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书笔记

更新时间:2023-01-05 15: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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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书笔记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千万不能认为读书笔记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芳华》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芳华》读书笔记1

  《芳华》莫名的被撤档,反而调整了我的阅读顺序。一栋老旧的红楼就是一个世界,容纳了所有新生的情愫,容纳了所有青春的样子。在那里,爱情可以简单成刘峰的一个甜饼,爱情可以复杂成林丁丁两块手表中间的抉择;在那里,故事可以简单成文工团的一场演出,故事可以复杂成人生的纠葛。

  那是一个怎样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更多关于英雄的想象与成为英雄的可能,即使也许并不理解英雄真正意味着什么。那个年代的人有着整齐划一的梦想,即使是被牢牢拴在国家命运的石碑之上。那个年代的人有着沸腾的热血,即使也伴随着相互猜忌和背叛。

  那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

  《芳华》的英文译名是《You touched me》,得名于刘峰的两次“触摸”。一次是作为凡人,对丁丁的情不自禁,却因一声“救命”而彻底改变了人生轨迹。因为他被定义为“英雄”,怎么能够有“平凡”的七情六欲?而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会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第二次是作为善人,在排练舞蹈时挺身而出,托举起大家眼中的异类何小曼。而小曼,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这是最平凡的年代,却拥有一群最不凡的人。

  曾经那个锣鼓喧天热闹非常的集体,在时代的变迁中被瓦解。那些唱歌跳舞一脸稚气的军旅中人,与生活为伍,与苦难斡旋。最后,时间把每个人都打磨成饱经世事的模样,经历也给予每个人与过往和解的勇气。但爱恨纠葛意气风发的日子、怀揣无限可能向未来进军的日子,都像红楼里的冬青,伫立在每个人的心里不曾枯萎,肆意又倔强。

  命运相逢,一场芳华。

  纠葛不休,便是人间。

《芳华》读书笔记2

  严歌苓的文字太好读,一气呵成的流畅和文字的画面感,时而残忍血腥,时而冷漠暴力,一点点的情绪被物化被抽丝剥茧地冷静地说出来,让阅读有了电影的体验又丰富了电影体验的局限。看到最后,想缓一缓,实在太难过了,可是又分外想知道怎么了,后来大家到底怎样了呢。其实,没怎样,生活就这样。你原本期待着高潮迭起却毫无意外得急转直下,就这么自由落体一般。空叹。像此刻的雨一样,毫无起伏的白噪音滴答滴答,浸满了沉重的坠落。

  严歌苓写《芳华》的男主刘峰,俗世令他高尚也令他们残缺。刘峰惨烈,因为他是人间很平凡的人,却因为善良而被托举上神龛——用荣誉打造的神坛。于是他的平凡成了“超出我们所理解的善良”,于是这个善良成了“旁类”。善良太苦了,要自律要“受戒”,要时刻被需要去贡献自己的价值。所有人间的奖赏和荣誉也都成了一套枷锁 ‘谁叫你和我们不一样,不能也被七情六欲缠身的凡俗’。触碰不行,起心动念不行,走下神龛不行,否则就是自我毁灭。

  所以一个平凡的好人,必须是人间的众矢之的啊,“ 大家都是凡人,凭什么你就要做好人?这样平凡的躯体里怎么会装的了那么多的好?”于是好人的一生通常是饱受质疑和摧残的一生。就这样

  所以我突然明白,吸引我这样不可自拔地读下来的,是了然那种被轰然笼罩的光环所压迫的沉重,是明白那种被孤立又被注视的小心翼翼,是心疼那份善良被时代利用,被时代牺牲。

《芳华》读书笔记3

  《芳华》第二天恶意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认为自己有罪。然而,没有人是凶手,所有人都是凶手。今天我们就来数一数,芳华的众人的几宗罪名。第一宗罪,是对善意的不尊重。我在《万历十五年》中探讨海瑞的读书笔记中写过,他们称赞他,却不想成为他。文工团的每一个人,都称赞刘峰,却都不想成为刘峰。享受着刘峰的善良带来的好处,却完全不想去回报这种付出。而她们安慰自己的良心的方式是,既然你刘峰已经得到了各种荣誉,做了全国演讲,已经是大明星了,那么你做的这些好事也是理所应当的。

  对善意的不尊重,是极为让人不耻的。无论刘峰的善良出于什么目的,接受过善良的人们理应心存感激,而不是理所应当地享受。当好人不能够得到应有的报偿的时候,只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去做好人。然而对善意的不公不完全是众人的错。这让人想起子贡赎人的故事。鲁国的法律规定能把鲁人在国外做奴隶的赎回来,就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又一次赎回了鲁国人,却不接受国家赔偿金。孔子认为他这样做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再愿意为在外的同胞赎身了。时代喜欢塑造完美的英雄。而做好事的人,一定是完完全全不求回报,并且过的非常简朴,燃烧自己,去帮助别人的。这种背景要求人有极高的道德,才会选择去做个好人。

  第二宗罪,是将刘峰推上神坛。这在生活中极为常见。人们喜欢在顺风的时候,吹捧一个人,将他吹捧地越来越高,人不可能事事顺利,那么最终这个人一定会被捧杀。众人捧杀刘峰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对刘峰得到的荣誉的嫉妒,另一方面可能是出于自身的羞愧。

  人们往往在自己没有办法做到一件事情的时候,例如没有办法去做一个完完全全的好人的时候,也不希望别人是这样有道德的人。因此刘峰越是做个好人,就越有人在背后盯着他,等着他露出破绽,于是当触摸事件发生后,人们迫不及待地去打倒自己塑造的英雄。有人说,人群最擅长造神,也最擅长[]毁神。既然没有人记得自己是否真的批判过刘峰,那么我想,必然模糊记忆的人,都在刘峰的背上推了一把。第三宗罪,就是做一个众人。人是群居动物,在人群中会更有安全感。因此一件事只要有大多数人在做,那么它就一定是正确的,至少,顺从这件事,会很有安全感。比如很多人说林丁丁是美女,那她就是了;很多人在批判刘峰,那他必然是有罪了;很多人都嫌弃何小曼,那么不嫌弃的人,也会被孤立,躲在众人中永远是安全的。从今天小范围的校园暴力到那时大范围的社会暴力,人们躲在人群中,恣肆地挥洒着恶意。

  自以为正义的路人,往往是恶意的最大来源。我不想判断这些人是否是真的道德败坏。但是我想告诉自己,要做一个敬畏美德的人,更要做一个有独立判断的人。

《芳华》读书笔记4

  文学作品相较影视改编更多出了人文关怀和现实时代沧桑感以及对人物的剖析反思,《芳华》这部电影掀起了小说的阅读热,庆幸自己还是选择先看电影在阅读原著,从《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到《推拿》再到《霸王别姬》《追风筝的人》,文学作品无疑更显现其顽强的生命力。

  在小说里你可以窥得那些青年时代无条件的爱,从刘峰对林丁丁再到何小曼对林丁丁,你可以看见在混沌的年代里家庭是如何作用于每个人,将他们教唆成每个并无一样的模子,如此脱离本性,成长为“非人”,然后再是甘于平凡,相互揭发,以背叛为阶级斗争的日常步调,,战争的残酷,个人融入集体主义的热血,,善良到头的好人是怎么一步步走进陌路却还是依旧残存着这个世上原本不配与之相对应该承受的善良,被大家捧上神坛之后,明里的崇拜和暗地里的不屑,妄图拆穿,将人人都拽下来的阴暗心理,多年以后终于能够剖析自己审视那些年黑暗的你和我时代的洪流中究竟何种人才是弄潮儿,而谁又终将被巨浪拍下,抑或谁也逃不脱,都将是以青春为背景,芳华作幕布的一干陪葬品。

《芳华》读书笔记5

  一、《芳华》人物——何小萍

  每个人青春的样子都可以称之为芳华。

  哪怕内心的风景是一片持续的坍塌。

  芳华,是张扬的流动的跳跃的奔跑的青春,是冲动的暴躁的矛盾的迷茫的年华。

  不施粉黛也闪亮娇俏。

  不谙世故也凶险可怕。

  令人迷醉的曼妙和嫣然,裏挟着挥之不去的跋扈和冷酷,像凌厉的台风,席卷柔弱,露出狰狞的笑,这是电影《芳华》的芳华。

  谁的青春又不曾含悲而笑?

  谁解何小萍的孤独?

  那个如花似玉的团队,只是何小萍凶险的暗礁。

  比凶险更可怕的是阴险,如那个一边慷慨陈词一边将何小萍彻底推向深渊的政委。

  何小萍自始至终都是个落水自救的人。在被歧视的日子里,刘峰伸出去的那只善意的手,并不能将她拉上岸。

  就连何小萍的伯乐,一心搞业务的分队长,也没有多器重她,在文工团的那段日子,何小萍更多是在后台负责服装道具。

  只有战争,不歧视她的卑微和孤独,也懂得她的善良和隐忍,并在其慷慨赴死的牺牲面前,成就了她的决绝和勇敢。

  为什么电影会让我们难过和流泪,因为,何小萍的孤独是所有弱者的孤独,刘峰的孤独,是所有委屈者的孤独。

  只是何小萍以沉默代替抗争,从不委曲求全,她的孤独显得格外悲壮。

  二、《芳华》人物——刘峰

  当刘峰向林丁丁表白那一刻,我差点以为他之前的所有好人好事都是刻意做给她看的。因为他说把进修机会让给别人,是不想离开文工团,离开她。

  之前她吃不惯饺子,他就用电炉子煮一碗挂面,并戳上一筷子香油。

  部队野营拉练,他用随身的针线包给她挑破脚上的泡,她走不了路,就背着她行军。

  完成任务回到军营,小心翼翼扶她下车。

  打靶场上,手把手耐心地教她射击……

  这些细节,我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刘峰是在学雷锋关心战友。

  没想到后面埋这么一大伏笔。

  刘峰本来是文工团的红人,当然,是“有事找刘峰”那种红人,大家非常习惯享受他的付出。

  “搂抱”事件发生之后,除了何小萍,所有人都对他弃之敝屣,避之若浼。

  怨谁呢,怨林丁丁落井下石?

  在前线医院,何小萍对偶遇的萧穗子说:刘峰那么爱林丁丁,她却落井下石。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她。

  可是,刘峰那么爱他,她就该那么爱他吗?

  我们都看到了,在刘峰整个表白过程中,林丁丁始终在躲闪没有回应,刘峰越说越激动,林丁丁只好起身逃避,是那坨遗落在刘峰手里的毛线,罪恶地把他们拉扯在一起,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刘峰这冲动一抱,那么急不可耐,不考虑场合,换谁都会受到惊吓。

  关键是,刘峰来不及分辨对方的态度,一厢情愿,甚至带点自私,不顾一切不计后果地酿造了这个错误。

  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

  如果不是电影里萧穗子的旁白,此刻,我也怀疑刘峰学雷锋的动机。

  刘峰在战场上负伤后一心求死,想成为英雄洗刷耻辱,想让那个叫林丁丁的歌手来歌唱他的英雄事迹,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不否认刘峰之前的光辉,但他此刻的狭隘想法,难道不是预示了他未来的人生会多狭窄和崎岖?

《芳华》读书笔记6

  岁月是一条永不能回头的长河,汹涌而平静的水流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嚣闹不羁,时而痛哭流涕,时而欢笑疯狂,机智如它,将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汇集在一处,使他们乘上青春的船只跌跌撞撞地驶向远方的远方;残忍如它,仿佛他早就窥视到了岁月的秘密,正如时光永远无法停止,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当年一个个熟悉的面庞也将被巨大的浪花拍散到世界的东西南北。

  更多的人熟知《芳华》的故事是因为著名的导演冯小刚,正是这由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曾亲身演绎过的青春故事,才让有同样经历的导演十分青睐。在《芳华》的发布会上,冯小刚向大家解释了选择拍《芳华》的原因。他说,“当年自己在文工团的时候,是在舞美队做布景的,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那些跳舞的女孩儿。为此,他要拍这个电影,把当年的失落感找回来。”

  而更值得去深入探究的是《芳华》的作者严歌苓。当你初读时,便莫名地会有一种想要去揭开文字之上的面纱,去发掘文字之下的严歌苓的冲动。严歌苓与冯小刚有共同的文工团经历,这便不难理解两人是如何合作出这样一部有情怀的作品的。严歌苓曾在军队呆了13年,曾在文工团跳了八年的芭蕾舞,书中的人物是她在文工团结识的好友,后来文工团解散,她转行做了中越战争的战地记者。

  严歌苓曾说:“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细节全是真实的,哪里是排练厅,哪里是练功房,我脑子马上还能还原挡死的生态环境,这是非常自然的写作。”

  是的,她完美地将这种自然进行到底了,将一代人的芳华原原本本地展示出来。《芳华》用第一人称从一个自叙者的角度用四十余年的跨度描述了自己当年亲身经历的某部队文工团的生活,营房的红楼是他们曾经青春过大胆过的一个默契的据点。而芳华是美好的,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代,它值得永远地被保留下来。

  从她的作品不难看出,这两段经历对她深入骨髓的影响。我一直都在心里暗暗设想:或许严歌苓一直在心中将她最值得回味的青春定义成为文工团的模样,人生中最美好的八年时光全部付诸于文工团之中。文工团是她全部的青春岁月的据点,更是在那个环境下,她逐渐开始从周围的人入手思考更为深层次的东西。《芳华》便有一种奇幻的魔力,无形中将你拉入一种自身思维,让你开始思考人性本身的问题。

  《芳华》讲述的是一群正值芳华的男女,生活在充满着革命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她们的责任便是将最好的表演来鼓舞艰苦作战的战士,这便是她们革命理想存在的价值。她们在一处叫做红楼的地方经历着成长中不可避免的爱情、友情,然而岁月不能将一切都置于安静的屏障之下,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们开始面对充满变数的人生,好人成为了坏人,坏人又成为了好人,甚至于最后这都成为了一团巨大的疑云笼罩在每个人的心上,成为芳华中无人得知的结局。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刘峰,那时文工团的人们都称他“雷又峰”,意译过来就是第二个雷锋。就如他的名字一般,他是善良的。反正不管是哪有东西修修补补,哪有脏活累活无人愿做,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刘峰,每个人都曾或多或少地接受着这个无私的奉献者的好处。正是这份无私的付出,让他逐渐在这个小团体里逐渐重要起来,他被选为雷锋标兵,这对他的政治生涯来说无疑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岁月平静,但躁动的生活却总想搞点小动作。刘峰成为人人唾弃的过街老鼠是源于一次“触摸事件”,刘峰一直暗自喜欢文工团的一名叫做林丁丁的女孩,他在与林丁丁独处的时候,一时没控制住自己的荷尔蒙,把手深入女孩的衣服里触摸了她的后背,导致林丁丁大喊“救命”被别人听到后报告了组织,自此,刘峰就彻底被拉下了画像拉下了大理石雕塑基座,遭到了除何小曼以外的所有他曾全心全意帮助过的战友们的公开批判,他也因此被下放到伐木连,参与了中越战争,在战争中他失去了一条胳膊,正是这样一位善良质朴的人,却从未得到过同等价值的关怀。

  故事的另一位主人公叫何小曼。何小曼是一个从小便卑微到尘土中的人,原本她也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父亲是个文人,她的母亲剧场里打杨琴弹古筝,然而这美好的一切都因为父亲的自杀而结束了。她随着母亲的改嫁也进入另一个家庭,在这里她忍受着白眼、孤独以至于她的潜意识里有一种求死的意识,她通过泡冷水澡的方式来折腾自己以换取母亲的短暂的怀抱。她拼尽全力想加入文工团,希望远离漠视和歧视,可最终,她在这里还是那个被排挤的人。大家之所以歧视她,作者也在文中进行了详细地叙述:“比如她吃饭吃一半藏起来,躲着人再吃另一半;比如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灯了接着舔;在比如她往军帽里垫报纸,以增加军帽高度来长个等等。”而大家对何小曼真正有意见是因为发现了她将两块海绵来填充胸部。这个事件也使大家真正开始歧视起何小曼来。唯一给过何小曼温暖的人是刘峰。小曼十分感谢刘峰的善良,因为她从未被温柔相待过。何小曼在刘峰走后,彻底对大家的所作所为寒了心,也选择离开了文工团,去战场护理伤残的士兵。不久,因为坚持背了伤病员十几公里,被尊为英雄,可内心卑微的她却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巨大的荣誉,精神失常了。

  刘峰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好的人,而小曼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坏的人。可我不禁在心里暗暗想:什么是真正的好与坏呢?真正的好难道就是好的时候好死?坏的时候坏死?难道“触摸事件”之前的刘峰就是极好之后就是极坏?难道“背伤员事件”发生之前的小曼就是极坏之后就是极好?那个时代明明没有标准来区分好坏,却要偏偏喜欢去区分一个人的好坏。

  在“触摸事件”发生之前,文工团所有的人都认为刘峰本是一个圣人,有着高尚的道德操守,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而在事件之后,模范英雄标兵的头衔不再,当初受到过他恩赐的同伴对他吹毛求疵,说尽了坏话,将他贬低到尘土里。刘峰也是一个人,有着作为人最原始的人性,就如即使大家表面上对刘峰是信服的,其实他们心中也从未信服过刘峰,正是这种人性的局限,没有人愿意相信表面上的刘峰是真实的,甚至所有人都等着李峰露馅,因为每个人心里都存着那点阴暗。就人性而言,那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现象。所有的的人都在心里宽恕自己的黑暗和狭隘,却要对一个善良质朴的人痛下杀手,这便是人性。

  就像作者在书中说道:“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刘峰是一个正常的人,他有真实的情感,或许他的错在于感情太过汹涌以至于倾覆了女孩的观念,但他的错不在于他作为一个模范英雄标兵就不该有人最原始的宝贵的人性。然而当他作为一个最真实的人将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的时候,那些人却无法接受了,无法接受这样一个陌生的刘峰。

  这便是人性,这就是刘峰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在“背伤员事件”之前的何小曼还是大家唾弃排斥的对象,是人们眼中“极坏的人”,却因为背了一个伤员十几里地,成了英雄事迹的主人,带着大红花到处作报告,成了人们争相追崇的一个“极好的的人”,这样的判断标准不是过于荒谬了吗?

  然而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懂的。

  刘峰对所有的人是失望的,正如何小曼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的一种煎熬和悲哀的情绪。他们有着同样的身世、同样的处境同样的善良,所以他们可以惺惺相惜,在那个时代依旧做最真实的自己。当刘峰迫不及待赶往伐木连的时候,他是一天也不想在文工团多呆的;当何小曼装病糊弄的时候,便也是一天也不想在这多呆,她已经受够了所有的人。对于文工团曾经朝暮相处的人,他们只剩下一种心寒的情绪。甚至往更深处说,刘峰和小曼对那个时代都是失望的,他们的意识中都有一种求死的愿望,在生死关头,他用他救助自己生命的最关键的几十分钟故意给驾驶员带错了路,或许是想创造一个英雄故事,也许这故事会流传到很远,被谱成曲,流传到林丁丁的歌本上。何小曼她的求死意识却可以说是在她小时候就一直存在的,她热爱生病,生病的人似乎都能在别人身上得到更多的温暖,就像刘峰爱林丁丁或许是因为她的孱弱,总之小曼并没有那么珍惜生命,她宁愿用生命去换来对她来说意义上真正重要的东西。

  在那个时代的人,总是将背叛当作正义,将讲坏话正义化,荣誉化,这不能不说是时代的悲哀。就如公开批判会上,大家毫不留情的用最难听最狠的话来打击刘峰,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背叛,但是在人们的心中这却是一种正义的发言。

  就像作者在书中所说的,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

  在书末,郝淑雯对萧穗子坦白了当年的背叛,三十多年前,萧穗子曾因为“情书事件”成为了团里的最卑微的人,而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是郝淑雯。萧穗子喜欢团里一位漂亮的男生少俊,两个人以书信的形式来往,郝淑雯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背地里勾引少俊,怂恿少俊将萧穗子的情书公诸于世,于是萧穗子受到了组织的批判,让她在大家一直抬不起头来。郝淑雯最后的坦诚却仍是一种优势者的心态来表述,当时的背叛何不是出于一种“竞争心理”。这便是人性。

  在何小曼眼中,正是刘峰的“背叛”给她带来了最温暖的感动,正是在整个群体都嫌弃她“脏臭”的时候,他以一个“背叛者”的姿态脱离了集体,给了她一记触摸,仿佛一股暖流,流进了小曼的心中,存放了好多年。显而易见,这种“背叛”并不是我上面所指的那种背叛。

  这所有的背叛何尝也不是源自人性?

  那个时代虽然有点糟,幸好,还没有一些坏到骨子里的人。《芳华》里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郝淑雯、萧穗子、林丁丁不都是最好的证明吗?

  故事的结局,刘峰和何小曼,相依相偎,他们并没有结婚,却比大多数人活得更幸福,更为满足。刘峰虽然身患肠癌去世,但我想他生命的最后是美好的。

  冯小刚导演以一代人的芳华的盛开到凋敝为窗,对那个时代的文工团致上崇高的敬意,芳华一代人的芳华已逝,在那里我们可以嗅到青春的味道,并为之热泪盈眶。而作家严歌苓用细腻的笔触描述了很多电影中都无法体现的更为细腻的一些东西,更是以书中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提醒着读者人性的复归,那一代人的芳华已经逝去,我们更为关注的应该是是新的社会和时代的人性。

  岁月时空深处,一两星在文工团的上空闪烁着,离近了,隐隐还 能听见欢声笑语,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关于他们的记忆却值得被永远铭记。

《芳华》读书笔记7

  看了冯导的视频,再阅读原文,出入甚大。不止姓名,过程,人物的命运都被严重篡改!于我这个文字控而言,一帧一帧的唯美视频,无法代替字里行间跳跃的力量。

  读完书,鱼梗在喉。

  关于刘峰,何小曼我有话要说。

  刘峰,大众眼里的好人,吃烂饺子皮,帮忙赶猪,无偿为同事做沙发,为同事带行李……因为是好人,都理所当然,因为是好人,不能有自己的情感需求,……大家喜欢了他所做的一切,成了他的责任。却没有人能在他身体受伤,情感受挫时站出来正名,有的却是痛打落水狗的快感。

  其中,刘峰老婆和别人私奔了,他和一个马路天使生活了几年,究竟是谁错了?

  刘峰资格感不强,不配吃囫囵饺子,不配做政委干部,这不是高尚情操,是觉得自己不配。界限混乱,有能力帮别人,那自然是好的,我极力认为,自己是好的,才有能力帮别人。

  再说何小曼,原生家庭里被忽略甚至多余的人,热切渴望被关注,弄虚作假的做一次掌上明珠,却被领导发现,阴险的下放,直接导致后面悲催的命运。

  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科特。

  这是我的观点。

《芳华》读书笔记8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被抓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穷丑有错吗自卑才有错吧对母爱渴望又失望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丁丁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芳华》读书笔记9

  《芳华》可能是我读严歌苓以来,最不喜欢的一部了吧。

  还没有入深入了解这部小说的创作时代和背景,第一感受是风格和其他几部人物小说描述风格不是太像。虽然也有很立体的由内而外人物形象塑造,也有很多插叙倒叙各种手法产生的一如既往的镜头感。但看到一半的时候,虽然这已经是一部短篇了,我竟然开始有点不愿意再读的感觉。

  可能是来源于,作为叙事主角的“我”,太过于抓马皇后,给自己和当年的战友,臆想中加了好多戏。描述之间有太多对那个时代的抱怨,不甘,甚至怨恨。在反反复复对同几个画面和事件甚至细节的叙述中,我从感受到悔恨,到开始反感主人公以及几个主角,无比沉溺于对过去的埋怨。越到后面,这一类灰色的情绪越发浓厚。

  我变得不能理解主人公,或者说作者,执着于此的意义。那么多人从那个时代生活过来,有更多的人经历过更多的痛苦和不公,有一些情绪和矛盾的酝酿,感觉是为了形成所谓小说中需要的冲突而刻意产生。

  每个人的青春都带有悔恨。那个时代的人们都身不由己。真的没有必要去这样用后半生中那么多力气去抱怨那个时代,把自己青春中的过错都归结给外界的原因。

  可能,真的太过于戏剧化了。一样是反映时代的人物小说,我觉得《陆犯焉识》要好太多了。平凡人的经历,不用刻意写成多不平凡似的。

《芳华》读书笔记10

  今天终于看完了这一本书,看到最后才懂得萧穗子父亲的转变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才知道何小曼的怪异与孤僻是多么的情有可原,才明白林丁丁的市侩与伪装也是人性的一面。但最让人痛心的却是刘峰。那个助人为乐的刘峰,那个舍生忘死的刘峰,那个即使落魄也不忘克己复礼的刘峰,是所有人期待的刘峰。但这不是刘峰的全部,也许当他把手伸向林丁丁的那一霎,才真的做回了自己,一个有七情六欲的自己,一个不必压抑的自己,一个有“人味”的.自己。可悲的是,击败他的不是子弹,不是苦难,而是世俗的道德绑架,是被掩埋的红色年代,也是人性最刻骨的丑恶。一开始并没有想到最后何小曼和刘峰在一起了,我老是觉得他们的人生除了那次送行,之前的举高,就没有交集了,但命运还是开了一个玩笑,最后他们彼此互相依赖互相相信却没有真正在一起。而我们,大概是“年少芳华终一梦”。

《芳华》读书笔记11

  我觉得书中关于“良心”的这段话十分耐人寻味,良心就仿佛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那个标杆,时刻丈量着我们的行为,激励我们向着正确的道路前行,虽然有时候我们就像是良心的奴隶,一举一动都被监视着,被考量着,因为良心可以窥探我们的心灵世界,我们无法掩饰内心任何一点灰暗的角落,但也正是有这种约束,生活才更有秩序,我们才更找寻真善美,与其说良心是我们的主人,不如说它是我们内心的天平,让我们在滚滚红尘中也不会迷失。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反应有点超出“我”的想象,一向看似善良温柔的人内心对于丈夫出走这件事是如此不肯释怀,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共存的,的确啊,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爱之深责之切,因爱生恨,恰恰说明丈夫在自己心中地位之重要。只是思特里克兰德夫人把丈夫当做唯一,作为丈夫的思特里克兰德却把对于艺术画作的信仰摆在了首位。

《芳华》读书笔记12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芳华》读书笔记13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一生过去了,平凡与否,总会有个人记得。作者:倪鸿书

《芳华》读书笔记14

  看完了电影在回过头看着本小说,觉得电影整体还原度还是蛮高的,但人物细节太多有些没有完全体现出来稍有遗憾。

  刘峰的无私奉献,他标志性的侧颜微笑,都仿佛是那个时代独有的美好印记。好人总没有好报,大概就是这个世界的残忍之处吧,还好他的余生会与一个淡泊温和爱他懂他的人一起度过,大概这就是不幸中的万幸吧。黄轩很符合刘峰的气质,可靠能干,值得信任,对林丁丁默默的暗恋也都显得稚嫩和可爱(?? . ??),很是喜欢(大概小哥哥比较帅声音又好听?)

  电影中对穗子的笔墨较多,她的善良正直和平凡,还有她和陈璨的擦肩而过,都让这个人物更加丰满,像极了我们还有身边的大多数普通人。她不如林丁丁耀眼引人注意,也不如何小萍一般可怜遭人嫌弃,就是普普通通却有自己独特闪光点的一个人,这样的自己,也挺好的。

  一个人二十多岁的时光,总会是在成长相遇变迁和离别中度过,每个人都逃不过时间的改变,最美好的年纪,大概就是花一样最短暂的芳华吧。

  想起一句话,没有人永远十七岁,却永远有人十七岁。年轻真好,年轻真是件值得珍惜和回味的事情。[爱心][爱心]

《芳华》读书笔记15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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