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1-17 12: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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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后感(通用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读后感1

  这个寒假,我再次阅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雷米这个主人公一出现,就鲜活生动,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心。像雷米这样一个柔弱的孩子,在那样一个无助的社会里是如何生存的,是贯穿故事始终的主题。

  书本一打开就令我爱不释手。雷米很小被叔叔偷偷的扔掉,被巴布兰妈妈收养,他很爱她,然而养父却把他卖给了一个江湖艺人。从此,他四处流浪,靠卖艺维持生活。后来江湖艺人也去世了,雷米于是到处漂泊,独自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他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挫折。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家,自己的生母和幸福!

  在这个故事中,我一次次被雷米的精神所感动,比起雷米,我们的幸福太多太多了。我们从一生下来就衣食无缺。有家人捧着,有老师护着,有优质的物品,但雷米却要卖艺生活,到处流浪。当我看到雷米与威特利斯班子没有东西遮盖风雨,没有地方取暖入睡,更没有食物填饱肚子时我觉得我们这些孩子太娇生惯养了。不要说干活、做事,就是连自己的生活起居都管不好,看着看着,我就想我以后要自己拿衣服,自己洗澡,自己的事情尽量自己做。虽然这听起来有点笑话,我可是12岁的人了,但是我知道在我们班里像我这样的孩子还真不少。过于优越的生活条件和长辈们的重重呵护让我们失去了挑战困难和挫折的勇气。

  看着书中的故事情节,我也偶尔会冒出这样的念头:假如我是雷米,我会怎么样呢?或许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也会如他一般勇敢、坚强。谁知道呢?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经常跟我说把书读好是我最大的任务于是除了读书以外的事情我很少做,也真得没有时间,双休日还要学琴、学棋等等,可是除了拥有丰富的文化知识外,更要有那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精神不是吗?

个人读后感2

  今天,我看了一部微电影:长年在外奔波的儿子回家了,母亲兴高采烈地准备。当儿子到达家中时,妈妈拿出为他缝制的衣服。不料,这时公司打来了电话。公司有事,今天就不留下来吃饭了。儿子这样想着,然后,他走出家门口。接着,开车驶了十几米后。从后视镜中看到母亲单薄的身影,她正站在家门口痴痴地看着他离去。下一秒,他打开车门,默默地,走下车,心中的愧疚,感恩的情绪最终凝成一句:“妈!”儿子与母亲的拥抱的场面被定格下来。看着这一幕,我心中不免有些感触。

  在这个互联网时代里,当我沉迷电脑,被网游和动漫迷得神魂颠倒时,父母正在外头工作赚钱来维持生计。我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年龄的增长和与家人的亲密度好像成了反比关系。

  无法想象,当我结束学业,走向社会,有了工作以后会与父母如何相处?是如电影中的儿子抛弃家庭,拥抱事业吗?不!有上进心固然重要。但管理好事业的同时也要顾家。前人曾说:“家是心灵的港湾。”家是亲情的象征,是亲情的凝聚点。只有顾好家,才能享受那独一无二的亲情。古人曾说:“物以稀为贵。”那么,我们也需要珍惜这特别的亲情啊!

  而现在,住在高中的我,即使习惯了这住宿生活,也会忍不住想家,也曾后悔过为什么以前在家时不好好珍惜,没有和爸妈好好地谈话。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过去的.时光是无法弥补的,只有现在才掌握在手中。所以,当你回家时,放下你的思想包袱吧,试着坐下来,细细地尝一次妈妈做的菜,与父母谈天说地。珍惜这一刻吧,这来之不易的一刻,这是你生命中饱含亲情的一刻啊。

  珍惜亲情,不要等来不及了再后悔,父母给的,你永远报答不够,唯一能做的,对我来说,或许是笨拙的学着爸妈,在他们垂垂老去,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时候,试着为他们撑出一片天,没有风雨,没有乌云,有的只是热诚的爱的那一片天。

个人读后感3

  暑假读书以一周一本书的进度进行,文学作品读了《森林报》、《八十天环游地球》、《金银岛》、《西游记》、《汤姆索亚历险记》、《三国演义》。科普知识书籍读了《小牛顿科学馆》系列读本,《十万个为什么》之自然科学和综合科学类。中国古代神话故事不是很感兴趣,没怎么读。

  文学作品都是注音版,页数均为220页左右,简译缩减版对于这个年纪的小孩易读易懂,阅读过程中没有困难和压力,把阅读可以作为一件很轻松的事情来做。缺点是经典名著内容过于精简有很多内容缺失。经典名著也是值得重复阅读的,不同年龄的人读感受也会不同,我准备以后再继续购买全译本给孩子,并鼓励他日后去看完整版原著,重温经典。孩子读完故事往往会跟我简单讲述一下,我觉得复杂的故事如《三国演义》这种有复杂情节的故事孩子的理解能力还是有限的,但是如《汤姆索亚历险记》这种贴近孩童心理的故事理解得就较好。每天读书是我的要求,希望有一天也是孩子自己的需要。

  科普知识类的书一直是孩子最爱的,主动性较强。他总是问我为什么自己对什么都感兴趣?比如宇宙之外是什么?没有人回答他,他会很郁闷。我告诉他,每个人的知识面都是不同的,妈妈也有许多不懂的知识,也希望他能告诉我。这样也鼓励孩子能更加努力的挖掘各类知识。

  这个年龄的孩子专注度、主动性不够,心很容易被其他事情干扰。而且书对每个人的影响力也是不一样的'。不是别人看了这本书很有价值,我的孩子去看就一定有用,一定有同样的理解和领悟。也许过不了一段时间孩子就会忘记书上看过的内容,但是每天坚持看书这种习惯是必不可少的,是好的延续。希望坚持下去,开花结果。

个人读后感4

  花谢花飞遍天空,红香断了谁怜?一首歌《埋花吟》让很多人悲痛不已。一首歌《红楼梦》唱出了一个时代的悲欢离合。当白雪皑皑的白色真的很干净的时候,过去的繁荣只留在薄薄的书页上。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国运昌隆,皇恩永恒,似乎一切都欣欣向荣,万象争辉。很少有人看到整个社会从底层到顶层都是泥泞浑浊的场景。底层人失田弃地,难以维持生计。不愿受辱受害者,毅然离开世界。挣扎着生存的人要么被政府算计,要么被大家庭剥削,最终难免会有悲惨的命运。大家庭更是利益纠葛,为了钱势互相倾滚,争权夺势,与政府勾结,让人不聊生。即使家里也是无休止的勾心斗角,最终还是难逃家破人亡的结局。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知是谁?林黛玉哀叹的不仅仅是她的`悲伤。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不仅是林姐姐,还有世界上唯一的大观园。恐怕她不知道该去哪里。世界的欢乐终究属于幻灭,回想起来,也只是一场梦。即使像妙玉一样清纯洁净,也终究落得狼狈退场。在那个肮脏的时代,谁能出淤泥而不染?个人悲剧如流沙堆积,逐渐汇成无限沙漠。他知道他年葬侬是谁。不知。慢慢地,灰尘把它们都埋了。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是林黛玉对自我结局最荒凉、最准确的预测。《红楼梦》是一场悲剧,剧中的每个人都被困在命运的蛛网上。有些人在挣扎,筋疲力尽。有些人已经放弃了抵抗,等待毁灭的到来。他们的悲剧不是巧合和意外,而是与整个社会的沉沦密不可分。宝玉梦游从一开始就预测得到了端倪。否则,为什么高娥续作40次?为什么不读大团圆的快乐结局呢?宝黛二人是天上仙灵转世,死后自会变成仙灵回到天上,但那些血肉之躯呢?还是一朝春尽,终究尘土。

  从这个角度来看,一部《红楼梦》的内涵太丰富了,让人无法完全理解。一首《葬花吟》怎么能概括得尽?真是红楼世界。

个人读后感5

  一个看似没有起伏波澜的故事,通过知寿这个20岁的年轻人的心理活动描写,映射出这个社会许多在都市打拼的年轻人心灵深处那份深深的孤独和自卑。“人们不停地从我面前走过,没有人朝我看,他们看起来就像一张铅笔画,要乘着微风飘然而去似的。这张看似平常的纸片却不知不觉中划破了我的皮肤。

  我叹了口气,抱紧胳膊,低头快步走向车站。”走走停停的人生旅途上总会遇到新的'朋友,也会有一些人还未正式说再见,就已匆匆离我们而去。所以知寿觉得,不如“就这样,我不断地更换认识的人,也不断地使自己进入不认识的人们之中去。我既不悲观,也不乐观,只是每天早上睁开眼睛迎接新的一天,一个人努力过下去。”

  其实,如果一段经历让人遇到事情,不悲不喜,大抵就算是成长了吧。反之,如果总是害怕孤独,没有适应一个人充实的生活,那么在恋爱中很可能会成为失重的一方,会患得患失、没有安全感,这样的感情从开始就早已注定了结尾。

  吟子老人就是这样一个活的很有趣的人,心态年轻的像一个20岁的姑娘。年轻时多吃的苦,会让一个人生活时更懂得珍惜眼前,不惧死亡。向死而生的心态,反而让她的每一天都活得格外有趣,让知寿羡慕不已。幸运的是,知寿在吟子老人的感染下,渐渐唤起了对生活的热爱,找到活在当下的感觉。好与坏的界限没有那么明显,一切变化只有知寿自己知道。文章的结尾写“电车载着我,飞速朝着有个人等着我的车站驶去。”知寿要学会与内心缺爱的自己相处,才能真正走出青春的泥潭,有爱的能力,找到爱的人,像吟子那样安然地生活着。所以说,爱自己的人,每天都会拥有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好天气!

个人读后感6

  无论是谁,当他初次意识到只有一个人生这个令人伤心的事实时,必定会产生一种幻灭感。生命的诱惑刚刚在地平线上出现,却一眼看到了它的尽头。一个人生太少了!心中涌动着如许欲望和梦幻,一个人生怎么够用?宇宙间有无数星辰,而我的人生却只有一个?

  人生要悲观实在很容易,但要彻底悲观却也不容易,只要看看佛教徒中难得有人生涅磐,便足以证明。事实上,从只有一个人生的前提,既可推论出人生了无价值,也可推论出人生弥足珍贵。物以稀为贵,我们在世上最觉稀少的`、最嫌不够用的东西便是这迟早要结束的生命。这唯一的一个人生是我们的全部所有,失去它我们便失去了一切,我们岂能不爱它,不执着于它呢?

  古往今来,尽管人生虚无的悲论如缕不绝,可是劝人执着人生爱惜光阴的教诲更是谆谆在耳。两相比较,执著当然比悲观明智的多。悲观主义是一条绝路,冥思苦想人生的虚无,想一辈子还是那么一回事,绝不会有柳暗花明的一天,反而窒息了生命的乐趣。不如把这个虚无放到括号里,集中精力做好人生的正面文章。既然只有一个人生,世人心中值得向往的东西,无论成功还是幸福,今生得不到,就永无得到的希望了,何不以紧迫的心情和执著的努力,把这一切去努力实现?

  在终极意义上,人世间的成功与失败,幸福和灾难,都只是过眼烟云,彼此并无实质的区别。当我们这样想时,我们和我们的身外遭遇保持了一个距离,反而和我们的真实人生贴得更紧了,这真实的人生就是一种既包容又超越身外遭遇的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体验。

  只有一个人生,我们不妨眷恋生命,执著人生,更要以一种超脱的心态对待这个人生。

个人读后感7

  思萤打工的咖啡店名就叫,等一个人咖啡。我想,大家看一眼就知道,咖啡店里一定有故事。

  我想的生活,上学,打工,组社团,交朋友,追求理想……可是我实现不了,我首先是要呆在学校里,直到毕业才能踏入社会。总是会有自己理想中的生活,那么,我想我找到了,也仅仅是找到了。

  咖啡店的工作,给思萤带来了很多的故事,也带给她很多快乐。我说,思萤是个勇敢的女孩儿,有一切的.勇气去做自己心中的事。于是,咖啡不再是饮料了,咖啡是永久的生活。我们看到的有,老板娘的固执,阿不思的无极限,肯亚的醇香,阿拓的不可思议,会觉得很有魅力,不自禁的想要去凝视、探索、品尝咖啡的奥妙。

  记得还看过一篇文,高考之后的男孩和家里闹矛盾,一个人到了苏州,辗转反侧在一家家庭旅社停了下来,老板收留了他,给了他前台订房的工作。于是,他见到了很多不一样的客人,有热恋中的情人,有失意的路人,有度假的白领,还有离家的游子。两个月中,实实在在的也看到了很多故事,虽然这些故事里没有他,但他也仿佛经历了个遍。两个月过去,老板什么也没说,给了他两个月的工资和车费。回家后,他和父母很默契什么也没有提这两个月,但是,都明显感觉到了对方的深深感情。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一种自制的空间里跳跃,只有在经历过生活之后才慢慢成长。

  私下里,我就在想,什么时候,我才能到大千世界里去闯荡一番。从来没有跟别人讲过,只因为怕它成不了真。我是不是很懦弱,我很不喜欢这样不争气的自己,可是,我又阻止不了,我就是我自己。

  思萤真是个可爱的女孩,充满着天真,活力,快乐。阿拓也是因为她才慢慢地改变。可是,他们冥冥之中又是互相改变。缘起缘落,一鼎力城。

  也许,我的梦想也会实现。一家温馨的书屋里,也会承载着一群美丽的人。

个人读后感8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个人读后感9

  《托起心中的太阳》这本书里有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其中,《孝女绳》这个故事令我感动。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读五年级的小女孩,她叫李根。她的爸爸得了严重的肺病,导致一侧肺坏死,两耳失聪,语言能力基本丧失,长期卧床不起,为了给爸爸治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妈妈不堪重负,悄然离开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从此李根的童年浸满了泪水。妈妈走后,李根就成了这个家庭的顶梁柱,她不但要学习,还要料理家事,照顾爸爸。可她只不过是一个五年级的女孩子,却要承受比我们这些同龄的孩子大几十倍、几百倍的压力,她承受得了吗?她不但不气馁,反而更加坚强了,她为了让爸爸扎针吃药叫醒她方便点,便用一根尼龙绳系在爸爸的手腕上,另一端就系在自己的脚腕上,只要绳子一动,李根便会起床,在爸爸床前嘘寒问暖,问长问短从此,就有了这根坚韧不摧的孝女绳。

  我读了这个故事热泪盈眶,这个小女孩是那么坚强,12岁就撑起一个家太了不起,她顽强的意志让我敬佩,她的精神让我深深感动。

  再说说我的.家吧,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和睦温馨的家庭生活让我不知道什么叫艰辛,生活中虽然我也帮父母干些力所能及的小事,但更多的还是父母对我的关爱。每天早晨,妈妈总是悄悄地起床,准备好早餐,再一遍遍地催我起床;晚上,上了床,爸爸还会把他从报纸上看到的好文章给我看,与我交谈如果可以,我真想分一些我的幸福给李根;如果可以,我真想帮李根分担一些劳累;如果可以,我真想让李根和她爸爸也幸福,丰衣足食,生活的快快乐乐:背上新书包和同学一起去上学,过年和爸爸一起出来逛街买东西。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也是形容李根的一句话,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想李根能撑起一个家,也有能力闯出一片更加绚丽灿烂的天空!

个人读后感10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一个人的冬天》,它是获得美国纽伯瑞文学奖、被评为美国100年来最优秀的50部青少年图书之一的《手斧男孩》系列中的一本。讲述了主人公布莱恩在原始森林的冬天里,没有食物、没有御寒的衣服、没有保暖的房子,但他像原始人一样自己制造各种工具好衣服,最终战胜了重重困难的故事。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获得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和技巧,还增强了战胜困难的信心。

  布莱恩虽然只有13岁,但他非常能干,仅仅依靠一把手斧,就造出了弓、长矛等打猎的武器,又用兔皮、驼鹿皮缝制成连指手套、兔皮背心、驼鹿皮外套、鹿皮靴子、雪地鞋等防寒衣物,真是了不起。

  冬天里,布莱恩的食物主要靠打猎。有一次,布莱恩遇到了一头雄鹿,他先躲在树丛中,然后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的慢慢向雄鹿靠近,他抓住最佳时机,抬起他的大弓,用力拉开,瞄准、放箭!箭像闪电般射向雄鹿,深深的刺进雄鹿的身体里。这是雄鹿像布莱恩奔来,想要攻击他,布莱恩又投出了一杆长矛,给了它致命的一击,结束了它的`生命。整个过程真是惊险极了。这次打猎,布莱恩获取了许多鹿肉,够他吃好长时间的了,布莱恩还用它的皮做了件“皮大衣”,暖和极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候,首先要克服自己的恐惧,冷静的思考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还有在森林里要学会和动物们交朋友,在关键时候它们也许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从布捞恩身上,我学会了如何在不利的环境中努力地去寻找有利的条件,在危险中学会自救,学会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这非常有用。

个人读后感11

  我想这世上是有人相信天堂的。天堂很梦幻,仿佛是似曾相识的一个很美妙的地方。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于天堂是没有概念的,但是读完之后,我知道,天堂是一个可以反映你前世的地方。你要不做坏事,你就可以心安一辈子的,反之,则否。

  文章是以一个结尾作为开篇的,正如文章所说,所有的结尾亦是开端。主人公爱迪的前世的结束使天堂的大门打开了。他在这里见到了他在世时的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五个人,五个可以改变他命运的人,每个人都给他上了一节课。而爱迪,这个瘸了一条腿的人,这个为救一个孩子而死了的人,他也将成为他人的遇见,他将继续描绘他的地图。因为…

  "没有一个生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当我们觉得孤独的时候,我们才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这是爱迪预见的`第一个人--蓝皮人,是他给他上了第一堂课。的确,我们作为一个依然可以付出我们的劳动,收获我们的果实,奉献自己的爱心的人,我们是否应该庆幸?或许,我们不会有爱迪救孩子的荣幸,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没有感受过生死,我们离天堂还远。但我们要爱生命,爱人们,爱生活,因为我们不是就光我们自己。

  这无疑是最基础的一点,除了这个,我们要学会牺牲,自我牺牲,自我牺牲就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宽恕,因为没有人一生下来就带有愤怒的;回忆,让回忆成为自己的伴侣,记住好的,记住教训,忘记不好的。带着这些,慢慢的往下走,完成自己的故事,这样就不会孤独,就不会浪费自己的生命。那么你就会真正感受到那个小女孩带给我们的不同的秘密,却使我们感受到同样的东西:家。

  结尾我想引用文章尾声的一段话: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影响到另一个另一个人又会影响到下一个人,世界上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故事,但是,所用的故事都会连成一个故事。深浅不一的印记,付之一笑的回忆

个人读后感12

  今日,教师提议我们读一本书——《童年》,我便按照教师的提议去读。

  《童年》作者高尔基,是前苏联无产阶级为大的作家,亲身经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对他的思想和创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他还有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喜欢读名著,喜欢在读的同时与这些伟人交流,让自我学到更多……

  相信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童年,我们童年无不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成为父母的掌上明珠,但我们还经常抱怨,可高尔基他很小的时候就没有父亲,他与妈妈艰苦的生活,可他也并没有埋怨生活,他奋发向上……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幼年丧父,跟随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破产的外祖父家,可他并未过上好日子,却在那里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毒打。这之后他又遇到了他的两位舅舅、伊凡等,并发生了种。种不幸的事,这些事往往还从我眼前浮过,让我为他的遭遇所感叹。

  阿廖沙的童年中给我影响最深的是他的亲人,阿廖沙从他们那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了一些道理,在那个悲惨的年代,不管怎样都要做一个不向丑恶屈膝低头的人,然而那些贪婪的、残忍的、黑暗的`、愚昧的人——为争夺财产,为一点点小事而争吵的人,即使是在这个社会也是遭人唾弃的。可是在这混混暗暗的社会也有着像阿廖沙外祖母一样善良的、勤劳的、坚强的人。他们是社会永远的光亮,值得人们所赞颂……

  合上书,闭上眼细细再一次品味人物之间的各种情感及童年时的那份悲痛。此刻,我也想把这本书推荐给你——《童年》。

个人读后感13

  这几天,我读完了“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小说,《我是你一个人的啦啦队》,讲述了唐糖因为篮球男孩贝垒超蹋跩超酷,唐糖爱上了篮球,爱上了橘红,她是个任性直接的单细胞女孩。于是,故事也就也就这样拉开了帷幕—美丽的青春故事。

  女主人公唐糖,这个简单,任性的“单细胞姑娘”喜欢上了一个格子高高的,帅帅的,而又球技高超的篮球王子,贝垒(男主人公)。这个简单的姑娘却把这种喜欢转化成了一种力量。然后唐糖酒恳求老爸帮他订和贝垒一样的美国篮球杂志。并喜欢上了篮球的'颜色—橘红色。唐糖为了贝垒能够注意到自己,她开始苦练舞蹈,一个平凡瘦弱的姑娘一直努力,一直坚持不放弃,终于,她炼成了魔鬼般的身材和优美的舞蹈。每次篮球比赛时,你总能看见一个跳舞的啦啦队姑娘,她的每个动作都是那么投入,她的内心仿佛在呐喊:贝垒,加油!此时此刻,多少语言都难以诠释她的内心,只有把情感寄予这舞蹈动作之中。

  我本来以为故事看到了这里已经没什么好看的了,可是,我错了,正当一切都尽如人意的时候,噩梦却降临了。

  老天总是那么调皮,它啊!它和贝垒开了一个“小玩笑”一件意外,便让贝垒变得面目全非,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帅帅的篮球王子贝垒了,而唐糖却没有放弃喜欢贝垒,她帮助贝垒,帮助她一次次地重拾自信,而贝垒因为自己的墨阳,一次次地躲避她,她一次次地小心靠近,帮助着贝垒,到贝垒考核时,她独自一人为贝垒跳起了只属于他一人的舞,不管怎样,倔强的她只想成为贝垒一个人的啦啦队!

  只有坚持不懈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坚定不移,那么,成功一定属于你。

个人读后感14

  这个星期我很幸运的借到了《成吉思汗》这本书。说出来才是一个爱国家爱家庭、爱妻子、爱儿女的,品格高尚的人。

  成吉思汗的祖先是一个叫巴塔赤罕的人。传说此人在亚洲的北部的群山当中有一座叫额尔吉涅。昆的山,有一天,一条苍青色的神狼从这座山中走了出来,遇到了他未来的同伴野鹿。很快,便生下了儿子,巴塔赤罕,也就是成吉思汗家族的祖先。

  成吉思汗原名叫铁木真。铁木真天生聪颖,在父亲的教导下,刚满五岁就学会了骑马和射箭,他从小就立下誓言:我要做最好的骑士和最好的射手。

  很快,成吉思汗九岁了,蒙古的青年订婚是很早的,于是,结木真的父亲何额伦夫人商量后,决定把铁木真嫁到何额伦娘家翁吉刺部下属的戴勒忽讷兀喝部去为铁木真求亲。

  第二天铁木真的父亲去正式向德薛禅为子求亲,在路上遇到了塔塔儿部摆设酒席,仅管蒙古族塔塔儿部是世仇,但草原见席下马的规律,谁也不能破。也速该作为一个部族首领,自然要遵守的,在宴席上塔塔儿不认出了也速该,就热情的邀请了他入席。也速该按照习俗入席饮酒食肉,不料,阴险的塔塔尔部暗将慢性毒药放在食物中,又在送行酒中下了剧毒。也速该不明就里,吃肉吃酒,也是在劫难逃了。

  铁木真的'母亲养育了前面真的四个兄弟,告诉了他们做人的道理,也告诉了他们一定要报仇雪恨。铁木真都深深记在了心里。

  铁木真和孛儿帖结婚了以后,铁木真为了壮大势力,连续依附了几个地盘。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铁木真的势力也变得逐渐强大起来,他开始围攻周围的几个地方,周围的大部分国家都归降了,包括和他家有着世仇的塔塔儿部、金国等也被成吉思汗打得不堪一击。

  成吉思汗,到了晚年,仍不忘公的更远的地方的国家,知道1227年8月18日,他才结束了,他一生的战斗,终年65岁。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这个圣明的君主,这个奖罚分明的帝王,却带着那无尽的梦想离开了人世。

个人读后感15

  这本书读来有种淡淡的忧伤,青春期的迷惘,对未来的不确定,还有破罐子破摔的冲动。春天是个萌动的季节,是万事万物起点和新征程的开始,知寿从春天里走来,好像离巢的鸟儿,渴望飞向广阔无垠的天地,飞向自己的人生之路。经历了春天的懵懵懂懂和不顾一切的任性冲动,开始的漫长的夏天,仿佛一场马拉松,躁动不安、疲惫不堪,却活力满满、热情洋溢,来到秋天的宁静,开始思考,开始成熟,人生是否真的如此?寒冷的冬天和失恋一起袭来,难过伤心的知寿觉得世界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孤独寂寞如漫长的冬夜。但是她还是正常工作,准备从吟子家搬出,开始理解母亲的处境,对吟子依依不舍踏上新的旅途,因为新的春天开始了,冬天很快过去,知寿似乎长大了一点。

  在那个春天里她搬到吟子家,走出第一步,然后离开吟子家,走向自己的天地,过去的一年是一个过渡期、适应期、准备期,或许还没准备好,但是知寿已经知道自己终将走出那一步。

  一年四季,可以是形容一个人年岁渐增的过程,也足以用来概括人的一生,这样看来,人的一生实在是很简单,但是四季的冷暖只有自己知道,这简简单单里有着只有我们知道的.不简单。我们一生可能会有许多个春夏秋冬,每个季节,遇见不一样的自己,自己就像这四季一样丰富多彩,起起伏伏,甚至每一天里都有各种天气,但总有好天气,就像春天总会到来。

  这本书情节很简单,知寿每天的生活也有各种相似的重叠。厌烦,想象破灭,失恋,怀疑人生,恶毒的小心思……这些都是我们会经历的,这个春天,大学毕业,自己也即将踏入社会,脱下稚气,开始一段新的旅程。会有迷惘,经历困难,怀疑自己,在各种环境里改变自己。书中写的是知寿的成人礼,读来很亲切。让我不禁想:我将以何种姿态来迎接我的成人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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