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1
看完《月亮和六便士》,说实话,并不赞成男主的做法,虽然他选择了心中的月亮,在其死后,他也成了世界闻名的艺术家。然而,不负责任,自私,冷漠无情,脸皮极厚,毫无感恩之心这些标签我还是想贴他身上。如果为了追寻心中的理想要抛妻弃子,不顾家庭的责任;冷漠无情,不思感恩,伤害他人;难道因为他是天才,他能坚持心中的理想,敢于突破世俗,所以这些就都应该被原谅吗?至少在我眼里他是个渣男,自私鬼当然,他也是个敢于世俗,特立独行的天才画家。毕竟每个人每件事都应该批判性的去看待思考。
故事让我想起了《天堂电影院》的结局,数十年未见,纵使两人仍然相爱,男主终生未娶,但女主最终还是回归了理性,毕竟已为人母。相反的,电影《两小无猜》的结局让我很反感,两人嘻嘻哈哈的打赌“敢不敢”,就是不承认彼此相爱,但最后的.结局两人终于在一起,然而男主却是抛妻弃子,女主也是抛弃了丈夫。这样为了心中所爱却毫不顾忌他人的做法实则让人喜爱不起来。虽然电影是非常不错。
现实中我想起了之前有跟人讨论过关于旅行的一个问题,有些类似,但也不加过多论述了,大致就是关于“只要你旅行的欲望足够强烈,钱和时间的只是你欲望不够强的借口”。也想起了之前跟她争论过关于徐志摩是否算渣男的一个问题,也有些类似吧。
支持每个人去追寻他心中所追求的,只要时机恰当,哪怕你根本不会成功,只要你自己能所求一份安宁便可,但前提是别过多的伤害他人。某些时候过度的不在乎他人的看法可以理解为自私。
不过也可能我是这样的一个想法,所以脱离不了世俗,只能泯然众人矣。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2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我们的一生也许都会在选择六便士还是选择月亮之间徘徊,二者不可得兼。就像书中提到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在去世之后被塑造成了另外一个人,他的画作因此身价大涨,而当他的家人试图解释一些讹传后,画作的价格“比九个月前降低了二百三十五磅”。
当我们选择入世,身上就会不可避免地沾染一些世俗之气,此时,是选择戴上面具顺从社会的大浪潮,从而保全自己的名声地位,还是选择月亮,遵从自己内心的愿望,放弃那些身价大涨的机会?每个选择都是正确的,然而我们也必将因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
生在人世,长于斯,不可出世。我们要生存,我们要社交,我们只能用六便士去购买面包。选择月亮意味着什么?远离人世,追寻理想,成为别人眼里的'疯子,过着物质穷困的生活。
月亮与六便士正是一本探讨如何选择的书,书中主要讲述的人——查理斯选择了他心中的月亮,从此被人投以怜悯的目光。把他的故事代入到我们自己身上,我们也能切身体会到社会世俗与心灵向往所在之间的矛盾。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者在书中其实并未明确给我们解释一个正确答案——这个答案显然是不会有的。他是成功还是失败,主要取决于我们读者的价值观。
我们不用急着去选择,最先应做好的,应是树立好自己的价值观和评判标准,并且不要因此去试图改变或批评他人的价值观。我们向往着天上的月亮,却仍紧紧攥着手中的便士。丢不掉放不下,这可能是大部分人通常的状态。我们错了吗?没有。谁都没法批判谁,心之所向不同而已。如果我选择月亮,就会受到选择便士的人们的不理解的目光的注视。那么还是不用改变吧,毕竟没有对不起自己。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3
一经读起,不忍放下。
看到书评大多数人在说,“一地皆是六便士,却无几人抬头看看月亮”。与其如此评价,在我看来,此书书写,不如是人性的考量,与大多数人最内在的潜藏”。
斯特里克兰 人到中年抛妻弃子,为自己暂未被人认知的绘画理想远赴巴黎,虽丧良知,却侧面反映大多数人为梦想奋力一搏少有的勇气。他的傲慢无礼毫无感恩 爱与良知,原配的爱,与后期布兰奇为他愚昧的死,在他看来都是负担,他痛恨自己的欲望,却又无力控制。他看来除了精神世界,其它外在的一切均是负担与无谓。他的`画作是他仅有的炙热赋予的灵魂。
德克斯特洛夫,他有着无限的慈悲心 善良 仁义…单纯善良而美好。可反面又反映不露声色的自卑 懦弱 委屈求全,无论克兰如何无理谩骂打击他,他都是竭尽所能在帮衬他心中这位“灵魂”画手,在克兰病重 他恳求妻子收留他在家,夜以继日照顾他,到最后,面对妻子的背叛,他因为爱而委屈求全护她一世周全。他近乎偏执的爱很可怜 可悲 也很可恨。但他的单纯赋予了他最为可爱一面。
布兰奇,这个女性人物,我不知道如何书写对她的感官认知。她的性格特质大体都是隐晦盖过,不动声色 隐忍 贤惠 笑而不语,时而触碰她底线的内心叫嚣……本以为她与洛夫的感情线是此书唯一的美好,看到她背叛如此深爱她的男人时无限气愤,但读到最后,却对这个女人无法言语的爱表示无奈与理解。
面对克兰人物的无理 自私 目中无人,极度痛恨,却又不可主观评价。因为,貌似真正的艺术家都是疯子,有着常人无法理解感同的性格。
不是所有人都能放下六便士后得到月亮,但却不排除有那么一种人,他们不计得失之果,并不在乎是否得到月亮,只要在接近它的路上就好!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4
毛姆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以法国著名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写的是年过四十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职去巴黎画画,几年后去了南太平洋岛塔希提,在那里度过余生并创作出了价值非凡作品的故事。
月亮代表梦想,遥远却皎洁!每个人都看得到却很难触及;六便士代表财富,咫尺但难免俗气,它是大多数人选择的方向。选择月亮的人很难为别人所理解,即使得不到金钱,追梦人依然快乐、享受!作者毛姆透过小说表达了梦想和财富的选择关系。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怎样的驱动,才能不要六便士,赏着月光,衣衫褴褛,包不果腹?可惜,我们还是被六便士所困,抬头看见月光,低头捡起了六便士!
人如果没有梦想,和咸鱼又有什么区别!
可惜,我们中的不少人大概都不清楚自己的梦想吧。如果没有梦想,那可不可以退而求其次,明白到底想要什么,想过怎样的生活,想成为怎样的人?太多的束缚,太多的需求,太多的逃避,最后我们就这样走完了一生。
也许所有人在小的时候都追逐过梦想,可家人,朋友的.不支持,嘲讽,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不再抬头望月亮,而是踏踏实实低头捡地上的六便士。也许还会偶尔幻想,抬头看看皎洁的月亮。可最终还是低头。太多人给我们出谋划策,那我们还是自己吗?我们都应该抬头看看月亮,追逐自己的梦想。而不是活成自己不想要的样子。他人是为了我们好,可我们不是他们。也许我不是他们心中想要的样子,但我一定是我自己想要的样子。
人生就这点,不冒几次险怎么知道不会成功?别给自己留下遗憾!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5
读完这本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故事依然深深刻在脑海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想,对于《月亮与六便士》中人生梦想的理解,没有一千种,也有上百种,这本书通过讲述著名画家的故事,阐释了一个个深刻的人生哲理。当满地都是六便士,你是否还愿意抬头仰望月亮,月亮和六便士之间如何取舍?
职员斯朱兰舍家弃业只身来到巴黎,住在破旧的旅馆,吃发霉的面包,抽别人剩下的烟蒂,那一年他40岁,他只想画画,摆脱束缚追求理想,画画是唯一支撑他的精神世界。
贫穷、疾病、孤独、非议,所有的一切他都毫不在意,挣脱人性的`枷锁,让灵魂自由。
他从巴黎离开去了马赛,而后又去了大溪地,一生流离失所最终死于疾病,在他生命最后的时光,在失明的情况下,以墙为画布完成了一幅旷世杰作,随着遗言的一场大火,他同画葬在了一起,接近完美便是无。图片
有人认为放弃安定生活去寻求漂泊,是个不理智的决定。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但他却抬起头看到了月光。
在最后一段这样告诉我们:“做自己想做的事,在自己喜欢的条件下生活,淡泊而宁静,难道这就是把生活弄得一团糟吗?我想,成功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社会的要求,如何看待个人的要求。”当然价值的实现往往也不能只是自我价值,在六便士与月亮之间,在理想和物质之间,做好平衡更重要。无论我们如何理解,我想,斯朱兰说的那句话——“梦想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始终没错。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6
花了点时间,思考该如何评价这本好评如潮、被许多人奉为圭臬的书。
看到很多人在争论到底应该抬头仰望月亮,还是俯身去拾六便士,然后得出一个让我很想呵呵的结论:要对这个庸俗的社会竖起中指,一头扎进理想且永不回头的人才是最酷的。毛姆塑造了一个冷漠自我的天才,借以藐视一个现代社会的文明人所倚重的一切,物质、名利和人际,撕掉这层面具之后的我们还剩什么,我理解为三个层面,一是自我,二是自我对外界的感知,三是自我 感知的个性化表达。非要在月亮和六便士里选择其一,大概就像在问你妈和我同时掉进水里你要救谁\这种智障问题一样吧。斯特里克兰是个极端设定的小说角色,极端自我又极端天才,人们可说他恃才傲物也可对他的.成功顶礼膜拜,但如果他的一身臭毛病落在一个凡夫俗子身上,比如一个同样不顾一切追寻梦想却最终失败的人,众人的评价一定是截然相反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梦想与人情味、友善待人、社会道德感并不矛盾,相反其实我更喜欢布鲁诺船长关于生活的温和追求,这同样是一种美。
整体来说有启发有感想,其实可以打四星,扣掉一星纯粹是因为部分对女性充满恶意、过分刻薄的讽刺(不客气地说一句,毛姆大概是个自命不凡的朴素唯物主义论者),以及不喜欢各种过于直白、充满灌输性的主题说教。
斯特里克兰用绘画这样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感知,毛姆也是通过文字表达自己的看法,只是这看法是否被人认可就见仁见智了,我只是一个持保留意见的读者。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7
前天就读完了《月亮与六便士》。到今天还觉得应该把读后感写下来。虽然我的阅读感想可能对别人来说,没有两便士的关系。
很多人,在很多地方都有提起《月亮和六便士》,然而并不是很多人真正读过它。这是一个描写一位伟大画家如何处理崇高理想和平庸世俗的故事。毛姆真的故事大师、叙述大师(读的是译本,不能评论作者的语言),亦真亦假的叙述,常常让你不知道读的到底是真是传记还是小说。
不得不说李继宏是很有功底的译者,译文流畅清晰,一点都读不出翻译的痕迹,深厚的.中文功底让人不觉得这是在读一个外国人的故事。
最后说说Strickland。因为读过《莫奈和他的眼睛》,被莫奈贫苦和执着的生活深深打动。感动于莫奈对原配妻子Camille矢志不渝的情感,惊诧于视力严重下降的晚年他甚至挑战巨幅作画。张嘉玮平和和有力的语言让人对入世、执著、可敬的莫奈敬佩不已。
相对于莫奈,同样是追求与众不同的的艺术道路的Strickland(或者说高更,再次感叹毛姆的叙述)却与世俗过于格格不入。抛弃妻子,置善意和爱情于不顾,最终躲入原始山林作画,过着几近与世隔绝的生活,并且最终默默无闻地惨死。我上网了解了一下高更的画风,确实粗矿的画风确实独树一帜,不了解艺术而向往精致生活的人可能并不会太喜欢。
然而就是这些凡人所不能理解的另类的艺术人生,才可以称之为“传奇”!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8
总算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是本雪球老板反复,反复推荐的书。
主人公史崔兰是天才画家---高更,后印象派天才(我对后印象派不太理解,我猜是以画比喻某种诉求的意思吧,这样的画更有感情的传递?)
贯穿该书,我想到的形容词就是:不顾一切
史崔兰追求梦想---画画,离开妻儿,拒绝朋友帮助。
后来,固执的抢了他的粉丝胖子的老婆(敲黑板,男人千万不要胖,老婆都容易被人抢走,还有千万不要轻易成为别人的粉丝),最后因为画画而身心疲惫,客死他乡( 塔希提岛),也谈不上他乡,后期的史崔兰(高更)已经不顾一切,心中没有任何东西,只有画画,只有想把内心的东西画出来;
史崔兰太太从爱史崔兰,到不顾一切的恨他,后来因为发现他是天才,又对外界说自己对史崔兰不顾一切的爱;
胖子伯乐对老婆布兰奇的.懦弱,对史崔兰(高更)的不顾一切的放纵,背后映射的是爱,崇拜;
胖子老婆布兰奇本来过着无望的,机械的人生,由于画家的出现,表现出的不顾一切迷恋,被甩后,自杀的决绝。
看完,回味......
每个人都努力的用着自己的方式活着,而这些方式相互磨合在一起有时候会起到很大的冲突。这个过程其实谁都没有错。
明白了这个,也就明白人与人交流,冲突是常态,和平相处才是稀缺的。
如果要更多的和平相处,能做的就是多站在对方角度思考一下。
如同它的宣传语一样,上帝的磨盘磨得很慢,却磨得很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9
谁会在人到油腻中年时开始追逐儿时的幼稚梦想?谁会抛妻弃子一走了之丢弃所有情感而不顾?谁会用豪华都市温暖家居去换风餐露宿流离失所?如果现实中问这个问题,应该只会得到一个答案:要么傻子要么疯子!
梦想是什么?多少人在走出幼稚园后就再也没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每个人都在争取上父母眼中的好学校,找朋友眼中的好工作,娶(嫁)大家认为的好老婆(老公)。生活长河拖着每一个人有条不紊的游荡着,或平稳或波折,或高贵或平凡,却都是过着别人评价的生活,没有什么不妥,因为大家都是如此。
毛姆描写的主人公却不想过这样的生活,他反抗舒服的平庸,残暴的拒绝感情的束缚,他不想取悦别人也不想被别人取悦,他不想可怜别人更不想被别人可怜,冷血、自私、残忍用在他身上一点都不为过,可是不是如此,他又何以自处,何以慰藉自己无处安放和燃烧的灵魂?
我们可能不需要用这样极端的做法去放弃妥协,可是我们至少应该学着遵从和爱护自己的`内心。纯粹的、原始的、简单的并不比豪华的、装修的、复杂的低级。爱是纯粹的也是复杂的。
情节虽叨絮却真实,情感虽激烈却细腻,在别人令人惊诧的故事里,读者也许可以更透彻,如同最后草屋里那凝结一世通透的画作,在一团热火里舞蹈而化为永恒!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10
最初阅读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书名吸引了我,很好奇为什么这本书叫《月亮与六便士》,便读了这本书。
刚读到书中主人公特里克兰抛妻弃子抛下一切,远走他乡,从伦敦去了巴黎,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时候,我能想到的就是他外边有人了,不然怎么可能一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人突然之间可以一切都不要,远走他乡呢?他的妻子还有他家里的朋友亲戚们都觉得他肯定外边有人了,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
后来,有人前往巴黎,在一个破旧不堪,乱糟糟的小房子里找到了他。当时的他,穿着一件破旧的诺福克夹克,胡子拉碴,好多天没刮,虽很邋遢,却神态自若。了解所有的事情真相后,才知道他不是因为不爱他妻子,也不是因为他身边有别的女人了,而且因为他想画画。多不可思议,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就因为想要画画,什么都不要,在所有人看来他是疯了,可只有他自己知道,再不开始,就真的晚了。过后,妻子知道了后,同意离婚。说了一句:“他要是因为外边有女人了,他会回来,可他是因为想要画画,就不会回来了”。
就拿当下来说,处在大数据的科技时代,又有多少人会像特里克兰那样,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可他就是做到了。即便是生活贫困潦倒,即便是病魔缠身,他都没有放弃。他对理想的.追求和热爱达到了我们所不能理解的境界,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挺深的,虽然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有时候真的很远,但让理想照进现实多半大概就是比别人多了一份执着、多了一份坚持、多了一份勇气。所以有梦就去追,不要在该奋斗的时候选择放弃那个本可以发光的自己。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11
红玫瑰和白玫瑰,鱼和熊掌,月亮和六便士。安逸的时候,想冒险。惊险连连的时候,想安逸。
很多时候,我们活在“别人认为幸福”的生活里,很多人终其一生也不敢想一想究竟什么才是自己渴望的生活。包括我,我也不知道答案。人的一生,确实漫长无比。因为,哪怕我们仅仅想安逸的过完此生,亦是多么大的难题?人生不如意,在处处埋伏,伺机而动,而我们有时候,还想要主动的去冒一点险,想去拥有一朵红玫瑰。他还说,如果把降临人世的那一刻,视为拥有全部的时间。那么现在便是在失去时间,时间已经不多矣。如此想来,我们的人生又是何其短暂!我们难得片刻安宁,干嘛要去找什么红玫瑰,为何不珍惜这白玫瑰?然而转念一想,当我们在纠结红玫瑰和白玫瑰时,纠结月亮和六便士时,说明,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当我们看起来贪心无比的时候,说明我们其实迷茫无比。在清醒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面前,没有红玫瑰、没有白玫瑰、没有月亮、没有六便士,只有他想要的那个活法,只有他想要的那个选择。也许,过程很苦楚。但那就是他想要的。有人问,他会后悔吗?我想说,当他得到了他想要的,或者哪怕他没得到,只要他知道自己是不断的靠近心中所想的时候,他不会在意苦楚的。
一个人,有了梦想,并且走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便无所谓苦楚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12
文章前几章跟普遍的欧洲文学作品类似…无聊却又不可少缺,让读者一边吐槽一边坚持读下去……毛姆回忆“斯朱兰”并后来到大溪地去追寻这位天才的足迹…写下了这本书;作者写了这位大画家怎样脱离世俗的牵绊抛家弃子去追寻自己内心的理想,写了斯朱兰的才华,也写了他的人性;总的来说还是让人心底肃然起敬,不过感性的读者恐怕要小心,因为文章中段对斯朱兰性格的描写实在是让人窝火,我读的时候也是暗想怎会有如此“忘恩负义”“狼心狗肺”的东西,可是越往后读,我越否定了自己最初的对斯朱兰的看法,一开始作者说他没有人性的弱点,所以我觉得他我行我素,可是有的时候我又偏偏看到了他的`弱点,从道德的层面来说对于斯朱兰的行为我认为的确应该被批评,可是…后面我又觉得那是我们赋予人性该有的特征,而人性本没有特点,就像动物界强肉弱食,没有人去评论一只老虎吃了一只兔子到底对或者不对……好在他在大溪地找到了自我,完成了内心深处才华表现欲望,所以到最后连自己也不察觉的原谅了他。都说这位斯朱兰先生其实就是大画家高更先生,于是我去网上搜了关于高更先生的作品(虽然我不懂画也不懂艺术),希望能找到他的些许痕迹,找到跨时代感情的共性…最后竟莫名的懂了关于绘画上的浪漫主义,古典主义,现实主义,印象主义后和后印象主义的皮毛,倒也是个意外的收获;最后,我当然佩服这位天才作家,可是仿佛我更喜欢毛姆先生。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13
有些作家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比如英国的毛姆。
在遍地六便士的世界里,抬头看见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实在是名气太大了,已经到了如果不读都不好意思说自己读过书。
第一次正式推荐这本书的是李东昆老师,那回在外国语小学举办的《人生最美读书时》活动中,东昆老师讲这本书对他影响很大,于是便记在心上。
接下来那一年底,新乡撒哈拉书店开业,仿佛走到哪里都摆的《月亮与六便士》,于是便买了一本。
书中讲述了一位英国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放弃了安稳的生活,抛下工作,以及家庭,只身来到巴黎追求梦想,学习绘画的故事,最好来到塔希提岛,并与当地女子结婚,病逝他乡的故事。
故事本身并不复杂,但其中蕴藏着人性的探讨却极为深刻。在世俗的眼里思特里。克兰德简直渣到了极点,但从艺术的角度,他又是如此的勇敢。
东昆老师曾经讲过语言的尽头是“艺术”,那么我想,真正的艺术家也不是用语言可以描述的吧。
离开了伦敦来到巴黎,离开了巴黎又来到了塔希提,在这座被称为离天堂最近的南太平洋的小岛上,思特里。克兰德终于找到了自己心灵的家,于是他拿起画笔,描绘出它的样子,世人无论当成杰作还是垃圾,应该与他都无关了。他只是画出眼睛看到的.东西,划出了他的梦,于是他的心从此不用再流浪了。
认为“金钱罪恶”的人是极端的,认为“梦想即一切”的人也是不成熟的。作为一个社会人,如何在月亮与六便士之间平衡是一个难题,这恐怕也是本书大获成功的原因吧。
推荐这本书的李东昆老师终于辞去了高校教师的职位,跑去北京读博士了,很多人感到诧异,我却一点也不奇怪。
而我还整天在六便士中讨生活,有时趁着夜晚散步时,偶尔也抬头看看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篇14
我对这本书有一种本能的敬畏感,因为作者写着毛姆两个字,只有身为学渣的同类们才能明白这种感受。那种所有听不明了的名人名言总有毛姆的一席之地。本能的敬畏,还因为那些绕口的`外国名字。
斯特里克兰,我难得的记住了这个外国名字,读完之后,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也是一个怪人,因为我完全能理解斯特里克兰的一切行为。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与我何干。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两个相悖的想法——不顾一切追寻理想,还是脚踏实地赚取面包。斯特里克兰选择了前者,我选择了后者。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可耻,面包和理想同样伟大。真的只能感叹,小说毕竟是小说,斯特里克兰有一个虚荣的太太,现实生活里,可能就是个温柔的太太,斯特里克兰估计就要背上更多骂名了。
我和主人翁一样,不怎么在乎别人的眼光的。每次在与母亲的“催婚辩论赛”里,即使我说服了母亲,她总是以“人们应当这样”来绑架我。对啊,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看法?这件衣服好看,可只有自己知道穿着舒不舒服。亲戚说这套房子这儿好,那套房子那儿好,可掏钱的并不是他们。仓促的结婚了,要接受后果的,也是自己。为什么要在乎呢?不外乎是道德绑架罢了。在不妨碍到别人的程度里,我尽量的随心而欲。当然,其他人也别企图要来妨碍我。这一点我十分认同斯特里克兰。
我是个心里有远方,但愿意活在苟且的人,没那么大的勇气,完全的破釜沉舟。矛盾。奔着理想去,很多都不可预知。奔着生活去,又做不到卑躬屈膝。
在读到斯特里克兰填满壁画的小屋时。我竟然有点热泪盈眶。替他高兴,为他感动。舍弃了那么多(或者对他而言这不涉及到舍弃),有成果是多么的令人感到幸运和幸福。或许还有一丢丢的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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