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你能赖到哪里去?

更新时间:2021-02-16 12: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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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你能赖到哪里去?

  给大家科普一下,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国家执法机构也无法对其实施有效措施,即使债权人胜诉也无法获得还款的人)。而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小编经常遇到明明有经济能力却依然理直气壮分文不付的这一类人,他们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很多方式逃避债务,让我们的'债权人和法院执行局同志只能干瞪眼?

  听起来很可恶有木有?对,就是这么不能忍!!!!法院的同志们因为条件上的各种受限也是各种被债权人误会没有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一肚子委屈有木有!!!!

  就这样,2010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了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问题,拉开了痛打老赖的序幕!

  这项《规定》中最牛掰的是列举了八类禁止的高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2012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银行业、证券等金融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协助人民法院全面加强执行工作。这标志着,金融监管机构将全力向“老赖”施压。

  老赖,就问你怕不怕?!

  如果以上还不能让老赖无所遁形的话,前方高能请注意!!!

  2016年1月2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法制办、国家网信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公务员局、外汇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对,是44家!你没有看错!

  《备忘录》共提出55项惩戒措施,基本可以分为八大类:第一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的限制措施;第二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民商事行为的限制措施;第三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业准入的限制措施;第四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重要职务的限制措施;第五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享受优惠政策或荣誉的限制措施;第六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的限制措施;第七类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定罪处罚的限制措施;第八类是协助查询和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还与农业部、交通运输部、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中心、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银联、全国工商联、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人民网、百度、腾讯、京东等开展合作,在相关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芝麻信用也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也就是说连马云大大也站出来帮我们啦!

  对于这一系列惩戒措施,小编只想说:↓↓

  我们来看看以上这些措施带来的效果吧:

  1、2014年6月18日、7月1日,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正式上线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列车软卧车票和飞机票。2015年8月25日零时开始,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加限制乘坐高铁和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截止2015年12月底,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59。88万人次;乘坐飞机357。71万人次。

  2、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仅3天,全国就有21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471人次。

  3、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宁波一法院首次冻结支付宝账户,今后查封、冻结网络虚拟交易账户将成常态化工作……

  总而言之,小编希望老赖们能摸着自己的良心,有很多债权人因为你们逃避债务的行为,生活上遇到了很大的困境,小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所以在自己有还款能力的前提下,主动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吧,这样世界才会更美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