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1-31 19: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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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精选1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飘》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飘》读后感1

  《飘》又名《乱世佳人》,全文是围绕女主角斯佳丽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开始叙述,一直到她初为人妇、丧夫以及再婚,这过程中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斯佳丽也在不断地成长、成熟。而从斯嘉丽的成长中我也得到了很多做人、做事的启示,相信这些收获也将帮助我更好地成长……

  《飘》是米切尔的一本也是唯一的经典著作。该书主要讲述了在南北战争的残酷的时代背景下,命运并没有十分眷顾斯佳丽。战争使她成为了寡妇,战争使她不得不面对饥饿、贫困、社会地位的变迁。她要保护自己的陶乐庄园,她要让家人和卫希礼一家生活下去,当然,她还想自己能过上好日子。她果断地抛弃了母系血统南方贵族小姐娇滴滴的表象,露出父系爱尔兰人强悍的本色。这本书随情节跌宕起伏,刻画了属于那个年代的故事,塑造了斯佳丽那坚韧而又美丽的女性形象。

  斯佳丽像火焰一样绚烂、像烈火一般光亮的女孩,仿佛就在我们面前,用她的故事告诉我们生活的希望,虽然她不完美,但是瑕疵成就完美,成就了她独一无二的魅力。她行事果断刚绝,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说,不在乎道德的束缚,公开在亚特兰大和摧毁他们的家园的北国佬做生意,毫不在意作为丈夫的弗兰克会无地自容。斯佳丽在面对生活的'转变时,那种敢于改变自己的勇气,怎能不令人感到钦佩呢?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得头破血流,会跌得绝望,会跌得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无可置否,《飘》的确是一本好书,即使跨越了那么长的时间,也依旧适用于现代社会的形式。面对转变而敢于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价值观甚至于改变自己的思想的勇气是无论哪一个时代都非常需要的,而斯佳丽就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同时,她也是坚强勇敢的,在乱战的局势下她勇敢地承担起照顾一家人的责任,抛却富家小姐的娇弱变身为整日操心劳作的乡野妇人。她又敢于作为,在女主内的年代里,她不顾他人异样眼光,自己独立经营木材厂,像男人一样赚钱,证明女人与男人拥有同等能力。然而,最令我印象为深刻的是她那句经典名言——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是啊,明天是展望新的未来,若没有好好把握住机会,那一切都随风而去了。

  斯佳丽教会了我什么叫坚强勇敢,什么叫敢于作为,什么叫行事果断,在面对我们无法预知的方向时,不管结果有多糟,都会用心地与自己说一声:“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并不是消极的逃避现实,不是悲观地等待,更不是绝望时的自我开解,而是怀惴着对现实的感激与珍惜,寄予对未来的希望与憧憬。明天,会是充满希望的一天,每个人都应该相信明天!相信明天会更好!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正是种种困难才使斯佳丽有破茧成蝶的蜕变,斯佳丽的精神品质也将影响我的人生道路。

《飘》读后感2

  《飘》的中国翻译家陈良廷老先生去世,享年91岁。如晴天霹雳,得知这个消息后,我俯下身去,埋头哭了很久。

  始终相信,陈老先生的离去,并不是翻译者的归宿,而是一个崭新的起点。人固有一死,而陈老先生的逝世重于泰山。这样的结尾,亦是一种最好的完美。

  《飘》,是我人生真正意义上的读的第一部外国名著。对于我来说,《飘》不仅仅是一部著作,更是一个陪我一起长大的自己。记得曾经有人这样跟我说过:“一部好的作品,并不限于作者想让你看到什么,而在于你能从有限的文字中,再读懂点什么。”《飘》于我亦是这样。每一次的启封重温,每一次的促膝谈心,我们俩就像是与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总能觅到新的感动。

  初读这部经典时,还不敢相信白瑞德的干脆离开就是最后的结尾。为此,我跑遍了镇上所有的书店,渴望去寻得一个更美满的结局。结果令人失望。也曾有过想执笔再续一个圆满结尾的念头,拿起笔却发现这个看似不完美的结尾,恰恰是一种带着遗憾的最好的完美结局。

  不知你是否和曾经的我一样:在开始一件事前,总是渴望知道结果,再因判断结果的好坏来决定要不要开始。对着人生下赌注是有风险的,所以我们会犹豫不决。不是我们不想开始,而是我们害怕遗憾。

  其实啊,人生哪有这么多必然的一定。谁还不是一边接受命运的'好与坏一边慢慢成长。柏拉图这样说过:“人生最遗憾的,莫在于轻易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那些勇敢的不计后果的人儿,哪怕结尾不尽人意,也会拍拍自己的胸脯说上这么一句:“我尽力了,我不后悔。”

  在这一点上,我喜欢斯嘉丽的“敢”。她从不计较后果,随心所欲去做她想做的事情。就像张雨生所说的:“昂首阔步,不留一丝遗憾。”结尾不完美又怎么样?你曾为此全力以赴过,曾拼命坚持过,你已经感受到了沿途的种种美好。所以你值得,你值得去拥抱现在在未来那头等你的最好的自己。

  现在离20届高考还有407天。每一天都是一场梦想的角逐,都是一次新的开始。我们无法清楚明年六月份自己或喜或忧的心情,无法预知未来的自己会在何处。那我们就要停下来不努力了吗?当然不啊。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朝。我们无法抓住时间,但我们仍能选择尽全力去奔跑直到超越时间。就像俞敏洪说的那样:“为了不让生活留下遗憾和后悔,我们应当抓住一切改变生活的机会。”就算结局未知,哪怕结尾不尽人意,在这一为生命起舞的过程中,自己也算得上是一种完美。

  所以啊,不必拘泥于结局的好坏。不管能不能弥补,这些都将随着人事变迁而成为必须面对的事实。我们不妨再勇敢一点,不妨做出一个决定,给自己的生命再留下多一些未知的精彩。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啊。

《飘》读后感3

  玛格丽特·米切尔在她的小说《飘》中说:“冥冥中已命中注定,当一切都随风而逝,我们还能说什么做什么,在现实面前,梦想总那么脆弱无力。错过的都已错过,失去的都已失去,生命中还有许多未知的苦难和甜美,值得我们坚持等待和珍惜,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所以,我也想说,处于或迷惘或颓废中的我们,醒过来吧,青春年少的我们,何必执着地问:“路在何方”呢?

  记得以前,朋友之间经常会进行一些关于幻想的对话。谈论最多的是“如果有来生,你最想变成什么?”我的答案往往大同小异。我想变成云,因为它去留无意,漫观云卷云舒,令人淡定惬意;我想变成风,因为它无拘无束,微风的吹拂让人心驰神往。可时至今日,如果你再问我同样的问题,我竟然不知所措。是我变了吗?还是生活无情地将我欺骗,让我失去了灵魂?

  不知年少的你是否与我有着同样的经历与体会?熟悉的突然变成陌生,周围的一切都使你狂躁,无处可逃,只好通过幻想来寻找最后的一片净土。你有没有试过在课堂上听着老师不厌其烦地为我们讲解题目,看着身边的同学奋笔疾书,你却会突然大脑短路,放下笔,只想看看窗外那飘荡的云,听听那飞鸟的鸣叫声,好不惬意!可却又会突然感到纠结,只因看到一片突然掉落的嫩绿的叶子。就在这一阵恍惚中,你又回到了课堂,努力地追随着老师讲课的身影。甚至在街道上,你也会突然走神,驻足观看这川流不息的人群。虽然盯着人群,而你的思绪却不知飞向了何方。

  一切的一切都令我感到陌生,我不再明白是不是经历风雨后就一定能见到彩虹。我不知道是否真如亦舒所说的“人一定要受过伤才会沉默专注,无论是心灵或肉体上的伤害,对成长都有益处。”现在的我很焦虑,对此时的厌烦,对未来的恐惧及对人生的无奈包裹着我,让我无法喘气。路究竟在何方?我经不起等待。

  直到那天,不知是什么原因,假期素爱睡懒觉的我居然早晨5点多就醒了,闲不住就想到公园里去晨练。那时的街道上寥寥几个行人,整个小城依然沉浸在一片宁静之中。我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不知不觉来到了山顶。坐在树下,望着天空露出的鱼肚白与那似有似无的`丝丝阳光,心中好像有了久违的期待。呆呆地望着天空,忘却了周围,也忘了自已,只是等待着。我感觉到了太阳在缓缓地上升,一点儿一点儿,尽管云雾遮挡,但依然温暖着我。等着看着,太阳的光芒终于突破了云层的阻挠,将那灿烂的金线洒满神州大地,我的心顿时觉得豁然开朗,好像堵在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下来了。对自已说,何必那么较劲?人生就是这样!就像天气预报,虽然能够预测得到,但又结果往往令人意想不到。所以,何必总是充满忧虑?何不趁着自已青春尚未逝去,还没谋杀这似水年华时,努力朝着自已所向往的方向走呢?珍惜好每个今天,才不会成为扼杀明天的凶手!

  成长需要方向,也需要等待,方向不是由别人指点,它只在你自已的心中。纵使最后结局告诉我们一切都是徒劳,我们也依然能骄傲地大喊:“我们曾经历过!”

《飘》读后感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影响人的一生。《飘》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战争会改变一切,不是吗?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永远参加不完的野宴和舞会,只有追求者们不断的奉承。在她的体内流着父亲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和母亲高贵的法兰西纯正血统。她以一个辽阔的农场陶乐为家,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而又与众不同的大小姐。这美好的一切,在战争后。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母亲患病而死,父亲从此沉默,农场近乎荒芜,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的重担都落在了十九岁的思嘉肩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要养活一家九口人。这对于一个原先高床软枕、锦衣玉食的大小姐来说,是多么大的落差啊!

  要是换做别人,恐怕无论如何都不法接受;比如说思嘉的妹妹苏伦,比如说思嘉暗恋的对象阿希礼。当困境来临时,他们都选择了逃避,选择了怨天尤人。相反的,对于思嘉,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舍弃以前的思想,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就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温柔的典型贵夫人,却又是非常能干的'女人,母亲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觉得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地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想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

《飘》读后感5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读的书确实不多,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飘》读后感6

  爱情,亲情,友情的诠释都让人很是钦佩。

  斯佳丽的爱情与谁瑞特.巴特勒,和阿希礼,与父亲杰拉尔德,母亲艾伦以及塔拉庄园的所有人的亲情,与玫兰尼共患难的友情,以及十二橡树的从小玩到到大的挚友。

  斯佳丽从未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他一直以为钱和阿希礼才是自己真心的归属,一直任性的凭心而定。为了气阿希礼却嫁给了他的哥哥,不久之后的悲剧随着丈夫的牺牲而一直延续,却因为巴特勒的.介入使她慢慢的幸福,巴特勒为了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费心去讨好她的姑妈,用自己真正的绅士品格赢得了他们的尊敬,她只顾着享受他所带来的幸福,一个少女的幸福快乐,却从来不会多想,真的瑞特.巴特勒的宠爱让他处于至高无上的公主

  地位,不去为任何一件小事而担忧,这种爱也让人不禁感染,如果现实中也有这么一个人有多好!如果他们之间有一个人能放下他们呢胡思乱想,不顾一切去为爱情,可能结局就不一样了,斯佳丽如果可以放下他的高傲,瑞特放下他的不自信,让斯佳丽认清阿希礼,打破她心中那个坚不可摧的梦幻中的人,那么结局肯定是个幸福美满的大结局,可是瑞特对她的宠爱却不忍伤害她分毫,只想宠着她,却不曾想为他们的爱情种下了毒瘤!埋下了炸弹!多少次的犹豫,

  多少次的无奈,

  多少次的高傲,

  造成了这个痛心的结局!

  失去了才知道后悔也是斯佳丽的大忌,但是美貌与智慧,勇敢,坚强与果断又是让人不可忽视的优点,每一次她为玫兰尼做的好事虽然大部分是因为内心那个崇高的阿希礼,但是却让她有了一段不可磨灭的友谊。玫兰尼的善良,内心的坚强,面对友谊和爱情的忠诚度真心被打动,怎么会出现这么好的人呢?确实是有,不过自己要向她学习,却感觉有时候身上有斯佳丽的缩影。

  埃伦的善良和玫兰尼真的是如出一辙,他们有着共同的魅力,身上有种光芒!

  整体的感觉,每个人都要经历一段成长,有的人的路比较长,有的人的路比较短,但最后都会继续走下去,不管靠的是什么?

  漫漫人生路,不论前路是啥?自己都要往前冲。

  面对爱情,还是有很多困惑,爱要大声说出来,但是想想每个人都一样,都在等待那份属于自己的爱情,不知道它多久会到,说实话,怕等不到,怕错过,又不愿意去追寻。走好当下路吧!该来的总会来的

  潜心学习,让思想更通透,这也是很重要的,继续保持!珍惜自己身边的友情与亲情,用心交朋友!

  美貌与智慧并重的美少女,拥有帅气与幽默并重的男朋友,世界一大美哉事件!想想都很幸福,现实是现实,还是努力吧!

《飘》读后感7

  一本享誉世界的史诗级经典文学名著,向来是历久弥新的,它在时间的打磨下不仅不会褪色,反倒会变得越发光亮起来,且带给我们的启示,涉及到方方面面,无论什么时候翻开,都会有全新的感悟和理解。

  对于我来说,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便是一部这样的存在。这部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了女主人公郝思嘉轰轰烈烈的人生历程。这么多年以来,郝思嘉这个名字,早已不再只是一个文学名著的女主人公角色,而是变成了一个符号和一个象征。

  每当想起她,我们就会想到一些美好的词汇,比如:勇敢、坚强、独立、强大等。这足以说明,郝思嘉这个人物角色,对于我们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她会在冥冥之中带给我们的一股力量,每当深陷低谷,总会想起她在小说最后说的那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而后重新充满希望。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有什么坎儿是过不去的呢?如果说只有一个人能决定我们人生的样子,那么只能是自己。只要你不放弃,就不会有人能打垮你。人是力量的源泉,人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只要心怀希望,总会有无限可能。这是郝思嘉告诉我们的道理,也是这部小说所传达的最重要的主题。然而除了励志和成长以外,这部小说还会刷新我们对于爱情和婚姻的认知,因为女主人公郝思嘉,虽然在个人成长这件事上,有绝对的榜样作用,但是在爱情和婚姻上,她却走了很多弯路。曾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误以为自己的真爱是初恋艾希礼,可后来兜兜转转,几经波折,她才猛然意识到,自己爱的人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的丈夫瑞德。只可惜那时候的瑞德,已经被她伤透了心,决定离开她去追求自己的人生,而他们的这段感情,注定留有遗憾,注定无法圆满。

  很多人读这部小说时,会因为这样的结局而意难平,可等你到了一定的人生阶段,有了一定的人生阅历,就会慢慢明白,这样的分开反倒是一种幸运。一个人再爱另一个人,也不能忘记爱自己,如果爱到失去尊严,也就不值得被爱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有时候我们以为深爱一个人,并不是爱这个人本身,而是迷恋爱着这个人时的那种不顾一切的.感觉,也就是说,你爱着的不过是自己的执念。

  正如郝思嘉很多年以后忽然醒悟过来,认为自己对于艾希礼根本没有爱,只是一种自以为的错觉,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在小说里说:

  “他从来没有在现实中存在过,只存在于想象里,那种感觉特别像做了一件漂亮的衣服,然后当他走过来时,一厢情愿地给他披上,而后告诉自己,你爱他。可实际上,并不爱,爱着的不过是自己的想象,爱的是那件衣服,而不是穿着衣服的那个人。”

这段话告诉我们,很多时候你以为你深爱一个人,实际上不过是一种错觉罢了,当你醒悟过来你就会发现,梦醒了,这段感情也就结束了。心理学上说,一个人总会本能地对那些尚未完成的事耿耿于怀,想方设法地想去完成,这并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很重要,必须得完成,而是因为我们眼里容不下残缺,接受不了不圆满。

《飘》读后感8

  鲍勃·迪伦先生是美国的摇滚音乐家,被称为美国文化的符号,自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位伟大的音乐诗人便深深吸引了我。是什么样的际遇造就了这位音乐大家,他的创作灵感从何而来,又是如何超越瓶颈的……种种疑问在我心中埋下种子,终于,在鲍勃迪伦先生历时三年著成的回忆录《像一块滚石》中,我拨开了心中的疑云。

  这样的一位杰出音乐家,在诗文上面造诣更是颇深。鲍勃迪伦的《答案在风中飘》这首曲子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整个曲子仿佛用不一般的乐器营造了一种民权斗争的氛围,节奏和弦都处理的恰到好处,起承转合之间有力地传达了群众的呼声。其更大的感染力在于,文字的排比铺陈,配合节奏感,增添其气势,引发了对时代战争和平的深思呼吁,也展现了一个时代的人民对社会的呼声。从词到曲,一代才子尽展生命之风采。鲍勃迪伦的魅力,正是作为一个文化观察者,自然地作曲,而不是无病呻吟者对大众审美的强牵附会。

  鲍勃迪伦的特别之处还在于,他没有拘泥于一种特定的音乐形式,而是在许多领域都有所涉猎。比如蓝调,乡村音乐,摇滚乐,民谣,爵士等等,这些风格迥异的音乐形式都能被鲍勃迪伦拿捏的恰到好处,运用自如。此外,再配合上他的文字才华,其中有哲学类的,有社会政议类的,都能真正地反应人们的社会生活,关注民生,在群众中能够引发极大共鸣。如果说要去评判一个音乐家是否有价值,那么我觉得这个标尺会是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力有多大,又是如何推动历史进程的。鲍勃迪伦和很多其他的音乐家不一样,他在书中拼命使自己抽离替大众发声的印象,他说,他只是在表达自己的真实生活和想法,真实地面对自己,这是最重要的自己,换而言之,真性情的他在努力从大家冠给他的“伟大”标签中脱身,从大家为他套上的社会意义的枷锁中挣脱,坚持做回自己,这也是他与众不同,令我敬佩之处。在书中,他将自己比作是放牛娃,率真自然的性格,让先生在音乐世界中活出了自我,脱离了世俗形式主义的羁绊和枷锁。

  读完这本迪伦的自述,我认为迪伦是不断地从周围汲取养分并且沉溺其中,他活的`是如此纯粹,如此令人艳羡,他之于音乐世界就如原始人之于自然,读他的自传,总是带给我一种清新自然之感,享受其中。在迪伦灵感迸发时,我也会随之儿激动,当碰到创作瓶颈时,他是避世的,我也会随之联想到自己,在音乐发展领域,在教育教学方面,都要纯粹地用心体验。正如他在书的第一章中写到:大多数人唱歌是想让人们记住他们自己,而我不在乎,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想让人们记住我唱的歌。故说,他所做的音乐,是不含任何杂质的。

  从迪伦的自传中可以知道,他的音乐是不规则的,也没有商业气息,而是一种神奇的力量,来将自己引入一种自由的境地,总是那么随遇而安。也让我感悟到在今后面对音乐、面对教育要吸收这份珍贵的纯粹,不忘初心,不忘最初怀揣着的美好。

《飘》读后感9

  我最近想读一些书,但我不知道该读什么。科学作品有些难懂。说大道理的文章和书籍令人厌恶。于是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世界十大名字还在说。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好家伙,能被评为世界十大名字,真是太棒了。结果打开网页一看,其实只有排名第十的《飘》是我看过的,剩下的都没看过。这真的让我很惭愧。幸运的是,我没有剃光头,最后还有一块遮羞布。

  《飘》这本书是我读中学时借的同学。电影《乱世佳人》改编自它。我看过很多遍书和电影,记忆犹新。电影与原著基本不同,真想说两者的区别。也就是说,电影更生动有趣,更直观,更有血有肉,更真实细腻地刻画真实细腻。尤其是男女主角,真的演得很好,甚至完美。

  但这并不意味着电影完全超越了书籍。电影有好电影,也有电影的局限性生动有趣。然而,它没有书那么深刻,细节的'描述也不能完全到位。这不是电影本身的问题,而是人们理解和关注的问题。即使电影可以表达出来,观众也可能无法发现和感知。所以电影有电影的魅力,书有书的深度,不好说哪个更好。

  《飘》或者《乱世佳人》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感觉往往只是一种错觉。所以,自从看了《飘》和《乱世佳人》,我就不再迷信了。在我看来,跟着感觉走是很无知很愚蠢的。

  郝思嘉(斯卡丽)多年来一直爱着卫希礼(艾希礼),以至于卫希礼结婚后依然纠缠不休,却看不起白瑞德。她会为了故意气卫希礼,匆匆嫁给不爱的人和不熟悉的人。她嫁给了再婚,甚至嫁给了她不喜欢的老人,但总是拒绝追求白瑞德。她认为白瑞德是流氓,无赖。即使她为了生活和金钱嫁给了白瑞德,她仍然从未爱过他。直到白瑞德最终离开,她才发现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而不是卫希礼。她想找他……

  这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问题,一个非常困难的命题,一个非常哲学的思考。我偷偷地认为,99%看过《飘》和《乱世佳人》的人仍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就像《笑傲江湖》里的宁中会爱上岳不群,岳灵珊会爱上林平之。就像之前流行的网络语表面兄弟。岳不群,林平之流只是表面君子。然而,人们更喜欢外表、举止、感觉、外在、形象和表面。所以最后难免会失望,难免会遇到表面君子。

  有时人们认为他们喜欢的不是,他们追求的不是,他们渴望的不是。就像《圣斗士星矢冥王十二宫》中沙加对冥斗士说的那样,真相往往难以企及。就像金庸先生新版《天龙八部》结局的重大变化一样,当王玉燕推倒仙女姐姐的雕像时,段宇终于明白自己喜欢仙女姐姐。不,他从未见过仙女姐姐。她是一位死了很多年的老太太,所以他只喜欢仙女姐姐的雕像。他从未爱过王玉燕。这是事实。什么是大彻大悟,这就是大彻大悟。

《飘》读后感10

  很想问大家第一次看<飘>是几岁??我是十四岁,也就是初二,飘 读后感:一次完美的邂逅。有比我还小时看的吗?很喜欢,不,是狂热的爱!!!在书店从早站到晚,不吃饭,最后我妈来找我,正坐地上入迷呢。。。我看书很投入,心情随剧情起伏,或哭或笑,跟个精神病似的。。。。但心里美啊,享受。。。。我这人喜欢一东西原因只有一个:和我有相似或共鸣点。没办法,可能是自恋吧。。。男女主角我都爱,但还是更喜欢瑞德。喜欢他的所有,花痴的说,最爱他的颜!色。。。我的性格跟主人公很像,已经说不出最喜欢他俩哪儿,因为自己亦是如此,若非说一点,我觉得是旺盛的生命力和无限的激情。

  〈飘〉陪我走过了七个年头,看了无数遍,包括续集和电影。它已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很忠实的朋友。我爱你,再见 。

  当年看《飘》,总不明白瑞德为何转身离去。明明是等了那么久的人,当她终于回眸,却轮到自己说再见。

  直到有一天,我以和爱情擦肩的姿态陷入暗恋的怪圈。我用理性划起了一个很好的界限,却用感性倾听了他和另一个女孩的爱情辛酸。从来就不是他的错,他甚至没有发现我超越友谊界限后的伪装。是我,不由自主地想要让他感到快乐。于是,一次又一次的谈话,中心永远是他,我试图用这种卑微地方式,帮助他走出难关。

  一年过去了。混乱忙碌中我终于连结上了曾经的'命运轨线。终于要离开这座熟悉的陌生城市,继续追寻梦想。而他居然,在离别时刻,对我伸出了双手。

  一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习惯,习惯另一个人对自己的好,也习惯以理性态度对待应有的一切。我终于发现,自己原来真的已经习惯普通朋友的状态了。为了保持这一切,我劝服过自己千千万万遍。在千千万万遍中,已经麻木的心如果褪去层层伪装,再也没有能力在这同一个人面前正常跳动。它已经不堪一击,脆弱地承受不住来自你所谓恋人角色的任何伤害。

  所以,再见。

  我曾经爱你,甚至现在依然爱。但我已没有精力和你在一起。我无法回到从前,这一次,真的不得不将你伤害。

  世界上有两种人:圣人和凡人。圣人不管遇到怎样的艰难险阻,永不改变自己的信念,依然从容地守住一切。我不是圣人,事实上,在生活中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我只是红尘滚滚中的凡人,我会爱也会疲惫,我无法跳出命运的大圈。即使注定被抛弃,也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前行。

  所以,对不起,被我伤害的人。同时我也原谅你,曾经伤害我的人。

  我们都是如此无辜。每个人必须面对自己的孤独,好在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支撑着我们走过漫漫长路。那就让我们继续这条路,以自己乐意的方式走向向往的明天——走不到也没关系,因为这条路本身

《飘》读后感11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飘》读后感12

  《飘》是一部能使全世界读者都赞不绝口的惊世佳作。鲜明的人物形象塑造,细腻的心理活动分析,高度个性化的人物语言等都使我惊叹不已。一次次翻阅,一次次收获,我终于发现,这本书并不“悲”。

  郝思嘉热爱她身边的一切。但她的遭遇甚是让人同情,从一个被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到一个要干粗活养活十几口人的“灰姑娘”,她不知经历了多少苦难。因为南北战争的爆发,她也失去了许多,可是她从来未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美好的生活。

  初读此书,我总会感慨郝思嘉的命运是有多么不幸以及这个故事的最后结局有多么的悲伤。可是经过反复的阅读后。我才明白我想错了,全书并未以“悲”为主题。而是围绕着“希望”与“奇迹”展开。卫希礼的打仗归来是个奇迹;塔拉没被毁灭是个奇迹;战争的结束也是个奇迹......而郝思嘉面对亲人的死亡,爱人的离去,被战火烧的面目全非的家园她都没气馁,而是擦干泪水,努力振作,对明天满怀希望,一定会创造一个奇迹。文章的结尾是郝思嘉对自己说的一句话,而那一句“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就像是说给所有人听的。我不禁也细细品味起这句话来,是呀,明天又将是新一天的开始,今日的烦恼也可随风而逝了......

  郝思嘉从不为已经过去的事情或已失去的物品而悲伤,她永远是乐观自信的,也永远相信靠自己努力便可使生活更美好,但是在我们的社会中呢?

  对于那些已经失去的东西,所有人都会倍感惋惜,这是万分正常的。只是假如一直都存活在失去的悲伤中无法自拔,也无法想象该怎么办时,我们似乎就失去了乐观。

  命运对于霍金来说是万分不公的,只是上帝在为他关上一扇门时,又打开了一扇窗。

  他无法自己走路,无法自己吃饭,无法自己站立,无法说话,无法动弹,无法......可即使有再多的“无法”也依然阻挡不了他对生命的乐观。霍金曾说过:我的手指还能活动,我的大脑还能思索。他觉得他拥有整个世界,家人的关怀,读者的`赞许,世界的热捧......他用乐观的态度对待每件事和每个人。霍金对于自己已不再拥有的东西,他都从未去幻想过,悲伤过。而是踏踏实实地过着当前的生活,期待着第二天的到来。

  再看海伦凯勒。年幼便失去了视觉与听觉,她的生活布满艰辛,谁可以想象这给她带来了多么大的伤害。可是对于这些,她不会去感叹,而是奋发,奋发,再奋发!用自己乐观的精神与坚定的意志开辟了一条文学之路。

  如果这时再将目光转向我,实在是感到惭愧。我曾经会经常感到自己是有多么不快乐,也会时常怀念过去的事情。那些事太美好了,我不想让它过去,因此,整天想着,却没看到未来,没了对未来的憧憬,也就没了学习的动力,更没了对生活的热情。乐观,似乎离我是那么遥远,远到我很难触碰到它。

  不以己悲,那些失去的已无力挽回,而我们能做的就只有珍惜现在,相信奇迹,对明天充满着无数期待,饱含热情地用双手努力打拼,使未来更加美好。

《飘》读后感13

  很多时候,社会的变革和人生际遇的沉浮就好像一阵狂风,以横扫一切的凶猛势头吹向你,并将你裹挟其中。狂风总有过去的时候,也总会带走一些什么,风过之后,有些人望着风去的方向怅然若失,妄图从回忆中找回往日的一切,而另一些人,则在匆匆回首之后走向远方,去追寻风雨后灿烂的阳光。我曾是前一种人,永远追忆过去的美好,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如果可能,我宁可永远不再面对现实。可是我错了。无论我逃避与否,现实都摆在眼前,我永远都无法逃脱,正如人无法拽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人总是要长大的,我告诉自己,你必须长大了,无论未来有多大的'风雨,你都应该学会自己承担,任性和软弱不应该成为借口。面对暴风的袭击,你只有两种选择,被摧毁和经历洗礼、走向成熟。

  记得有人说过,人和书也是有缘分的,像张爱玲笔下的男子和女子,千山万水,蹉跎岁月,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恰在那个时刻遇到了彼此,了解了彼此。我和《飘》早就相识了,却始终没有相知,《乱世佳人》这部电影也早看过,但那时候,我脑海中关于它们的全部记忆只是一个有着绿色眼睛和姣好容貌的女子,以及发生在她身上的传奇故事。至于那传奇背后隐含了什么,我那时不想了解,也不可能了解。看电影的时候,我只注意到华丽的场景和精致的服饰,以及男主角不羁的笑容和女主角猫一样狡黠而聪慧的眼神。而对于小说,我那时全部的了解都只局限在第一段文字,就是对女主角美丽容貌的经典描写。

  “那斯佳丽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于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就像汤家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似的。原来这位小姐脸上显然混杂着两种特质: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因为她母亲是个法兰西血统的海滨贵族,父亲是个深色皮肤的爱尔兰人,所以遗传给她的质地难免不调和。可是质地虽然不调和,她那一张脸蛋儿却实在迷人得很,下巴颏儿尖尖的,牙床骨儿方方的。她的眼珠儿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有点翘,上面斜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那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就是她那一身皮肤,也正是南方女人最最喜爱的,谁要长着这样的皮肤,就要拿帽子、面罩、手套之类当心保护着,舍不得让那大热的阳光晒黑。”

  是翻译名家傅东华的手笔,以后任何一个翻译者笔下的这一段落,都不及他翻译的有魅力。只是那时我只知道这是一个聪明而美丽的女子,却不知道她娇小的身躯要承载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我发现我理解了斯佳丽,并且从未和她离得如此之近。

《飘》读后感14

  我用啦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啦,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啦,痛苦的哭啦,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啦,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啦,我真的伤心啦。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啦。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啦,但是我选择啦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啦就可以安静的睡啦。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啦。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啦,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啦,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啦,已经累啦,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啦。他选择离开啦。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啦,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啦。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啦。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啦。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啦,而到啦小说的最后也说啦。

《飘》读后感15

  文学中一直有悲剧的艺术感染力远远大于喜剧,所以悲剧性的作品也一直比喜剧更动人,此书就是一个典型,我个人觉得此书与《红楼梦》一样,可以过一两年再重读一次。

  白瑞德说过:一个文明建立之時,和一个文明毁灭之時,正是可以发大财之時。我觉得全书就是围饶着这段话表现的。这是一部把个人的命运悲剧和“国家”或者说美国南方文明悲剧结合在一起的动人之作。

  郝思嘉是什么样的人?正如她的民族性一样,她是一个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受尽英格兰的压迫,民不聊生,但也正因此才懂得忍辱负重,不断重生,正如同郝思嘉不管遇上什么难关只要一回到陶乐庄园就会获得力量,因为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土地就是母亲,就是力量的根源。同時她又是一个新時代的人,可以说全书中也许就只是她和白瑞德是明白新時代的清醒人,当然郝思嘉是个女人,出于時代的局限性,她的感悟是直觉性的,本能的。而不如同白瑞德那样是出门见多识广后的`结论。

  可是她觉悟得太早了,在周围的人都沉醉甚至麻醉于旧時代時,还执迷着美国南方的守旧的保守的生活之時,她就已经清醒了,但也只能受尽人的“白眼”了。记得不管什么時代看此书都会对书中其他人物对待郝思嘉的态度觉得厌恶,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到了成年才能够明白,也许我也应该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对于远超于自己的人物也只能羡慕妒忌恨了。

  而这年旧時代是如何消失的呢?这就与背景有关,那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作者显然是站在南方一边的,书中不乏对于旧時代的赞叹之情。不过这更显示得時代的悲剧。正如巴尔扎克是保王党,可是他的作品却让人感觉到封建制度没落一样。本书却真正反映出美国南方的没落,可以这样说郝思嘉越成功,证明南方越没落,因为郝思嘉的成功是建立在与南方原则相反的做法上。

  当然此书中的郝思嘉也算是命运多噩,她其实并不想这样,原本她也只是平凡的女子,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就是与卫希礼结婚。这里我一直有个疑问,媚兰知道郝思嘉对卫希礼的感情吗?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虽然比其他人似乎高明一些,但显然依旧是旧時代的思维,可以这样说,卫希礼和媚兰是真正的南方精神的代表,而其他人则是只遵循着这种精神的皮毛。所以媚兰相信两人不会有什么出轨的事。因为卫希礼太骄傲了,绝对做不出不守礼之事。其实这样的人与白瑞德对比就非常有意思,白瑞德则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自己想得到的一定会去得到,哪怕是打破一切的道德的法律的规则也再所不惜。

  也许在作者心目中,美国南方文明是个美好的時代,只可惜在丑恶的社会時代里,永远是劣币淘汰良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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