,此事让我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

  二、办理刑事案件9件。

  在办理的9件刑事案件中,可以说我把每个案件都进行了精心准备,把每一次出庭辩护都作为自己的一次演讲机会,把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办成了精品案件,因为我万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演讲机会,所以,给当事人家属、公诉人、法官都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办案过程中,跟有的法官和检察官都成了朋友。经典案例有:

  案例一:苏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需要说明一点,此案的一审、二审都是我代理的。苏x是河南到西宁打工的一名单身女孩,在西宁x单位工作14个月时,因为单位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作为财务的一名工作人员,被检察院指控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到法院,此案我做了无罪辩护,尽管法院没有采纳我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苏x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但是,当事人家属对我在法庭上的辩护非常满意,所以,在二审时继续委托我作为本案二审辩护人,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此案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在一审过程中,从接案到一审判决下来,我会见了当事人13次,创下了个人执业以来单个案件会见次数最多的纪录。

  案例二:黄x猥亵儿童案。

  本案中,黄x猥亵的是8岁儿童,由于受害人是黄x老乡家的小孩,所以,取得了受害人及法定监护人的《谅解书》,最主要的是按照《出庭通知书》规定本案与我对话的是西宁市的金牌检察官,所以对于此案我比其他案件付出了更多精力,做了大量工作。然而,法院开庭时由于金牌检察官是单位领导,临时更换了检察官,这样我在法庭上的表现就相当的应对自如,通过我的辩护,黄x被法院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对这个结果当事人家属非常满意。

  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

  随着执业时间的推移,我每年只办理一至二件法律援助案件,就像办理收费案件一样,对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我都认真阅卷、仔细研究、精心准备,可能因为自己家庭出身的原因吧,我十分同情每一位受援人。

  今年我代理的尚x盗窃案,根据本人的工作作风,接受委托当天下午我就去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通过了解发现,案发时尚x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涉案金额20xx多元,针对此情况,我回到所里后,立即向公安机关申请了取保候审,七天后,尚x的取保候审就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批准,当时尚x的父母非常高兴,带着孩子和锦旗来到我们律所表示感谢。此案到了检察院后,我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起诉申请书》,主要理由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8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尚x涉嫌的盗窃罪不属于8类犯罪内容,最终检察院采信了我的意见,对尚x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书》,对此结果当事人及其亲属非常满意。

  四、行政管理方面。

  作为律所的行政管理人员,在今年所里的行政工作方面做的不是很出色,主要原因是把大部分时间放在办理案件上了,这就决定了放在行政工作的时间就减少了许多,导致行政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没有创新意识;行政工作十分被动,具体表现在司法局、律师协会通知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别的所已经全部完成后,在多次催促下,我才在夜晚或者周末加班去完成。我认为造成这种工作被动的局面主要原因是自己的心态发生了变化,想当初刚到所里实习时,对于每月600元的行政工资我当时的心情是多么自豪!xxx那可是所里唯一一个拿工资的执业律师。现在所里发的每月600元,对于我来说真的不多。还是那句话,既然所里那么信任我,把行政工作交给我,而自己已经接下了这项工作,就应该对得起律所领导对我的信任,在所里没有招聘到合适的行政人员之前尽力把行政工作做好。

  五、锦旗方面

  今年共获锦旗3面,其中,民事锦旗2面,刑事锦旗1面。20xx年比上一年多办了x件收费案件,而锦旗却比20xx年少了一面,说明自己在对案件研究方面相对上一年有所松懈,自己的办案质量当事人满意率有所下降。

  存在的不足

  在代理的44件民事案件中,每次接案时我都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案件情况,尽可能的少收律师费,但是今年有两个案件真的让我伤透了心,正是这两个案子让我对当事人的看法有了一些新的转变,这两个案子将让我铭记终生。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有些当事人就是《农夫与蛇》故事中的蛇,不值得同情。

  今后打算:

  在新的一年里,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提醒自己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一定要注意向书本学习,向对庭律师、公诉人、法官学习,只有不断的学习、总结,才能在业务上提高的更快。坚持每周打乒乓球,锻练好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把身体练好了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争取做到: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当事人负责、让当事人满意,自己在接到判决书时不管判决结果如何,都不留任何遗憾,对得起自己的良必,因为对每件案件在当时的能力条件下我都已经尽心尽力、尽自己最大努力了,争取做到“陇住老客户、发展新客户。”做一名出色的法律服务人员,简称“服务员”。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精神,普及法律常识,强化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面推进法治太康建设,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太康县检察院决定在20xx年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

  为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该院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执法办案为载体,以精准扶贫和第一支部书记驻村为主线,以内容通俗易懂、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服务形式为推手,各方联动,广泛参与,切实提高法律服务的主动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平安太康、法治太康”建设。

  为此,该院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专项资金,印制法律宣传手册,制作法律宣传版面,刻录法律宣传光盘,派出专人,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并组织自愿服务者,以巡回宣讲的方式,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并根据当前反 邪教斗争的形势,将关于打击邪教犯罪的规定及《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作为一项必讲内容,进行普及宣讲。

  在实际检察工作中,结合群众的需求,建立法律服务窗口。在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县信访接待大厅分别设立法律服务窗口,由专业法律工作者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走法律程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权益。

  根据群众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汇编法律“小贴士”宣传页,重点张贴在学校、超市、夜市、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群主喜闻乐见,又能学到相关法律知识,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果。其中附带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和联系,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6

  “在司法实践中,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是受害人请求赔偿的重要依据和证据,其鉴定结论关乎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近日,在永宁县司法局望洪司法所开展的司法鉴定进乡村志愿服务活动中,宁夏华振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王立华向村民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此次乡村志愿服务活动,望洪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宁夏华振司法鉴定中心、宁夏证泰司法鉴定所,走进望洪镇农丰中心村以宣传+讲座的方式,将司法鉴定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宁夏证泰司法鉴定所主任李占宁以人身损害赔偿为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遭遇人身损害时如何通过司法鉴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银川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开展了“法雨春风 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满足乡村群众法律需求。在54个乡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柜台式”的法律服务,并配备了67台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终端;在576个村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665台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满足了乡村群众触手可及的法律服务需求。通过“银川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让群众用智能手机即可搜索需要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今年以来访问量近7万人次。同时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做好农民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等或者遭受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及其他损失诉求赔偿法律援助事项,通过简化审批流程,让群众及时获得维权。下沉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国安、国立公证处与乡村建立长期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开展公证服务。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指引,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7

  20xx年**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有序、适度发展”为原则,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着力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现将一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优化组织架构。

  5月初,根据《**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等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的管理,我县将基层法律服务推向市场化,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县城关法律服务所、插旗法律服务所、三封寺法律服务所暂缓年检注册。目前,通过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全县仅保留了华民、东山、北景港3个法律服务所3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一是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切实做到了“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统一”(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工作纪律上墙、服务承诺一律面向社会公开。二是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严格建档、存档、清档,杜绝案卷内容不全、丢失等现象的发生。三是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全部录入**省基层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二、规范执业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用制度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合法执业,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律行为。二是对基层法律进行执法状况考评,避免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两者职能混淆,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和以司法所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3个法律服务所、31名执业人员的案卷进行二次检查,禁止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也不得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并不得以律师名义进行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根据市局安排,4月23日,我县组织1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赴市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参会的基层法律服务者纷纷表示学有所获、受益匪浅。

  三、加强引导与监督。

  一是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质量、业务水平、收费标准、财务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更好地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服务于当地党委、政府,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二是实行投诉倒查制度。对群众投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做到违法必究。同时认真落实市局关于投诉查处方面的相关要求,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0余次,日常工作做到有记录有答复,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是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法润三**”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单位进行法律宣传,在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开展法律援助进村,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树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好形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8

  春节期间,光山县司法局按照上级政法委“双百千万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要求,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扎实开展集中宣传、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为辖区营造和谐祥瑞的春节氛围。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活动是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的重要宣传工作,局党总支要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要认真领会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把“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作为推进“法治光山”、“平安光山”建设的重要抓手,组织好、实践好;局党总支研究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县司法局“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集中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是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先后召开了“双十百千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动员会、推进会,传达学习了市县“双百千万”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会议精神。结合该局实际,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该局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资源优势,采取送法进乡村、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报告会、法制课、法律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是落实责任,务求实效。为了把各种送法宣传、服务活动落到实处,县局组织人员印制了《青少年法律知识务手册》0本,免费向青少年发放;局班子成员进行包片,联系、督促司法所落实活动;局活动办将不定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9

  为全面推进法治上街建设,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专项活动。

  一是组织领导规范化。为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专项活动,以依法治区办为依托,充分利用现有机构人员和工作基础,即时制定《上街区司法局“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工作节点、职责任务,动员各科室、司法所法律服务资源,注重实效,突出特色,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法治宣传阵地化。新建中心路街道“法治公园”,定期更新中安、温馨法治公园宣传、普法工作内容,形式新颖别致,内容浅显易懂,吸引了大批群众学法。建设百米普法长廊,以国画风格、传统元素、经典形象的形式设置10个板块,宣传法律至上、立法为公、洁身自律、执法如山等法治思想内容。

  三是“法治学校”宣讲动态化。以社区法制学校、法治大讲堂为平台,组织政法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对基层干部群众开展专题法制巡讲,通过以案说法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将“流动”宣传与“驻地”宣传相结合,得到辖区群众广泛好评。

  四是“法律六进”创新化。创新组织领导,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强调以“并轨制”、“对口制”、“课程制”、“培训制”分类送法;创新队伍建设,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资源,推动法治宣传专项活动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创新工作机制,建立“送法六进”与“邀请宣讲”双向互动模式,建立“法律六进”反馈机制,不断提升宣讲质量。

  五是宣传手段多样化。印制各类普法宣传页、法制宣传扑克牌、纸杯、手提袋等宣传品,开展进村入户宣传,组织发放普法宣传品6000余份,宣传条幅30余条。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普法短信上千条。借助平安建设宣传屏幕,广泛进行反 邪教意识、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宣传,播报宣传标语20余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0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莲湖区司法局为了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转变作风,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理念,深入基层开展了“三调联动”、“三官一律”进社区以及“法律七进”等系列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该局免费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7694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事务14458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6件,指导调解纠纷1569件,现场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31件,开展个案心理辅导45人次。

  网络服务“微”平台 架起“连心桥”

  为了给老百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该局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优势作用,相继推出了普法网站、“莲湖公共法律服务”官方微博以及“法制莲湖”、“莲湖公共法律服务”两个微信平台,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学习法律常识、预约法律服务、咨询法律难题,并通过微博私信第一时间受理、回复群众的法律咨询、投诉建议,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细致入微的法律服务。此外,莲湖区司法局通过微博、微信平台积极宣传涉及集资诈骗、婚姻家庭、工伤保险、民间借贷、物业纠纷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将线上法律问题咨询、公证、法律服务预约、惠民政策查询与线下审查、受理、指派相结合,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网络与实体的衔接联动,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惠民生 构筑“便民路”

  莲湖区司法局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区级中心、街道级工作站、社区级联系点“三级”网络建设,组建莲湖区法律援助专、兼职律师队伍,全力打造莲湖区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直接参与社区重大活动,当好“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决策的“参谋员”,当好群众维权的“服务员”、法制教育的“宣传员”。与此同时,加强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建设,构建法律援助“1122”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开展5000元以下继承类公证免费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上门预约办理服务,累计受益群众达4000余人,减免各类费用190多万元。

  “三调联动”化纠纷 当好“调节器”

  莲湖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创设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全区涉及物业、医患、消费、劳动争议等2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即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在各社区开展了治安联调,化解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形成全方位辐射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实现了社区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全覆盖”。今年以来,累计在各社区开展调解1029起,化解婚姻、邻里、继承等纠纷766件,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1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相关工作被列入市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创新性或突破性任务,现将年初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依法治理方面

  (一)重点工作

  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做好省、州对我市“七五”普法检查的迎检工作

  8月17日,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来我市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中期督导检查,督导组先后听取了我市“七五”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月宫街道富强社区和图们江广场进行了实地考察、督导组对我市“七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顺利通过验收。

  积极开展新修订《宪法》的普法宣传工作

  以“谁执法、谁普法”活动为中心,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律多进”活动。重点宣传推广新修订《宪法》,着力打造“宪法广场”。在图们江广场,设立12个大型LED宣传板,大力宣传宪法,在图们江广场江坝两侧,利用40余个路灯杆和江坝围墙,设立宣传标语和宣传板,宣传新修订宪法内容,宣传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十百千万”工程为载体,重点夯实青少年普法宣传基础。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利用“法律进学校”和“五老法治讲师团进课堂”活动契机,组织律师、公证员、政法机关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进校园为青少年专题讲解《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目前,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赠送法律图书20xx余套,营造了良好的校园学法氛围。

  (二)创新性或突破性任务

  创新普法手段,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认真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和“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普法责任制,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列入全市绩效考核项目,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和“以案释法”工作纳入“图们法律宣传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以市法院“模拟法庭”工作为依托,重点开展青少年“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以市法院审理案件为原型,生动展现了法庭现场和法律的威严,提高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程度。目前已开展各类“以案释法”活动7场次、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2场次。

  亮点工作: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抓手,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打造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全市50个行政村三委班子全部实行村务、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议事工作制度。“七五”期间全市共有3个行政村、2个社区被评为延边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20xx年7月,图们市月晴镇水口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公共法律服务方面

  (一)重点工作

  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成立市专业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机构

  成立专业人民调解中心。我局已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图们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民调解中心。聘请2名在法院和消协退休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为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中心具体负责与全市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衔接配合,共同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争取经费,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纳入20xx年财政预算,确定了调解案件补贴发放范围。召开公共法律服务暨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分别与向上、新华、月宫等3个街道召开公共法律服务暨专业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解读,对专业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指导,特别是对国庆节、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等敏感时期、敏感节点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进一步扩大法援范围,对指定特殊群体经济困难标准放宽

  广泛开展法律援助,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立足本职、服务民生,组织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贫困村、社区、学校等地,开展以“法律援助基本常识”、“12348综合服务热线”、“3630616图们法律援助热线”、“婚姻家庭维权知识”、“民间借贷基本常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继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工维权知识”等法律法规为主的法制宣传、法制讲课、法律咨询等活动。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挂牌设立“脱贫攻坚便民服务法律援助窗口”,在全市12个贫困村张贴“12348”宣传板并发放宣传册,指定联络员,建立了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司法所负责人及12个贫困村联络员组成的微信群,方便联络员及时与援助中心沟通和联系,保障贫困户及时得到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最低工作标准的1.5倍,年初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刑事案件6件、民事案件82件,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网络等法律咨询、百姓热线500多人次,法律文书65多份,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3000多份。

  (二)创新性或突破性任务

  在检法两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被告人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在市法院、市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站,制定了值班律师工作方案,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桌椅、卷柜,初步形成了法律援助申请表等登记工作机制,但因我市缺乏律师资源,正在进一步沟通,解决律师值班问题。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2

  走在洛阳街头,不时会遇到戴着袖标的普法志愿者送上一份法律宣传彩页,微笑着告诉您“遇事要找法用法”。

  这是河南省洛阳市开展的“万名志愿者法治宣传”活动的一个镜头。“这样的活动不仅仅是在洛阳开展,而是实现了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申黎明向媒体记者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河南建设,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去年12月,省综治办、省普法办、省法学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切实提高基层政法机关法律服务的主动性和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律服务要聚焦百姓关注

  “法律服务不能回避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话题,要结合老百姓关注的问题,注重与当前工作重点相结合,与当前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与群众关注的共性问题相结合,与部门职责任务相结合,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回想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在全省政法委书记座谈会上对“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提出的要求,濮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感慨地说。

  濮阳市迅速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开展,把普法教育送到群众身边。

  在信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乐新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百千万”活动,即推出百场法治文艺演出,举办百场法治报告会,宣讲千堂法治课,组织千场法律咨询活动,推送万条法治微信信息和案例,动员万名干部送法进基层,法律服务“大红包”送进千家万户。

  在焦作市,“十百千万”活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小平明确提出,要求十个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进县市区,百名法学会理事进百乡,法治宣传进千村,平安法治小册子进万家。

  强化督导不能停留在书面

  “强化督导不能停留在书面上,要把强力推进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中。”河南省综治办副主任郅晓峰说,省综治办对各地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开展情况编发简报,还组织人员实地调研督导,召开座谈会,听取活动开展情况,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全省各地也重视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鹤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兆法先后到浚县、淇县调研座谈,听取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开展情况,要求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亲自抓、亲自过问,站位大局,突出重点,把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专项行动、文化下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统筹好、谋划好活动。

  目前,全省已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180多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万多人次,发送法律服务便民卡33万多张,宣传彩页近100万份,参加干部群众3万多人次,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

  效果体现在群众喜欢看用得上

  “这次送戏下乡,大家看了以后都非常感动,老年人和年轻人都受到了教育。”偃师市城关镇潘屯村的村民观看《慈母心》后逢人便说。该剧讲述了两个儿子不孝敬老人,村干部晓以大义,两个儿子最终幡然悔悟,争相赡养老人。戏曲内容通俗易懂,生动感人。这是偃师市委政法委、市文广新局联合开展的“法律服务进基层——送戏下乡”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方式,让法律知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法治宣传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教育引导,着眼群众需求,便民利民、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内容要通俗易懂,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形式要生动活泼,选择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遗产继承、非法集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等案件,通过具体案例宣传法律、引导群众、教育干部,效果体现在群众喜欢看、看得懂、理解了、记得住、用得上。”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高欣说,各地也通过官方网站、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宣传法律知识,展示活动成果。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3

  春节将至,万家团圆,为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商丘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为全市人民群众送上了一份新年“法律大礼包”。

  1月22日上午,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律师事务所等12家单位数十名执业律师,在市应天花园小区“摆摊设点”,通过悬挂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法治宣传购物袋、法律服务便民卡、法律宣传小手册、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援助、公证、低保、医疗保险、工伤、债务、劳动纠纷、工程承包等与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活动中,共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法治宣传环保购物袋100余个,受到群众的好评。

  据悉,不同形式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将在市、县、乡陆续开展,以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基层群众法律意识,进而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4

  为切实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观念,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从化乡村振兴,从化区法援处创新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工作。

  一是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增设多个村级法援工作站,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在西塘村法援工作站的基础上,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分别在南平村、东风村、西和村增设村级法援工作站,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从化区法援将法援站点延伸到最基层,完善法律援助网络覆盖从区到镇街、再到村居社区,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下沉至村一级,打造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大大方便了群众上门办事和咨询,20xx年截至,区法援处12个派驻律师的法援工作站累计律师值班天数533.5天。

  为切实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观念,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从化乡村振兴,从化区法援处创新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工作。

  二是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项目,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借助“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平台,将法律援助纳入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日常工作内容,在处理村委事务、解决村民纠纷等事务过程中向村民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发现法律援助需求时,指导其申请援助及代收申请材料。同时联合局律管科,定期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进一步深入到广大的乡村地区。

  三是组建乡村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库,加强乡村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乡村法律纠纷集中发生在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土地权属等领域,乡村法律援助案件有其特殊性,有鉴于此,为了能够更精准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从化区法援处组建了乡村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库,将擅长处理乡村法律纠纷的律师纳入库内,切实提高村民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

  四是推动“援调结合”,力促案结事了。

  鉴于农村法律纠纷的特点,在此类案件中,我处坚持“调解优先、援调结合”的工作原则,推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模式,对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增加800元案件补贴,激发法援律师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的积极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办结归档的涉农村法律纠纷的案件调解结案率为约为30%。

  五是创新法律援助宣传举措,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进乡村系列宣传活动。

  从化区法援处与公交公司合作,通过在4条乡村公交线路的公交车播放车厢多媒体广告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发动各镇(街)司法所深入各村居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宣传活动,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延伸到村一级,活动开展以来,已有多个镇(街)开展了多场宣传及咨询活动,活动已覆盖近70个村居,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小礼品9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15

  湖南省长沙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加强条块结合,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立体化覆盖。高标准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发挥其服务乡村振兴的示范引领作用;赋能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力量进驻专门窗口,推进城区集中优势资源向乡村地区辐射;实施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提质增效三年计划,创建长沙县黄兴镇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公共法律服务点等具有特色的站(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执业三年以上的律师接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来电,为乡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与“12345”政务热线建立转接机制,实行“双号”并行,实现乡村群众法律咨询“一号通”。运行长沙法律服务网,“一站式”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纠纷调解等业务;打通数据对接共享通道,将“公证保”“智慧法援”等业务系统与市法律服务网对接,实现乡村群众“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

  二是注重两级共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配齐。每个行政村配备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一年来组织线上线下培训40余次;开展“法律明白人”“快乐学法”大赛,全市上千名“法律明白人”参与线上答题活动。选聘“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专家学者等担任调解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影响力大幅提升。全市现有村(社区)法律顾问700名,覆盖率达100%,均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开展以“工作接地气、服务多样化”为主题的法律顾问岗位大练兵,促进法律顾问在乡村振兴中展现担当和力量。

  三是聚焦便民利企,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多元化供给。建立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市域通办”机制,实现就近申请、专办快办;降低农民工经济困难标准或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将农民工法律需求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今年以来共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引导公证机构在乡镇(街道)设立咨询联络点,定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乡村群众提供进村上门办证、假日预约、“绿色继承”公证等便民服务。司法鉴定机构为区县学校、涉农企业单位提供技术帮扶,为乡村老弱妇幼提供上门服务和费用减免。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点对点”精准对接乡村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为其开展“法治体检”,帮助其防范法律风险、依法依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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