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时间:2023-09-06 15: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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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

  暑假里,我第一次翻开《我要做好孩子》时,就一下子被书中的故事给迷住了。

  作者黄蓓佳阿姨的笔下跳出了一个活泼,善良,可爱,宽容的小女孩金玲。她在老师生病时主动送去花儿问候老师;当好朋友尚海被别人欺负时,见义勇为;当她看见小鸟被顽皮的小孩弄死时,很伤心,写下了《我想为你造一片森林》,表达了她爱护小动物的心愿。

  我也发现金玲和我许多类似之处。比如说粗心,它就像口香糖一样,紧紧地粘在我身上,甩也甩不掉。数学曾是我的“软肋”,就是因为粗心,所以经常没能考到满分。经过渐渐的努力,终于有了成果。就在这次期末考试中,数学取得了最棒的成绩一百分!果然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很多孩子会认为,好孩子的标准就是:听话,成绩优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这样只是单单表达了学习上面,好孩子不仅仅是这样。金玲也是一个好孩子,她富有爱心而又善良,感情细腻,宽容大度。就像书里说的那样:“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它不全是100分组成的。”

  一本经典的'书,能给予我们帮助,打开我们的心灵,在我们的心里播下知识的种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2

  在著名作家黄蓓佳的笔下,有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坏孩子”,她就是《我要做好孩子》的主人公——金铃。

  金铃是个很有代表性的孩子,在金铃的身上,我们看到身边很多同学的影子。金铃有一个很有想法但是对学习很完美主义的妈妈,还有一个得过且过的爸爸。因为金铃的妈妈崇尚自由的生活,从小对金铃的个性约束很少,导致她个性开朗但是自由散漫。她对生活充满热情,上学路上热闹的店铺和琳琅满目的商品都足以吸引她的注意,她在上学路上消磨了无数的时间和注意力,还交到很多忘年交。她不会收拾自己的'东西,书包像个垃圾袋,平均两天丢一块橡皮。她还很崇拜和喜欢女老师,喜欢粘着老师。金铃也学钢琴,但是总是视练琴为地狱,学了两年终于半途而废。金铃是个小财迷,总是精打细算地使用每周10元的零用钱。她学习不好也不坏,在中等成绩上徘徊,总是会犯粗心和马虎的老毛病。为此,她的妈妈甚至带她去看过医生,看是不是智商出了问题。

  哈哈,看到这些,你是不是觉得很亲切呢,这就是金铃,一个跟我们身边很多孩子都很像的孩子。金铃虽然成绩一般,但是她却有着一副热心肠,她对动物和小孩充满了爱心,喜爱小吃店的猫咪,对妹妹充满着关爱。她为了帮家里渡过难关,卖掉了心爱的手表。她重感情,为了平时对她并不够好的老师生病而担心难过,主动去看望,并给老师分担事情。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艺术感觉敏锐,虽然成绩不好,但是一直想做个好孩子……这就是金铃,为了保持心中的那份纯真,跟老师家长做了许多“斗争”,而最终,大人们都被她的那份善良纯真所打动。

  相反,那些成绩好的孩子,比如心眼十足的倪志伟,虽然脑袋聪明,成绩好,但是品德却很差:挑拨别人,恶毒地扔掉别人的书包,把老师布置的作业擦掉,让别人做不全作业,还偷东西,对别人获奖充满着妒忌,看到别人不好就嘲笑……但是因为成绩好,得到很多老师的喜爱。这样的人,绝对不会成为金铃的朋友。

  什么才是好孩子呢,有些同学虽然成绩很好,但他不一定是好学生;而相反,有些同学虽然成绩很差,但他不一定是差学生。要当三好学生,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其中品德排在第一位。有些三好学生,就连起码的品德都没做到,光做到聪明和体能又祖国。相反,如果品德好,就算成绩不好,起码也不会成为一条害虫。

  让我们像金铃一样,虽然有很多缺点,但是做一个善良的人吧!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3

  暑假里,我读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黄蓓佳写的作品,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书中讲述了六年级的小主人公金铃在这小学的最后一年里和同学之间发生的故事。金铃,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孩,长得胖嘟嘟的,可招人喜欢啦!她的学习成绩中不溜,语文和英语的成绩还行,数学就说不过去了,加看成了减,乘看成了除,直到一天,金铃给小蚕找桑叶,闯进了一位老奶奶家院子里,老奶奶喜欢上了她,帮她补习数学,使得金铃的成绩有了进步。

  金铃的爸爸——金亦鸣是一名教授,但管起家里的`事粗心大意。金铃的妈妈——赵亦紫是一本杂志封面的编辑,细心地管着家中的事和金铃的成绩。

  作者黄蓓佳用童趣,吸引人的种种手法,描绘出了金铃的生活。有心酸,有兴奋,有意外,但更多的是幸福。爸爸的学生送来的大鱼,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爱她的老师、同学……在黄蓓佳的笔下栩栩如生。

  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童年的短暂。金铃的童年虽然离去了,但我相信童年的友谊、幸福会永远的保留在她心中。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4

  这些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是黄蓓佳写的。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铃,她刚过11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身高155厘米,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她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次,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和我共有一个特点就是“自来熟”,她无论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在一起,时不时还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早上上学、放学回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店、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金铃有一个坏毛病——粗心。因为她把“既”写成“即”,“再”和“在”也不分,“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她不是不会,只是每次写字总是会粗心大意写错。其实,金铃挺聪明的,作文写得不错,但错别字有20个;数学口算题10题错6题。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自己的粗心,我不想让爸爸妈妈、老师同学,还有对我抱有希望的人,让他们的心血白白浪费。我以后再也不粗心了,你们看我的行动吧!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5

  我要做好孩子!我要做好孩子!一个响亮的口号在金铃心中打响。

  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一点五五米,体重五十公斤,标准重量级选手。

  金铃最大的特点就是跟谁都能“自来熟”,我很羡慕她这一点,我的表达能力相对较差,在陌生人面前,总是忸忸怩怩,生怕自己把“叔叔”叫成“伯伯”,把“阿姨”叫成“娘娘”。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自己应自信一些,大方一些,大大方方地展现自我也许可以让他人的心情变得愉快!

  金铃是一个很有爱心,很负责的孩子,当她得到一袋蚕宝宝时,便小心翼翼地把它们安顿好,还经常为了寻找桑叶而四处奔波,这需要一种怎样热烈的责任心啊!这颗责任心里包含着对一个小小生命的关爱与同情,这样一来,令我不禁联想到了那些捕鸟者、打猎者,他们是多么残忍!生命再小也是生命,而良心小了却不为良心!

  记得孤儿幸幸被金铃带回家后,金铃又是忙这又是忙那,奔前跑后,连帮幸幸洗澡时都一丝不苟(她自己洗澡从来没仔细过)。还嘱咐不让妈妈在幸幸面前说自己的缺点,说要给她树立个好榜样,多么善良、可爱啊!正所谓童心不可泯灭。纯真的心灵,才是孩子的本性。

  金铃的语文成绩还不错,而数学就不那么妙了,计算题10个能错6个……幸运的是,偶然间,她遇见了数学特级教师孙淑云,在她的帮助下,金铃的成绩渐渐提高,而不知情的父母正为此纳闷着:为什么孩子的数学成绩提高得这么快?难道与她放学而迟迟不归有关?于是,身为母亲的就开始跟踪金铃,知道金铃认识了特级教师后,母亲大吃一惊,便操办起送礼这件事,哪想自母亲插手,特级教师与金铃的故事就结束了,原因就是父母的插手打破了她们的秘密计划……由此不难看出,父母们应尊重孩子的秘密,不要因好奇心而打破了孩子们的天空的沉寂,更不要望子成龙,有时自作聪明去加入反倒会误了大事。

  我很欣赏金铃曾说过的话:物质过于丰富了也不是好事,对未来永远抱有期望才是最美好的现实。这句话充分体现了她的乐观、阳光,是啊,一个永远对未来充满渴望的人,才会是快乐的;一个快乐的人,才会是纯真的;一个纯真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的生活的乐趣!

  我十分佩服金铃的正义,她凭着自己力气大,经常保护比她弱小的同桌尚涛,她虽从不出手伤人,但每当她一站稳,就仿佛施展着魔法,令人望而生畏,她这种见义勇为,刚好与那些以大欺小的人形成了鲜明、强烈的对比。

  金铃虽学习一直在中游,但却生活得无忧无虑。我真希望自己也像金铃也像只快乐的小鸟,抛掉太多的不如意,轻轻地起航,飞来飞去,自在快活、舒适悠闲。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6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寒假时要求阅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开头,就欲罢不能地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是一本故事书,作者黄培佳阿姨写一个叫金铃的女孩一直坚定要做一个好孩子。金铃作文写得特好,曾获得过市里的奖,有一次妈妈和她去长江百货公司买书包,看见红纸上写为了庆祝长江百货公司开业十周年,只要写一篇关于长江百货的作文就可领奖,于是金铃想试试,一个星期过去了,金铃获得二等奖,一家人高兴极了,妈妈说:“咱家金铃成了获奖专业户了!”金铃用了新学的.成语——小刀一试,爸爸听了从房里跑出来说:“你刚才说什么——杀鸡用牛刀?!”妈妈和金铃哈哈大笑。和金铃相比,我不如她积极,平时阅读量不多,今后还得向她那样多思考多动笔。

  书中金铃比较浮躁,考试成绩忽上忽下,对新换的老师极其不适应,最后终于改正了,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学习。

  通过许许多多的事,她成了一名好孩子。合书沉思,思绪万千······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7

  窗外,镰刀似的的月亮斜挂在夜空。天幕中,繁星点点,像是黑色幕布上点缀着的颗颗宝石。一缕缕清淡的月光,从窗口透到窗前。我躺在床上,望着窗外那繁华的街道,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今天看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里面的情节就像放电影一样,再次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

  故事里的'小主人公金铃和我的情况差不多,也是一位六年级的学生,她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智、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那一份天真、纯真,和家长做出了许多“抗争”。但是因为金铃妈妈总是拿比金铃好的孩子来和她比,所以每次考试都不相信自己,总是错一些简单的题目。

  这位小主人公的家庭和我的家庭极相似,,我妈妈也拿别的孩子和我比,并且总是数落我,搞得我好像是世上最差的小孩,什么都比不过人家似的。这每一句话,就好像一股洪流,拼命地冲刷着石头上的棱角,拼命抹杀着我们独特的个性。每当这时,我鼓励自己,我们可不要像金铃那样把大人的每一句话信以为真,我们只能把家长的话作为成长的动力,来激励自己。只要有信心,我们就有希望超越别人。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8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作者黄蓓佳以自己的女儿的生活、自己的生活,以及女儿学校里的生活,写出了一本倾情小说。

  我喜欢书里的金玲这个女孩,因为她善良,可爱,有时候也会说谎,虽然有些胖,但是作文写的很好,像写作获奖专业户。最有意思的一篇,是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写的是元旦活动,副班长倪志伟,安排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阴阳怪气的倪志伟说:“先别笑,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们这个猪八戒,要让女生来演,而小媳妇要让男生来演。”可想而知,这个,这个猪八戒,就是金玲,而小媳妇就是班上最瘦的男生,尚海,可没有想到练习的`时候,金玲被倪志伟绊了一跤,脸同背上的尚海一起,两个人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金玲的脸上了擦破了块皮,开始只是有点儿红,慢慢的就渗出些血印子来了,元旦那天,市电视台的记者到学校里录制节目,顺便录下了这个胖乎乎笑咪咪的金玲。金玲最不好的科目便是数学,临进期末,金玲的妈妈赵徽紫,便比平常着急了,可不知怎么的金玲自从养了蚕之后,每天都很迟回家,而且数学成绩也飞速上升,卉紫开始以为金玲出去玩了,学习上花了心思,后来才知道,是遇到好老师了,正好比生病的人要吃药--对症下药。金玲应该是从蚕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也要对学习端正起来,不断的提高成绩。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9

  这个暑假,我读了黄蓓佳的《我要做好孩子》一本书,这真是一本好书!书中天真纯洁、善良正直的主人公金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金铃很善良,她能把一个从未相识的妹妹像对待亲妹妹一样精心呵护;她很正直,敢把副班长做的一切坏事都抖出来;她很孝顺,当邢老师生病的.时候,她第一个去看望 。

  金铃虽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她的心灵里拥有一个美好的愿望——想当好孩子,并一直在为实现目标而坚持。这使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想当好孩子,也有自己的一个个目标,但是我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往往就不能坚持,会半途而废。比如,在拿到书法作品获奖证书时,我很兴奋,但是在练习的过程中,我一直觉得很苦,往往会有放弃的念头。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想要做个好孩子。首先,要有一颗责任心,只要持之以恒,成功最终会与你握手。我会向金铃学习,努力做一个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0

  暑假里,我读了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一书,这是一部震撼心灵的小说,讲述着一个六年级女孩双重感情的交响曲,它引起了我的深思……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六年级女孩在班里被视为差生,数学一直让她、也让她那望女成凤的妈妈头疼,引出了一段啼笑皆非的故事。她作文不错,却错别字连连;她很有爱心,为了一个孤儿不惜与妈妈争吵;她很善良,会为一只陌生的`小鸟哭泣;她爱抱打不平,机智地报复坏男生。这是一个多么有感情有思想的女孩,但是老师的期望,妈妈的失望,同学的轻蔑,爸爸的无奈,使她强烈地希望能做个好孩子!一个让人称赞的好孩子!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历种种困难后,她不知不觉做到了;来吧,为迎接中考,冲呀!为最后的冲刺加油!也为圆了好孩子的梦!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明白了,只有狂风骤雨后,才能见到那一抹绚丽无比的彩虹!挫折之后才有成功,没有经历干活的辛苦,就不会知道米饭的来之不易,同样,没有经历挫折痛苦,那就不会感到成功的喜悦。

  我一直认为,先有梦想是成功的开端;很多人以为梦想是一切,错了,梦想只是导航,好比一只蚕茧,只是空壳,美观但脆弱。自信是成功的一半,它让我们信心百倍,意气更足,好比一层一层为这个茧加厚。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还是得付出艰辛的汗水,就好比填满这个茧,才是真正的成功。

  老师也说过,学习没有捷径,是靠自已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学起来的。我也要做一个好孩子,让我的梦想插上翅膀,在蓝天上永恒地飞翔!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1

  一放暑假,,妈妈就给我推荐了一本黄蓓佳的书———《我要做好孩子》。只读了一遍,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这一个月来,我对她爱不释手,只要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一眼,每看一遍,心里充满了感动。

  这本书讲述的主人公是一名小学六年级的女学生金铃,她虽然成绩中等,但却是一个非常善良、有爱心、有思想的女孩。她为了能做一个让老师和家长都满意地的“好孩子”,不停的做着努力的故事。

  每次一想到金铃,我就忍俊不止,因为我仿佛隐隐约约从金铃身上看到了我自己。仔细想想,我和金铃真得有着许许多多相似的经历。就拿养蚕来说吧,我和她一样,也为了一小袋桑叶跑好远的地方去摘,也曾经火急火了的打电话向同学求救,也曾跑到学校门口的小店去买,我总觉得作者写的金铃就是我。

  数学成绩一直是金铃的烦恼,其实数学也是我的烦恼,我粗心的毛病和金铃简直一模一样:我也常常看错+、--、*、/,看错数字,看错题目,把+号看成-号,把83看成38,……。尽管我也不想这样,但不管我怎样小心,怎样努力我照样出错,偶尔能考95以上,便是我天大的喜事,我会乐的合不拢嘴。

  书中最让我不能忘记的就是:金铃那套“猫和老鼠”的理论了,之所以让我佩服,是因为这个理论很特别,她也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按常理说,一般人都喜欢猫,而金铃却特别喜欢老鼠。真是奇怪,可一分析,我就非常的认可:可能我就是老鼠(学习一般的同学),学习好的'同学或许她们就是讨人喜欢的猫。

  金铃一心想做个好孩子的心情我特别能理解,也有亲身体会,因为那也是我的心声。金铃的成绩虽然不是特别的优秀,但她身上有着太多太多的优点:爱帮助同学、不斤斤计较、乐观、善良、胆子大……我非常喜欢金铃,也很崇拜她。

  不管怎样,我也会和金铃一样,努力去做一个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2

  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她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她虽然成绩中等,但她善良正直。她很热情,一路走到学校,街上的小店主几乎都认识她。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金铃养了一些蚕宝宝,一天桑叶不够了,金铃拿了五角钱去买。可是卖桑叶的已经不在了,她看着蚕宝宝个个仰着头,摇头晃脑,似乎在说:“我饿了!我饿了!”为了能喂饱蚕宝宝们,她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甚至挨家挨户地趴在人家的围墙上看。终于让她找到并摘了几片桑叶,为此她还差点儿被当成小偷。反过来看看我,在二年级的时候也养过蚕宝宝,蚕宝宝吃的桑叶几乎全是妈妈摘的。我只会在兴趣来的时候喂两片桑叶,顺手抓抓它们。虽然是我要求养蚕宝宝的,可从不曾为了自己的责任而付出努力。从现在起,我也要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书中的金铃学习成绩中等,但是她从来没有放弃做好孩子的努力,为了实现对妈妈的诺言,在学习上不懈地努力,上辅导班、做试卷等等。学习成绩并不能衡量一个人的好坏,品德才是至关重要的。金铃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做出的种种努力,正体现了她言出必行的品德。我今年十岁了,是一名小男子汉了。这种持之以恒,言出必行的品德,将要作为我今后的行为目标。

  读了文章后,我想像金铃那样做一个活泼开朗,正直善良并自强不息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3

  读 《我要做好孩子》有感《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学生金玲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所作的努力,最终充满信心走进中考考场。它生动、真实的表现了小学生的成长过程,这本书引起了我的共鸣。

  书中的主人公金玲学习成绩中等,在三门主课中,她的数学成绩较弱,经常因粗心出现计算错误。有一次,她的数学测试成绩得了82分,不敢拿回家让妈妈签字,正当她犯愁时,她看到同桌尚海在制作家长签字的方法:用一小段胶带纸将妈妈以前签的字粘在胶带纸上,再将胶带纸贴在试卷上,看上去“天衣无缝”,金玲觉得好玩极了,因不想让爸爸妈妈为自己考的分数难过,于是,她便采用了尚海的方法。不久这个秘密被老师识破,老师请妈妈来学校,妈妈知道了这件事后非常伤心,回到家,妈妈理也不理金玲,金玲认识到自己错了,用真诚的行动感动妈妈,母女俩和好了。之后,妈妈帮金玲分析数学成绩不好的原因,让教大学的爸爸辅导金玲数学。还进了强化班学习。看到这,我觉得很亲切。

  每当测试成绩在90分以下,要让家长签字时,我心里也会紧张,不仅自己难过没考好,还担心爸妈批评。为了能提高我的数学成绩,妈妈不仅利用休息时间辅导我,还送我上补习课。有时我也觉得读书真辛苦,但我也明白父母用心良苦,是为我好。我也在为能做个“好孩子”而努力!书中还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金玲在放学路上,从警察叔叔那里收留了孤儿幸幸,虽然在金玲家只住了几天,但金玲对她像自己的妹妹一样宠爱,两个人之间培育出了真挚的感情。当幸幸离开后,金玲还用自己攒的零用钱为幸幸买了一个她梦寐以求的.巴比娃娃,当金玲把这个礼物递给幸幸时,幸幸好像捧着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开心极了。读到这儿,我觉得金玲真是个善良富有爱心的孩子。我问自己:如果我遇到了会这么做吗?毫无疑问,朋友之间我会这么做的:但对陌生的小朋友我肯定不会。我敬佩金玲的这种淳朴爱心,我要向她学习。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觉得做“好孩子”并不难,拥有善良、真诚之心,学习上不放弃就是好孩子。让我们都能成为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4

  同学们,你们读过著名作家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吗?这本书的内容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保证让你越读越爱读。

  主人公金玲是一位11周岁上小学六年级的胖女孩,她活泼开朗又有爱心。她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自来熟”,聊得上共同的话题,一看就非常讨人喜欢。然而她那快乐的性格与繁重的作业、升学的压力之间产生了矛盾冲突,沉重的书包犹如一座大山压着她稚嫩的双肩,她日复一日地埋身于作业、考试、评比、分数之中,不能呼吸到大自然的新鲜空气、不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

  金玲是一个乐天派,还是一个中等生。因为她的性格,她挨批评时多,受表扬时少,始终被排斥于“好学生”的行列之外。我想:很多家长和老师已经懂得了“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这个道理,他们为什么还要吝啬自己的赞美词?我们从小就一直努力做个好孩子,然而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了,我们总不能做得样样都让你们满意吧!

  我非常喜欢金玲,也很同情她,因为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自从背上书包进入学校大门的那一天起,我的课余生活基本上被学习占领了。除了做学校本身的作业外,周末还得去学英语、奥数、钢琴,我只能忙里偷闲地干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可惜这样的乐趣太少了,就像书中写到的“快乐就像肥皂泡一样转瞬即逝。”我真想对大人们说:“玩是我们的天性,快乐是我们的权力。”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准确地表达了我们的心声,同学们赶快来一起读一读吧!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

  她天真可爱,跟谁都自来熟;她眼力挺好,无论爸妈把东西放在多么不起眼的旮旯里,她都能一眼找出来;她心地善良,路边没人要的蚕宝宝,她也带回家养。她就是《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活泼开朗的小女孩——金铃。

  我一下子被这个女孩深深地吸引了。金铃,你知道吗?当你在“意外事件”中被人讹钱时,我替你愤愤不平;当你坚持收留照顾小幸幸时,我为你的`善良点赞;当妈妈因为你过于粗心而“病急乱投医”时,我为你捏了把汗;当我读到你说“我就是可怜的小老鼠”时,我的心也跟着你隐隐作痛。

  读着你的这些故事,我仿佛看到了我自己:有一些调皮,有些许迷糊,时而会很勇敢,偶尔又有点小自卑……我不由地跟着你欢笑,随着你流泪。

  或许,我也不是那“讨人喜欢的猫”。我因为曾经经受过不公正的待遇而很长时间一蹶不振;我因为粗心大意而很多次与满分失之交臂;我因为不善于察言观色还经常让人产生误会……可是,正如金铃所说,如果只是成绩好,人格上是“0”分,那么还是会被人看不起。

  所以,我要做好孩子。多一些努力和坚持,少一些懒惰和粗心。金铃说长大后想做一个养蚕专家,我也有着自己的梦想。看着她自信满满地走向考场的身影,我也在心里默默地喊:“冲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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