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时间:2023-04-28 12:53:22
《福尔摩斯》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1

  我一直对侦探小说情有独钟,也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但并没有花时间去细细品读。在学校里,我经常听同学说起福尔摩斯诸多惊险的探案,可我对他的探案详情却根本插不上嘴,这更激起了我对福尔摩斯探案的好奇心。

  暑假期间,我决定认真阅读中外名著,尤其是重读《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我买的是缩略版,但捧在手里爱不释手。

  阿瑟。柯南道尔是鼎鼎有名的英国作家,其中《四签名》是他的成名作。自此以后,他弃医从文,成为职业侦探小说家。《福尔摩斯探案集》共有四个章节。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第二章是四签名,第三章是冒险史,最后一章则是归来记。其中,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这两章分别讲两个故事,而冒险史和归来记各有四个故事。但我最喜欢看的章节是“冒险史”,因为里面的故事最惊险刺激,但最令我难忘的是《五个橘核》,《五个橘核》展现了恐怖组织对逃亡者及整个家族的无情追杀……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不畏艰险,与罪犯正面交锋,二人结下了同生共死的深厚情谊,而福尔摩斯的'天赋和卓越才华也在这案子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当我看完这个故事后,我的内心激动不已,久久不得平静。

  我对《血字的研究》也深有感触,它奠定了福尔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础和艺术基调,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和恐怖,揭示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场景和英国资本主义的繁荣景象两个方面。

  阿瑟。柯南道尔的作品推理合乎逻辑,情节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的现实。福尔摩斯这个完全虚构的人物为什么变得家喻户晓,成为全世界大侦探的代名词。因为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可谓侦探小说的集大成者。福尔摩斯在他的笔下栩栩如生,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都很喜欢他,他已成为人们心中正义与勇敢的化身。

  我终于明白福尔摩斯为何是赫赫有名的大侦探了,因为他有着常人没有的个性品质:追求真理,永不放弃;注重细节,明察秋毫;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尤其是他见多识广,博学多才,不仅剑术、拳术水平高超,而且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出色。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在我的心中“落地生根”了,我内心多么渴望能亲眼见到像他一样的神探啊,或者说我本人很期望成为现实生活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2

  今天我读完了英国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这本书,我被福尔摩斯严谨的思维惊呆了。

  匪夷所思的事物,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伟大的侦探,永远的福尔摩斯。这个身材瘦削、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福尔摩斯,这个伟大的名字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这样敬佩福尔摩斯,我只是看看福尔摩斯破的案我能不能破开。我那时是对福尔摩斯怀着一种不服气的心理去看的这本书。

  但是看完了这本书,我发现我完全错了,福尔摩斯那严谨的思维不得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现在让我们来说一说这本书中的七个探案的经历吧!

  第一个故事《修道院公学》写的是霍尔德芮斯公爵的独生子被劫走的事情。起先,我认为是德语老师黑底格把孩子劫走的,可是,后来种种证据证明德语老师黑底格只是这其中的一个受害者。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是公爵大人的秘书王尔得先生精心的一手策划的。

  第二个故事《黑彼得》写的是彼得·卡里船长之死的疑案。本来“凶手”已经被霍普金斯先生(福尔摩斯寄予厚望的一位年轻警探)找到了,但是福尔摩斯凭着他的推理,又找到了另一个凶手。这两个凶手相比较,显然,福尔摩斯捉住的那个人是真正的杀手。

  第三个故事《查尔斯·米尔沃顿》写的是查尔斯·米尔沃顿要将一些挑拨夫妻关系的`信件在贵族麦尔兹女士和中尉多尔金结婚的前两天寄给多尔金,让他们取消婚礼。福尔摩斯巧妙地把这些信件烧掉了,避免了这次“灾难”的发生。

  第四个故事《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写的是在一段时间内,有五座一样的拿破仑半身像都被同一个人打碎的事情。福尔摩斯在大家都十分迷惑的时候打破了第六座塑像。在那里他发现了一颗珍珠,原来,这个犯人就是要找这颗珍珠。

  第五个故事《三个大学生》写的是在福兹求奖学金考试的前一天,试卷被抄袭的事情。福尔摩斯从各个角度调查了现场,又拜访了在周围住的三个大学生,了解了他们的身高和兴趣,捉住了这个“贼”。

  第六个故事《金边夹鼻眼镜》写的是约克斯雷旧居事件。这一事件中,不仅有青年威洛比·史密斯的惨死,而且悲剧后的事情还揭示出了奇特的犯罪动机。

  最后一个故事《失踪的中卫》写的是在英国剑桥大学的橄榄球队与牛津大学队比赛的前一天英国剑桥大学队的中卫失踪,福尔摩斯通过跟踪找到了中卫。

  通过读这本书,我不得不敬佩福尔摩斯,他让我知道了:要注意细节,才能成功。他还让我知道了:我还有欠缺的地方。

《福尔摩斯》读后感3

  今天,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觉得很好看。

  这本书讲的是军医华生在战场上受了伤,回到国内后和福尔摩斯住在一起,他经常和福尔摩斯一起办案。

  今天给我最深印象的是《四签名》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位小姐到福尔摩斯这里来,告诉福尔摩斯父亲十年前失踪,失踪的第二天到处贴寻人启事也不管用。六年前,她在某报纸上看见一小行字:如果这位女士回答我的征询,将对她大有好处。当她在报纸上刊登了自己的地址后,有人立刻寄给她一颗大珍珠,之后的一年里,每天他都会收到一颗这样的珍珠。

  她还拿了一封信给福尔摩斯,信上写的内容是这样的:请您在今天晚上七点半到歌剧院左侧的.第三根柱子下等我,不放心的话,可以带两位朋友过来,但不要带警察来。福尔摩斯说:“那就我和华生陪你去吧。”

  当他们走到第三根柱子前,不一会就有一个强壮的男子走了过来:“你们就是被我邀请的人?”“是的”华生说道。那位强壮男子吹了声口哨,一辆马车立刻停在他们面前。他们上了车,很快就走了。到了一所房子之后,他们走到一个房间,强壮男人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红酒。“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爸爸其实就是你失踪的爸爸的朋友,只有他知道你的爸爸在哪。另外,据我们观察,他很害怕一个装木腿的人,还用枪打伤过一个装木腿的白人,结果赔了好大一笔费用才算完事。”那位强壮的男人说,“好了,我们该去另一个地点了。”他们又搭上了马车。到了那间屋子,从管家那里得知主人一天都没有从房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

  出了什么事。当他们破门而入的时候,看见了一具可怕的尸体。福尔摩斯从死者的身上拔出一根针,上面占有血迹,还有一股怪味。“这是毒针”福尔摩斯说,“新手不可能从门进来,也不可能从窗户进来,那么会是哪呢?”“福尔摩斯,快看!"华生指着屋顶上的一个洞说。“原来凶手就是从这里近来的呀!”福尔摩斯说,“这里有一个木桶,凶手一定是踩着这个木桶上去的,还是个装有木腿的人和一个灵活的人。你看,这个脚印是个圆的,就是木腿的脚印。凶手在逃跑实木腿一定是沾到了一点有才对,华生,帮我去借条狗。”福尔摩斯利用狗,找到了凶手的住所,抓到了凶手。

  还有,福尔摩斯的作者柯南道尔很厉害,能创作出如此地精彩的小说真是比常人要厉害许多。

  从这个故事里,我学到了要勤于观察,认真分析,还要坚持不懈,头脑活跃才能有所收获。

《福尔摩斯》读后感4

  这个暑假,老师要求我们阅读三本自己喜欢的课外书,而从小喜欢推理小说的我被《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了,早就听闻福尔摩斯的大名,这次要去书里一探究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所著。全书以华生医生为第一视角展开,故事的逻辑思维缜密、描写生动,虽然年份离我们十分久远,但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完全沉浸其中,似乎这些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绿王皇冠案讲述了银行家霍尔德先生帮一位赫赫有名的英国皇室贵族办理贷款业务后,不巧把他的抵押品——一件价值连城的绿宝石皇冠弄丢的案件。霍尔德先生拿到这件皇冠后担心放进保险柜里不安全,于是时时刻刻带在身边。睡觉前,他把皇冠锁在自己的衣柜里,当天夜晚他突然听到响声,于是立刻惊醒,看见自己的儿子正拿着那个一处被掰弯的皇冠,皇冠上还丢失了三颗宝石,霍尔德先生大惊失色,立刻报案逮捕了自己的儿子。为了找回丢失的宝石,他找来了家喻户晓的侦探福尔摩斯先生,并且坚信一定是自己那个花钱大手大脚、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的儿子偷的。剧霍尔德先生称,他家里除了他儿子以外还有他的侄女和三个女佣,福尔摩斯了解了事情的大概经过后火速赶到案发现场。

  了解福尔摩斯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足迹观察大师,他可以从一堆看似杂乱无章的脚印中寻找蛛丝马迹,分析出当时案发现场的整个经过,于是他从别墅外的脚印开始调查。因为是冬天,前不久下过雪,案发后也没有人打扫过,这无疑给福尔摩斯带来很大的便利,他可以清晰地发现,当时有两个人在别墅外扭打在一起,一个是赤脚的脚印,另一个是皮靴的印记,据了解,霍尔德的儿子经常带一个叫乔治伯恩韦尔的朋友来家中做客,于是他照着这条线索继续调查。原来,是霍尔德的侄女与伯恩韦尔有私情,半夜,她蹑手蹑脚地帮他偷了皇冠,而这一幕恰巧被霍尔德的儿子看到,他毫不犹豫地冲出窗外,原本想拿回皇冠,可是就在他与盗贼扭打的过程中不小心打掉了三颗宝石。

  最后,宝石被福尔摩斯找回来了,银行家的名声保住了,罪犯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这个案件告诉我们,眼见不一定为实,很多事情比表面看到的更复杂,我们应该理性的思考逻辑上是否有漏洞,而不是急于寻找真相,更要提防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不要毫无证据的冤枉一个人,也不要被某些表面现象所迷惑。

《福尔摩斯》读后感5

  看似正义中蕴含的阴谋,看似悲惨中蕴含的解脱。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全书中代表在人们内心中的正义人物,他经历了六十五个案件,结束了至少五十人的痛苦呻吟,总是在犯人沉思的时刻,“正义”的他为犯错的他们带来最后一缕阳光。

  在每个案件中,福尔摩斯就像是一位公正的裁判,精准而果断,一生中失败的次数不超过五次。福尔摩斯在书中活出了大多数人想要成为的'样子:有可以在危险时刻飞速运转的大脑,有灵活而带有计划感的身手,也有属于自己的助手华生和命运共同体艾琳。他总能一眼把别人看透,因此,“被神话的人物”就成为了读者对福尔摩斯的定义,我并不这么认为,他不急于发展自己的事业,而是先贮存知识再为他人服务,这是他的资本。

  要有一本好小说,必须有衬托主角的配角,就像福尔摩斯身边的军医约翰·J·华生。他与福尔摩斯有着多层关系:是租友、战友、朋友、知己。在福尔摩斯受到威胁时,他会奋不顾身地冲出去,为他而负伤,他说:“我愿意为他负伤。”这代表着战友的兄弟情、知己的如亲人之情。

  为什么福尔摩斯和华生可以走到一起,因为他们见过太多反抗、挣扎着的犯人。这些犯人或多或少都有着自己内心深处不可忍受的痛苦。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自己最脆弱的弱点,之所以有犯人这个称呼的存在,是因为他们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被别人刺穿,也许这些犯人不是法律上所谓的“犯人”,而是精神上真正的审判者,这也许就是福尔摩斯不是侦探而是侦探顾问的原因。

  从每个人小时候看动画片起,我们就喜欢控诉一个恶人或帮派的罪行,同时赞美所谓正义一方的侠义行为以及他们的牺牲。但是在生命的漫长中我们看不到虚拟世界中的短暂,也许我们脑海中正义的一方永远在撒谎,福尔摩斯只是一个特例,也许在犯下罪行的犯人最后的呻吟中,才是生命中最真实的声音。我们不能自动定义,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罪犯,只是罪行的大小不同而已。

  杨牧先生曾写过一首诗,《有人问我世界上是否有公理》,梁文道讲:“如果有人这样问我,我只能答道:‘应该存在’。”“公理与平等”不是谁都可以定义的,如果必须找到“公理”与“平等”之间的定义,即使我们拥有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精准,也不可能拥有绝对正确的审判。

  正义与邪恶,对与错,爱与恨,生与死,都取决于一个人心中的理性,但理性并不等于世间的定义,那是世界的不公正审判。就如,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6

  清早,我和妈妈本来想坐伦敦的双层公交车去牛津街转道去格林威治天文台,但路过贝克街时,却远远地发现街上挤挤挨挨地站着一排在等待的人群。

  这里是贝克街,有那么多人,那一定是福尔摩斯博物馆。我也用起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大法。我们临时决定先下车再说。凑近一看,果然是传说中的贝克街221B。

  贝克街221B,是大名鼎鼎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在伦敦的住处,也是他的工作室。这个地址只在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出现,真实街道上是没有的。在贝克街地铁站前,还树立着福尔摩斯叨着烟斗的塑像。世界上为名人、伟人设立纪念馆、博物馆的,多如牛毛,但为一个书中的人物建造博物馆却不多见,而像现在这样在真实的贝克街建造一个小说中出现的地址,用百年一遇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柯南道尔创造出的神探——福尔摩斯,为什么这么受人爱戴呢?因为他判案如神,无往不利。在我看来,福尔摩斯一次次断案成功的金钥匙,就是对细节的掌控与他强大的推理能力。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第一次遇到华生时,单凭握手就知道华生的身份——在阿富汗呆过的军医。华生很吃惊,因为他并没有向福尔摩斯透露自己的身份。当时福尔摩斯笑了笑,将自己的判案方法娓娓道来:“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华生打心底里佩服福尔摩斯,每次当他把自己的推理过程讲出来时,都会让人茅塞顿开。

  福尔摩斯总能对细节洞若烛火。他只要看一眼来人,就能判断对方遇到了什么事。第二次又通过华生的拖鞋知道华生最近感冒了,因为华生的拖鞋前有烧焦的.痕迹,说明他在火炉边烤过火,而一个正常人是不会让自己在火炉边待到鞋烤焦的,只有发烧感冒的人才会想办法让自己变热一点。

  当然,虽然说管中窥豹,从细节可以推测全局,但是如果没有深厚的知识作为支撑,也是没有用的。就比如上面福尔摩斯与华生初次见面的情景,如果福尔摩斯不能将阿富汗气候、军人行为、医生习惯等相关知识进行灵活运用,他还是不会知道华生是何方神圣的。

  看来要想像福尔摩斯一样断案时神通广大,不仅有善于发现细节的火眼金睛、拥有强大逻辑推理能力的大脑,还得有丰富的知识做坚强的后盾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福尔摩斯》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福尔摩斯》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夏洛克·福尔摩斯,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华生医生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

  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8

  两三年前,我从西单带回一本福尔摩斯。于是,一下子就被这个身材高大,鹰一般面孔的神探和那句你从阿富汗来给迷住了。每得空闲,就要翻一翻,虽然早已知道结局,但仍旧百看不厌。

  居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座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顾问侦探,他的合租好友约翰华生,因为伤病撤离阿富汗战场,负责记录他与福尔摩斯破案的故事。他们一起办了很多案子,大到国王、政府委托,小到形形色色的社会底层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爵士,却是最恨福尔摩斯的人。原因是他耽误了爵士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亚瑟柯南道尔有着丰富的经历,做过超多不同的工作。所以,他在最后一案让夏洛克和他最大的宿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跌入瀑布。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莆田的信件寄到爵士家,大骂他冷血,残忍,美国,墨西哥等地甚至成立了福尔摩斯不死会。迫于无奈,只好让他在空屋中又回来了。

  为什么这个角色,这本书如此迷人?首先是真实性。他让你觉得一切都是真的:详细的住址,刻画生动的人物,每个经得起推敲的案子……在英国伦敦,每天都有不少游客,到贝克街221号b座去,每天都有无数的信件寄给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友华生。人们看他的故事,尤其是56个短篇,看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那并非空穴来风的、完全经得起推敲的过程,一切不可思议,却又在情理之中。这种神奇的力量便吸引着每个读者手不释卷。甚至学习他,走在大街小巷上,随便观察某个人的职业,生活习性,从哪里来……福尔摩斯,当然是真的。

  而我认为最主要的,也是这部书的意义,是其中体现出的符合大众心理的.正义!亚瑟柯南道尔爵士也曾从事法律工作,并亲自参与两件案子,用自己的推理技巧证明罪犯其实是清白的。因此,他并不完全相信法律,认为法律还有不公的地方。这个时候,就特别需要一个正义式的英雄诞生,于是他创造出夏洛克福尔摩斯。

  法律并非正义。法律又是固执的,不通人情的,他必须按照既有的章程来执行。法不容情,所以一些好人蒙冤入狱,一些坏蛋逍遥法外,虽然只是极少数。正义则更偏向道德,他的判断标准是是非善恶。福尔摩斯显然就是亚瑟柯南道尔心中正义的载体。为了抓罪犯,他无视法律擅闯民宅,私自放掉杀死坏人的家伙。他纯粹在伸张正义,而并非完全遵守法律。

  读第一遍时,我认为这种精神是值得学习的,但后来发现,平心而论,他万万要不得。法律虽并不完善,却已是最公平的社会规则。道德没有一定的标准,在某些事情上,法律比道德更正确,更公平。

  但切莫刻意效仿。试想,若人人皆不遵法,只行自己心中道义,天下岂不大乱?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

  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

  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吸血鬼》一案中,弗格森亲昵地拥抱婴儿时,杰克表现出强烈的嫉妒和冷酷的仇恨,福尔摩斯把这一表情与窗户旁的毒箭联系起来,于是推断出杰克便是伤害婴儿的凶手,也因此将可怜而又无辜的弗格森太太从被人误解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

  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

  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就下笔,一定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可以一气呵成,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提高准确率。再拿日常生活来说,每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不知道下面该做什么,而坐在那里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儿容得每天耽误很多时间?人的一生,必须要井然有序,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善恶不分,受骗上当,到头来甚至不明白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七月二十六日那天,我看完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这“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竟让一个沉浸在《哈利·波特》魔幻世界里的女孩,爱上了侦探小说,这真实一个奇迹!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这些让我彻底成了这个英雄的崇拜者,用自己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观察推理的侦探!

  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与推理能力极强,就如在《血字研究案》中,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福尔摩斯的果断推理和大胆的想法,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在所有的案件中,我觉得《荣苏号》一案和《墨氏家族的成人礼》一案也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这一特点,这两个案子中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有奇怪的语言。先来看看《荣苏号》一案吧!在这个案子中那封信是隔两个词、两个词写得。在普通人眼里,一般最多只会想到隔一个词的写的方式,而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把这个密案的关键点给解了开来。而最有意思的《墨氏家族的成人礼》一案,福尔摩斯也从墨氏家族那看似简单、古怪的成人礼问答中,整理发现了至关重要的不但是死者的.“藏身之地”,同样为墨氏家族发现了多代未发掘的秘密宝藏。

  当我看到《最后一案》时候,我知道这个就是我爸爸说的有关莫里亚蒂教授的一案。这位教授也是一个高智商的人,组织了一个犯罪组织,拥有一支非常强的犯罪队伍。整个大英帝国这么多案件中,有百分之六、七十都是莫里亚蒂教授的犯罪组织干的。谁能把这位犯罪王国的拿破仑——莫里亚蒂教授组建的犯罪组织捕捉起来,就能得到四、五十件神秘悬案的答案,而福尔摩斯凭借自己的智慧、勇气和毅力做到了。

  读完福尔摩斯最后留给华生医生的信后,我意识到福尔摩斯这位鼎鼎大名的大侦探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是 “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已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因为从福尔摩斯身上我学到了太多,认真观察事物、坚持、执着、冷静、正义、钻研、乐观……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的侦探人物,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本书的作者是从自己的一名老师身上获得灵感而创造出福尔摩斯这一人物的。我佩服福尔摩斯的勇敢以及他那似计算机的大脑,他的伙伴华生也是一位非常勇敢的退役的医生!

  福尔摩斯住在英国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面,如果你看过此书的话,你一定能想象的出,那房子里是多么的杂乱,到处飘逸着化学药品的刺鼻味,让人难以待下去。华生医生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几乎每次福尔摩斯办案时,总少不了他,他也总是能帮上大忙。

  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譬如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他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双双落入悬崖,可是他本人没有掉下去,由此可见他的功夫也相当不错。福尔摩斯先生最有名的两个办案集是《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从中可以看出他那敏锐的观察力 。福尔摩斯常常说“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 这就是他的人生训言!

  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尔罗夫特。福尔摩斯也是一位很聪明的人,甚至超出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对他哥哥的概述少之又少,只知道他是政府的一个官员,曾成功破获《希腊译员》一案。当福尔摩斯有困难时总会找他哥哥,由此可见他哥哥机智超过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他也曾经被四个人所击败过,最主要的是:艾琳艾德勒---唯一骗过了福尔摩斯的女人,福尔摩斯很钦佩她,也使他对女性的聪明有了重新的认识,作用很大。

  看书的过程中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也对心灵是一种寄托。他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一旦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事实外,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的真相。”是的,只要我们排除所有失败的机会,剩下的就只有成功,这样我们就可以一往直前,战胜困难,迎接美好的未来……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位名扬天下、威震四方的侦探在今天是人人皆知。我十分欣赏他那过人的智慧和令人赞不绝口的推理能力,并且精通刀剑和日本式摔跤,研究化学异常精深,又是一流的药剂师,他勇敢正直,极力地铲除莫里亚蒂教授一派的组织——不愧是当代杰出的护法卫士!

  我已经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所有的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奇特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惊险悬疑。有的像令人生畏的“三党”——对反对黑人选民的人进行恐吓和灭口;有的像疑点重重的“红发联盟”——利用红发人不在的时间探寻银行地下的金库,并企图占为己有;有的像黑暗笼罩着的“黑暗组织”——莫里亚蒂带头组织起来的坚固的犯罪城堡。福尔摩斯先生凭借着他的机智勇敢,逐个击破官方警察认为是“没有头绪的案件”,官方警察中的佼佼者有时简直难以相信福尔摩斯勘察现场推出的结论,例如“犯人是左撇子,抽印度雪茄,右腿有点瘸”之类的,书中语言描写细腻,语言传神,像能被歇洛克福尔摩斯所赞赏的“那位女人”——艾琳艾德勒,她看穿了福尔摩斯的计谋,但是依然不能自己,暴露了福尔摩斯想要的答案。

  书中情节复杂多样,又不失真实性,是世界推理小说的瑰宝!他所能让我们每个人都领悟到的是善与恶,一切犯罪都是在摧残社会,伤害人民,难道金钱是人生最重要的吗?难道官高是人生最必不可少的吗?如果把人生身外之物看得淡些,就不会再妄想着财产、薪水、时髦、华丽,就不再因为爱恨离愁而冲昏头脑,变得鲁莽、慌张、不知所措。冲动是犯罪最可怕的地方,只有冷静、从容地看待生活,一切就充满希望,渗透出无限的'喜悦和幸福。

  另外,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开始学习如何观察生活的细节,这是福尔摩斯最拿手的。在书的开头,福尔摩斯与华生见面就知道他从阿富汗回来过。生活中,很多细节都往往揭示着你的身份,比如说,一个会说英语的外国人来到中国的一家餐厅,明明餐厅建在2楼,而外国人却说在1楼,这就表明他是英国人,而不是美国人或是其他国家的人。这是因为英国人说1楼为“gund flr”,2楼为“first flr”而美国人说2楼为“secnd flr”这就容易导致他把二楼的餐厅说成在一楼。这就是推理,如果我们都怀着一颗发现之心细心的浏览身边的景物,你就会变得越来越聪明,思维也越来越广泛,思考也越来越缜密。

  《福尔摩斯探案集》确是一本好书,他教给我们人生的哲理,避开那些不良的行为,保持清醒的明辨是非,学会观察生活,学会变得聪明又富有道德,有利于我们走向成功,书写美好人生!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从我认识字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字、词、句中汲取知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了。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秒都过得有意义。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仔细、认真、并且很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用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给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的过程,享受发现真相时的喜悦。同时也学习者,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潜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潜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吸血鬼》一案中,弗格森亲昵地拥抱婴儿时,杰克表现出强烈的嫉妒和冷酷的仇恨,福尔摩斯把这一表情与窗户旁的毒箭联系起来,于是推断出杰克便是伤害婴儿的凶手,也因此将可怜而又无辜的弗格森太太从被人误解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透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潜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就应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潜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就下笔,必须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能够一气呵成,这样既能够提高效率,又能够提高准确率。再拿日常生活来说,每一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不明白下面该做什么,而坐在那里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儿容得每一天耽误很多时间?人的一生,务必要井然有序,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善恶不分,受骗上当,到头来甚至不明白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在一百多年前,曾经有过一个名叫福尔摩斯的神探,他对毒品方面有很深的了解,对刀剑、地质学、解剖学、化学都十分精通。

  在福尔摩斯破的案子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讲了一起发生在劳里斯顿花园的惨案,一个名叫德雷伯的人被杀害,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而且,在墙上有用血写成的RACHE(复仇)。凶手还留下了一枚戒指,这让警察们百思不得其解。但后来警察格雷格森却找到了”凶手“。但是,在”凶手“被抓的时候,德雷伯的秘书斯坦格森却在哈利迪旅馆被人用匕首刺中心脏。而且,在死者的脸上也有用血写的RACHE。然而贝克街小侦察队引来了真正的凶手,福尔摩斯立即捉住了凶手,连凶手也对福尔摩斯心服口服。

  我最欣赏福尔摩斯的,是他严密的逻辑推理。福尔摩斯在现场仅用放大镜就可以和软尺就可以判断出凶手的身高、体型、年龄和死者的死因。其中,他可以通过步距来推测出凶手的身高。我最欣赏他的一句话:”我当时已经断定,与德雷伯走进空房间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赶车的人。我从哪些马车痕迹看出,马随意走动过,说明没人管。马夫不在屋里,又会去哪里?还有一点,想要在伦敦跟踪一个人,除了去当马车夫,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很想拥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推理能力。比如,在一天中午爸爸递我一粒种子,并说:”你知道这是什么种子吗?“我把米黄色的种子放到桌上,它形状像玉米,但比玉米小得多。爸爸又提示说:”它是在餐桌上被发现的.。“我立刻来到餐桌旁仔细观察。突然,我发现在餐桌上的烟灰缸里有一小片西红柿皮,就想:那粒种子会不会是西红柿籽?我又看到地上有几粒沾满西红柿汁的种子与爸爸递给我的那粒几乎一样时,我确定自己的判断是对的。我认为,细致的观察是推理的基础,一个人就算再聪明,如果观察不细致也发现不了什么。

  要是福尔摩斯生活在现在,他的演绎法加上现在的高科技,就如虎添翼了。比如,可以先将福尔摩斯发现的血红蛋白试剂和罪犯留下的血迹混合成血红蛋白混合体在用高科技提取出DNA。这样,逍遥法外的罪犯们就难逃法网了。

  如果福尔摩斯的破案技巧与现代高科技结合起来,那他的经历一定会更加精彩。在我们的生活中,细致的观察、严密的逻辑、科学的知识、将使我们拥有福尔摩斯般的智慧。我,要做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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